
关于转发《关于滨海新区塘沽管委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局,集团公司,驻蓟单位:
今年以来,滨海新区塘沽管委会所辖区域发生7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8人死亡。近期,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专门下发文件,对这7起事故进行了通报,并分析了发生事故的原因,对下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今年以来,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单位、各部门要举一反三,认真吸取塘沽管委会所发生的生产事故教训,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查处、治理一批安全隐患,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附件:《关于滨海新区塘沽管委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关于滨海新区塘沽管委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人民政府、相关委局及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滨海新区塘沽管委会所辖区域多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截止五月底,已发生7起事故,造成8人死亡,占滨海新区事故起数的77.8%、死亡人数的80%,占全市事故起数的38.9%、占死亡人数的40%,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并带来严重的社会影响。现将有关事故情况和工作要求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2年2月9日17时45分,位于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四号路北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港分公司院内,天津市港福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承担树脂拆箱入库作业。在进行袋装树脂堆垛作业过程中,已码好的货垛(约4米高)发生倒塌,将三名装卸工埋压,造成两名作业人员死亡。
2012年3月5日9时许,位于塘沽区天津港第二港埠有限公司作业区内,该公司内燃机械修理工张某钻井轮胎式起重机吊臂下从事拆解作业,在用榔头砸落吊臂第二与第三节的连接销后,吊臂砸在其后背上,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2年3月8日23时50分,位于滨海新区塘沽海河段的天德物流有限公司码头,装载海沙的“金业9#”杂货船进行卸船作业时,该公司在船舱内负责指挥的李某,被起重机抓斗夹住腰部吊起,当场死亡。
2012年4月5日17时30分,位于滨海新区塘沽的滨海置地有限公司洞庭路住宅小区项目二期一标段(总包单位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地,分包单位天津金恒金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雇用的5#挖掘机在收工停靠过程中,挖掘机右后部与已停靠在右侧的6#挖掘机左后部发生碰撞,将站在地面的6号挖掘机司机张某剂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2年4月26日10时,位于滨海新区塘沽的华北陶瓷石材城内,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滨海东升石业销售中心组织两名装卸工对停放在仓库内的集装箱货柜车中的大理石板材进行卸货作业。在准备吊装过程中,集装箱中一包大理石板材(重约2.6吨)发生倾倒,将装卸工王某压倒致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同日16时18分左右,位于滨海新区塘沽的华北陶瓷石材城内,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万丰岗石材销售中心个体老板在四区12号仓库内组织吊装大理石板材作业,该老板使用电动单梁起重机将大理石板材吊装至货车车厢内,装卸工吴某在货车车厢摘取大理石板材(重约0.5吨)吊装夹具时,大理石板材发生倾倒,至其砸落地面,车厢内部分大理石板材随同坠落破碎将吴某掩埋,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2年5月24日12时45分左右,位于滨海新区塘沽庐山道和厦门路交口的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贻成豪庭项目五标段建筑工地,安装工田某在从事断桥铝窗户安装作业过程中,从17层坠落至地面(高度约50米),经抢救无效死亡。
上述7起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涉及事故类别为:起重伤害3起3人,分别占42.8%和37.5%;坍塌1起2人,分别占14.3%和25%;车辆伤害1起1人,分别占14.3%和12.5%;物体打击1起1人,分别占14.3和12.5%;高处坠落1起1人,分别占14.3%和12.5%。
涉及企业所有制形式为:私营经济6起7人,分别占85。7%和87.5%;外商投资1起1人,分别占14.3%和12.5%。
涉及街域为:胡家园街3起3人,分别占42.8%和37.5%;新港街2起3人,分别占28.6%和37.5%;向阳街1起1人,分别占14.3%和12.5%;新北街1起1人,分别占14.3%和12.5%。
上述事故的发生,不仅暴露出塘沽管委会辖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等问题,也暴露出塘沽管委会所辖个别街镇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不同程度的薄弱环节。初步分析造成事故多发的原因主要是:
(一)塘沽管委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今年以来塘沽辖区发生7起生产安全事故,有6起为私营经济,该区域被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形势严峻,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事故的发生也暴露出街镇安监力量不足的问题。塘沽管委会所辖街镇监管力量不足,机构建设停滞,安监科平均不到2人,同时承担消防、交通、食品安全、科技等工作,牵扯精力,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表现对辖区内无主管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薄弱。
(二)个别街镇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塘沽管委会个别街镇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不利。胡家园街辖区今年已发生3起死亡事故,特别是4月26日该街辖区内连续发生两起生产安全事故后,街主要领导未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处置事故,未能及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未迅速组织对辖区内无主管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和部署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市、区安委办组织召开的塘沽管委会街镇“打非治违”专项会议,该街是唯一缺席的街镇。该街安监力量严重不足,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缺失,导致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不利。
(三)事故查处不严肃,打非治违态度不鲜明。塘沽管委会辖区近年来安全生产事故较多,集中表现在发生事故的行业集中;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多;非法发包、非法承包、违规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发生多的特点。在事故发生后,有关街镇、行业、企业负责人未能做到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肃查处事故,未能做到以事故促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未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发生,导致相似原因造成的事故多发,严重影响该地区和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整体形势。
(四)事故涉及物流仓储、建筑行业、特种设备多。塘沽管委会辖区物流仓储企业众多、建筑施工项目较多,非法发包承包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发生事故涉及的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持证率低,但管委会相关部门及驻区分局对上述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开展不到位,导致事故多发。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滨海新区塘沽管委会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滨海新区塘沽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坚持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一是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企业认真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企业领导现场带班责任,严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施工、不安全不经营。二是切实落实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街镇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部门综合监管、行业安全管理和监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和督促指导。在对辖区内有主管部门的企业强化严格的安全管理的同时,特别要加强对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对使用劳务分包队伍从事施工作业、物流运输、装卸作业等发包、承包方要作为重点安全管理的对象。三是进一步贯彻《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落实街镇安全生产责任,充实街镇安全生产机构人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
(二)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一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塘沽安全监管分局,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大检查力度。对安全生产管理松懈、工作迟缓,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无视安全措施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将其清理出生产经营市场。二是要加强对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建立和完善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及街镇领导干部政绩业绩相关联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严格“一票否决”制度。
(三)认真贯彻国务院部署,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滨海新区塘沽管委会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市、区政府的具体要求,集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市、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狠抓街镇基层政府及派出机构的落实情况,依法加强指导督促。进一步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把“打非治违”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二是要加大协调力度,加强联合执法。把集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与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基础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四)严肃查处事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滨海新区塘沽管委会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适应的领导干部要及时进行调整。要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确保事故按期结案,并跟踪督促事故责任和整改措施的落实。要通过认真调查事故原因,严肃责任追究,严格处罚,教育企业和干部群众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隐患漏洞,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BPB04C-20121015210955-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