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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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蓟县防止粉尘爆炸专项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7324309/2020-0053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蓟安办〔2010〕5号
主    题 :
市场监管\许可信用;市场监管\市场秩序;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市场监管\食品监管;市场监管\药品监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蓟县防止粉尘爆炸专项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粉尘是指分散的固体物质。粉尘爆炸是指悬浮于空气中的可燃粉尘触及明火或电火花等火源时发生的爆炸现象。发生粉尘爆炸应具备3个条件,即粉尘本身具有爆炸性,粉尘必须悬浮在空气中并与空气混合到可爆炸浓度,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火源。粉尘爆炸具有多次爆炸、最小点火能量较高及破坏力强等特点。最常见的粉尘爆炸有煤粉、面粉、木粉、糖粉、玉米粉、土豆粉、干奶粉、铝粉、锌粉、镁粉、硫磺粉等。
2010年2月24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县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淀粉四车间发生粉尘爆炸,厂房倒塌,事故共造成19人死亡,49人受伤。为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市安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防止粉尘爆炸专项安全大检查。为确保我县防止粉尘爆炸专项安全检查有效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粉体技术应用越来越广泛,其爆炸危险性几乎涉及到所有的工业部门。尤其春季来临,气候干燥,也是粉尘爆炸事故的易发期。为认真吸取河北省粉尘爆炸事故教训,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摸清存有可爆粉尘企业的现状,全面治理可爆粉尘防治的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可爆粉尘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消除隐患,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为全县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1、农林。包括粮食、饲料、食品、农药、肥料、木材等生产经营单位;
2、矿冶。包括煤炭、钢铁、金属等生产经营单位;
3、纺织。包括塑料、纸张等生产经营单位;
4、化工。指多种化合物粉体。
(二)检查内容
1、企业的基本情况。
2、企业法人是否清楚本企业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能有效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3、企业是否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本企业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并按照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
4、企业是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职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严禁烟火,所用电气设备是否是粉尘防爆型的。
6、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是否有下列规定:
(1)、有安全负责人批准的作业证。
(2)、明火作业开始前,应彻底清除明火作业场所的可燃粉尘。
(3)、进行明火作业期间和随后的冷却期间,严禁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4)、进行明火作业的区段,必须与设备的其他区段分开或隔开。
7、存在可燃性或爆炸性粉尘的场所、设备和装置,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8、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防止电弧和电火花点火及防止摩擦碰撞火花引燃的安全措施;电气设备、设施是否采取了防爆措施。
9、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分段与隔离措施,减小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坏。工艺设备的强度不足以承受完全发展的内部粉尘爆炸产生的压力时,必须设置了泄爆口。
10、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如粉料进出工艺设备处),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除尘措施;是否制定了维护管理制度;除尘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运行。
11、企业是否编制了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相应器材;对职工是否进行有关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
三、方法步骤
此次检查分企业自查自改、乡镇及有关委局检查和县安监局督查三个阶段进行。
1、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10年3月17日—3月22日)
各相关单位要及时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对照《蓟县防粉尘爆炸检查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专项检查工作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查出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订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生产经营企业要将《蓟县防粉尘爆炸检查表》及整改方案于2010年3月22日前报乡镇及主管部门和县安监局办公室。
2、乡镇及有关委局检查阶段(2010年3月23日—3月26日)
乡镇及有关委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对有关企业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企业严格落实整改资金、方案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并将有关情况于3月26日前报县安监局。
3、县安监局督查总结阶段(2010年3月29日—4月2日)
县安监局拟分为三个督查小组:
(1)第一组:组长刘宗江,工贸科全体参加,负责有关委局及东片除农药和危险化学品以外的所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
(2)第二组:组长袁振庆,矿山科全体参加,负责西片除农药和危险化学品以外的所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
(3)第三组:组长李瑞金,危品科执法人员参加,负责全县所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农药、化工企业。
此次集中检查结束后,各小组进行汇总并报局办公室,县安监局将进行全面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着力构建粉尘爆炸危害防治的长效机制。
四、几点要求
1、突出重点,全面检查。要结合本县实际情况,摸清县内粉尘企业的底数,全面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2、深化排查,有效整改。针对企业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深化扎实的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重点解决一批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项目要制定方案,明确责任,落实资金,限期整改。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立即整改和进行有效监控可能造成多人伤害的项目或场所,必须挂牌督办整改。制定有效监控措施和治理计划,定期监测评估,制定事故处置措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宣传教育、严格执法等措施,引导、扶持生产经营单位加快技术改造,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存在严重危害的工艺、设备和材料,落实预防、控制、消除粉尘爆炸的各项措施,对生产工艺落后、危害隐患难以消除、不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要坚决关闭。
附:《蓟县防粉尘爆炸情况检查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安办5号 蓟县防粉尘爆炸检查方案(政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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