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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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7324309/2020-0054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蓟安生〔2012〕9号
主    题 :
市场监管\许可信用;市场监管\市场秩序;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市场监管\食品监管;市场监管\药品监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有关委、办、局,集团公司,驻蓟单位:
暑期来临,高温、高湿、雷电、暴雨等气候特点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较大影响,历来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6.30重大火灾事故,给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也暴露出我县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诸多薄弱环节,教训极为深刻。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按照《蓟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部门检查,做到条块结合、分兵把口,有效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县政府领导意见,结合暑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牵头组成安全检查组,负责对所属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消防安全检查组。由公安消防支队牵头,会同商务、工商、安监、质监、供电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负责对商场、市场、医院、学校、幼儿园、宾馆、饭店、网吧、娱乐场所及“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2.学校安全检查组。由教育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负责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校舍安全、校车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强化暑期学生各项活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3.商贸流通安全检查组。由商务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负责对全县商场、超市、物流等商贸领域的日常安全管理进行检查指导。督导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消防安全设备设施,加强员工消防教育培训等基础工作,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4.医院安全检查组。由卫生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各类医院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用电安全、防雷防洪、员工教育培训及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等情况进行检查。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组。由建委负责,针对暑期雷雨、大风多发的特点,加强对全县在建施工现场重点设施设备、重点部位的检查,强化企业安全管理,依法规范施工市场,严肃查处施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强化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深基坑防护、模板支撑、架子搭设、高空作业防护、大型机具的管理等,减少触电、跨塌、高空坠落、机械伤害事故发生。加强对城市燃气安全的监督检查,严查无证、无照经营和倒灌等非法违规行为。
6.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组。由公安、交通按照各自法律职责,分别组成检查组,督促各运输单位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坚决杜绝超载、超速,严禁疲劳、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全面对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查,防止车辆受气候影响,发生自燃、爆燃事故;加大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力度;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和上路检查,杜绝违章、违规和非法运输,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制定和落实暑期安全生产措施,开展暑期安全教育和应急防范;强化公路施工工程的安全监管。
7.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组。由质监局负责,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及相关企业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景点景区客运索道、游乐设施、观光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检查;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社区楼宇运行电梯的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检验、设备保养维护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危化企业各类带压装置和设备的检查。
8.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检查组。由安监局负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检查管理,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通过安全评估、评价等措施,指导企业或单位完善监控管理制度,制订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督促危化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确保暑期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并把危险品储存场所、输送管道、带压放热反应装置作为检查重点;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意识,针对暑期适当调整值班制度,有针对性地制定防高温、防雷电、防淹泡措施;加强对非煤矿山、防硫化氢中毒重点单位的检查。
9.工贸企业安全检查组。由工经委负责,加强对全县纺织、服装加工等人员密集型和纸包装、民爆物品等易燃易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10.文物古迹单位安全检查组。由消防支队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盘山、独乐寺、白塔寺、鲁班庙、文庙等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督促检查。文广局、旅游局、渔阳镇按照监管权限,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搞好自查自改。
11.旅游安全检查组。由旅游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强对全县景点景区、农家院的安全检查和整治。重点对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及演练、索道、观光车辆、游乐设施等进行检查指导。
12.防范地质灾害检查组。由地矿局负责,加强对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的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事故发生。
13.农机安全检查组。由农工委负责,对农业机械登记、年度检验、农机操作人员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和农机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4.水利安全检查组。由水务局负责,对全县水库、堤埝及重点部位的防洪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抢险物资、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强化应急演练;加强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检查;对污水泵站、排污管道、井、池清理作业中落实预防硫化氢中毒措施进行督导。
15.森林防火检查组。由林业局负责,重点对森林防火常识宣传教育,森林防火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森林防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监控系统和应急演练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6.电力安全检查组。由供电部门负责,加强重点线路、重点单位、变电站、配电室等设施设备的巡查,制定抢修方案;强化对电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7.镇乡街企业安全检查组。由各镇乡街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对本区域内无主管部门的各类企业、商场、市场、网吧、宾馆、饭店及娱乐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8.产业园区安全检查组。由汽车产业园区、上仓工业园区、盘山文化产业园区分别组成督导组,负责所属园区内无主管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认清当前我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增强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层层传递,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在对本单位、本行业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要紧紧盯住本单位、本行业影响安全生产的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做到措施有力、死盯死守。三要严格隐患整改。对检查和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留下“痕迹”,做到定责任、定人员、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限,并及时进行复查验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向县安委会报告,并由县安委会挂牌督办;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或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提请政府依法关闭或吊销有关证照。
各单位、各部门于7月20日前,将本次安全检查的基本情况(包括检查单位数量、隐患数量、整改数量、下达整改指令数量、关闭或停产停业数、整改措施及重大安全隐患)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丽杰;联系电话:20142040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201209172111153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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