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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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开展工贸企业夏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7324309/2020-0055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蓟安监管〔2015〕5号
主    题 :
市场监管\许可信用;市场监管\市场秩序;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市场监管\食品监管;市场监管\药品监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工贸企业夏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驻蓟单位及有关单位:
夏季已至,高温、高湿、雷电、降水、大风等天气影响日益频繁,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为切实加强工贸企业安全监管,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工贸企业夏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和《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夏季百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决定对全县工贸企业持续开展夏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以分类分级为基础、差异化监管为手段、标准化管理为目标,构建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与内容
(一)重点范围
以工贸企业为范围,突出金属冶炼及金属铸造、液氨制冷、爆炸性粉尘作业、危险化学品或煤气发生炉使用、人员密集型商贸企业等重点领域。
(二)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制订落实情况;
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外包外委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情况;
6.生产、辅助设备及监测、报警、压力表等设施安全运行及维护、保养、检维修等情况;
7.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及电气安全管理情况;
8.动火、临时电、有限空间等作业审批及现场管理情况;
9.暑季防雨、防风、防雷、防潮、防高温、防触电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0.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规章、标准规范情况。
三、组织分工与时间安排
(一)组织分工
在认真总结春季安全大检查基础上,继续深化。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各园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本辖区工贸企业安全检查工作;各驻蓟企业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开展本系统工贸企业安全检查工作;县安全监管局组织、协调全县工贸企业夏季安全检查,适时对有关镇乡、有关企事业单位夏季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成立检查组,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检查抽查。
(二)时间安排
工贸企业夏季安全大检查,自7月上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持续推进。
1.自查阶段(7月上旬至7月20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各园区管委会、驻蓟企业、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所辖、所属工贸企业,按照检查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检查阶段(7月20日-9月30日)
县安全监管局组织发动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监管力量,对辖区工贸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驻蓟企业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系统内排查;县安全监管局成立督查组,对有关镇乡、企业进行督查。
3.总结阶段(9月25日-9月30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各园区管委会、驻蓟企业、有关企事业单位汇总本辖区、系统工贸企业检查情况,填写汇总表并撰写文字总结材料,上报县安全监管局;县安全监管局对全县工贸企业夏季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报市安全监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各园区管委会、驻蓟企业、有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制订本辖区、系统的工贸企业夏季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范围、分工及时间节点,并严格组织实施。要在春季安全大检查基础上,查漏补缺,确保重点、高危工贸企业安全检查全覆盖。请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各园区管委会、驻蓟企业、有关企事业单位于7月15日前,将工贸企业夏季安全大检查方案报县安全监管局。
(二)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各园区管委会、驻蓟企业、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峻形势,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县安全监管局,要依法加大检查及处罚力度,发现隐患一律下达执法文书,严格时限,严格处罚。对于重大隐患要坚决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并实行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不了的,要坚决予以停产或关闭。确保做到责任体系严明、安全监管严格、隐患排查严细、责任追究严厉。
(三)县安全监管局将适时对所辖镇乡、街道、园区管委会及县相关部门工贸企业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督促落实属地及行业监管责任。驻蓟企业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广泛开展系统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同时,各单位要及时汇总本辖区、系统检查情况,如实填写《工贸企业夏季安全大检查汇总表》(见附件),分别于7、8、9月的每月25日前报县安全监管局。
检查方案及汇总表,通过政务网或电子邮箱(jixiananjianju2040@163.com)报送至县安全监管局,汇总表数据逐月累加填写。(工贸科联系人:王松,联系电话:59127877;矿山科联系人:黄铁峰,联系电话:59127876)。

附件:工贸企业夏季安全大检查汇总表


2015年7月2日



(联系人:张丽杰;联系电话:2914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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