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名    称 :
天津市蓟州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7324309/2020-0074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蓟安办〔2017〕24号
主    题 :
市场监管\许可信用;市场监管\市场秩序;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市场监管\食品监管;市场监管\药品监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蓟州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各镇乡、园区及有关单位:
根据市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6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津安监管四〔2017〕1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察暗访云南省昆明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4月至10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部署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冶金、有色等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整治行动,达到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各项法规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得到确认、作业现场管理规范、安全监管台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和各类事故隐患问题整改落实的目的,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冶金、建材、轻工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
2017年,各单位要监督辖区内冶金、建材、轻工行业内全部企业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附件1)落实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作业审批及执行、警示标识设置、通风检测仪器装备配置、应急演练、外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等7个方面的要求,特别是相关企业务必要建立全面准确的有限空间点位清单(见附件2)同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辖区内监管台帐。
(二)深化造纸、酱腌菜生产企业以及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检查抽查,巩固和提升工作成效。严防企业未检查到、检查到的整改不到位、整改后反弹等情况的发生。同时,要继续对辖区内的造纸、酱腌菜生产企业和涉及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摸底,对企业进行严格检查并逐一落实各项要求,力争无遗漏、无盲区,进一步摸清底数和完善监管台帐。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4月至5月上旬)
各单位要对本区域、本单位涉及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并建立基础台账。同时要针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责任不明、措施不到位问题,帮助指导企业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底数清、重点明、取得实效。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实施方案,于5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有限空间点位清单(见附件2)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确认条件摸底表(见附件3)上报区安监局工贸科。
(二)教育培训阶段(5月中旬至6月中旬)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加强组织部署,采取多种教育培训形式,宣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指导督促有关企业开展针对一线作业人员的专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能力和操作水平。区安监局将聘请市局领导和专家,组织召开各单位安全监管人员和重点企业安管人员参加的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培训会议,着力提升基层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和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实现监管人员清楚查什么、怎么查,企业人员知道干什么、怎么干。
(三)自查整改阶段(6月下旬至8月中旬)
各单位要按照此次专项治理基本要求及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认真开展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区安监局将组成督查服务组,深入各单位和有关企业,指导企业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四)督查阶段(8月下旬至10月)
在各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区安监局将组成3个督查组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并聘请第三方安全中介机构,随机抽查企业,强化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各单位年终考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根据近年来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事故统计分析,冶金、建材、轻工行业有限空间事故占比八成左右,硫化氢和一氧化碳气体中毒事故居多,盲目施救造成人员伤亡扩大现象屡禁不止。各单位要充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纳入日常重要工作日程,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领导,派专人负责,按照网格化,层层落实责任,把整治工作抓全、抓实、抓细。要对辖区内的造纸、酱腌菜生产企业和涉及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摸底,力争无遗漏、无盲区,进一步摸清底数和健全监管台账。
(二)强化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积极督促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认真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继续深化巩固和提升有限空间作业条件工作专项检查工作成效,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加强检查,敦促企业发挥主观能动性,严防未检查到、检查到的、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后又反弹等情况的发生,确保工贸企业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三)强化宣教培训。
各单位要多渠道拓宽和提升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教水平,要充分认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教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搞好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充分利用板报、橱窗、广播等多种形式,督促企业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执法检查。
各单位要结合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有利契机,切实加强现场执法检查,督促有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自报,落实整改措施。区安监局将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令弟59号)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多,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坚决实行上限处罚,不断巩固和提升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五)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注重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的,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隐患问题未整改的,将挂牌督办,依法处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请各单位于2017年10月20日前使用《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检查汇总表》(附件4)将辖区内冶金、建材、轻工行业内涉及有限空间的企业监管台帐、排查出的造纸酱腌菜生产企业台帐、文字总结(以上均含盖章件照片和电子版)报送至区安全监管局工贸科。
附件: 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
2.有限空间点位清单
3.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确认条件摸底表
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检查汇总表

2017年4月17日

(联系人:付明;联系电话:18622996937;邮箱:jzqajjgmk@163.com)
(此件主动公开)

9de94686570344f9a1fe7fd7e4f56f3b.doc

安办24号 附件1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doc

安办24号 附件2有限空间点位清单.doc

安办24号 附件3有限空间摸底表.docx

安办24号 附件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检查汇总表.xls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