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安委办关于加强清明节假日期间应急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园区、新城管委会,各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清明节假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假日期间应急保障工作,确保社会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节日期间应急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祭祖节,又正是初春旅游的好时节,人员出行量大而集中,车流巨增,诱发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的因素增多,群众祭扫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频繁,各类旅游风景区、宾馆饭店、祭扫场所等人流密集,诱发火灾、拥挤踩踏和各种不安全因素增多,是事故易发多发期;加之近期全国多地连续发生重特大事故,全社会对应急安全稳定环境要求高,关注度高。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増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把做好清明节期间应急安全保障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确保假日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二、切实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市安委办有关要求,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按照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结合我区正在开展的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和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假日特点,突出抓好道路交通运输、森林防火、墓地用火、旅游景区景点等安全工作,下沉监管力量,强化应急安全管控能力。
三、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和应急措施到位
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同志要全时保持通讯畅通,保证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遇有情况能够即接即通。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肃值班纪律,保证24小时专人值守、领导同志在岗带班,不得搞“电话值班”、“遥控指挥”,坚决杜绝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现象。要健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节日期间安全预测预报和预警。高危行业、人员密场所等单位要高度重视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制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反应,有效应对和处置。
四、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从4月4日—4月7日,执行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15:30前报告昨日15时—当日15时(例如:4月4日15:30报告4月3日15时—4月4日15时情况)本单位接到或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或重大與情、重大隐患,从事件的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应对措施形成面报告(见附件)通过邮箱(yjjzhxtk@163.com)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如发生2起以上突发事件要分别形成报告材料,未发生突发事件也要报送。报送时间节点外如接到突发事件应及时报送。
附件:清明节期间每日上报情况明细
2019年3月29日
(联系人:史敬梅,联系电话:6081961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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