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园区,新城管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4月15日国务院安委办“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消防安全,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4月至10月,在全区集中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将《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专项行动的方案
2019年4月26日
(联系人:徐光涛,白靖宇; 联系电话:60819608,60125708;邮箱jzqxfaq@163.com)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
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专项行动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和市安委办统一部署,深刻吸取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消防安全,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方案》(津安办〔2019〕18号)要求,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4月至10月20日,在全区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我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相关工作。
组长:穆金有 区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
贾正成 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郭 勇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任国柱 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下设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局灾害防治科,由区应急管理局灾害防治科、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处相关工作人员共同组成。
三、重点检查场所、突出风险和重点整治问题
(一)重点场所。按照市安委办统一部署,在前期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实际,突出检查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养老院、施工工地等9类重点场所。
(二)突出风险。重点针对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培训不深入等9类突出风险。
(三)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1.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等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
2.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3.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多合一”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5.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6.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7.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8.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9.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四、实施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即日起到10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前)
1.开展动员部署。各乡镇街、园区,新城管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按照镇乡辖区、分管行业、分管领域部署到位。
2.严格工作标准。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整治重点和要求,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标准、方法和措施,并通过互联网、政务网等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
3.组织约谈培训。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对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部门负责人、包村干部、村(居)书记、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开展约谈培训,提示存在的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其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
(二)具体实施阶段(4月30日至10月10日)
1.督促单位自查自改。各单位、各部门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的单位对照整治标准,落实主体责任,进行风险自主评估、自行检查安全、主动整改隐患,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按照等级造册,分类建立隐患、整改和责任“三个清单”。督促指导加强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积极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并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5月底前,各单位、各部门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9类场所填写《消防安全承诺书》(附件3)张贴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并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情况(附件4)进行收集汇总,书面报告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系统行业开展集中排查。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检查重点、要求,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个行业、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针对突出风险,组织行业部门、重点企业、连锁集团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8月底前,相关系统行业部门将排查情况书面报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在单位自查,行业检查的基础上,区安委会将组成消防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组,对九类重点场所和区级挂牌督办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隐患整改清零情况。9月25日前,各单位、各部门消防安全隐患务必清零见底。
4.进一步巩固提高成果。在前期全方位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防治方案、细化任务清单、细化责任清单,严防死守、确保安全。此项工作10月10日前结束。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专项行动总结于10月20日前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以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等方面为重点,改进检查方法、细化内容、提高标准,检查情况要逐一登记造册,将主体责任落实差、管理漏洞多的单位纳入重点整治范围,高压管控,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二)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消防部门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强化执法检查,发现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对亡人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组织调查,依法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
(三)实时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区安委会将采取定期通报约谈、行业部门会商协作等消防工作机制,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专项工作情况进行调度,实时掌握工作进度,对专项行动期间重要时段及特殊天气下的火灾防控工作做出针对性部署安排。
(四)联合惩戒综合施策。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推动解决。
(五)深化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9类场所电气安全隐患,重点治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组织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进行“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效。充分发动公安派出所民警、安监站人员、网格员、综治员、楼管员等基层力量,加强对小单位小场所、居民住宅区检查巡查和宣传提示,落实防范措施,并结合辖区火灾规律特点,开展针对性治理。
(六)落实重点防范。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世界园艺博览会、天津第三届世界智能大会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以面保点、整体防控”的思路,在确保涉及沿线周边绝对安全的基础上,重点针对9类场所和9类风险,加大管控力度,强化宣传教育,落实应急准备,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要坚持靶向治理、精准防控、综合施策,坚决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这一底线。
(二)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将专项行动贯穿于本部门主要工作中,与重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充分履行行业部门条线监管职责,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亲自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结合专项行动要求,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工作考核,狠抓工作落实。专项行动列入本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要进一步强化担当、转变作风、严格问效。做到干部在一线工作、问题在一线解决、决策在一线落实、风险在一线消除。要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放管服”改革的关系,在减少不必要干涉、减轻单位负担同时,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要敢于较真碰硬,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4月3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情况和《“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联络表》(附件2);5月20日前报送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情况(附件4);5月至9月,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0月20前报送工作总结。以上所需上报材料均通过邮箱jzqxfaq@163.com报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
2.“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
动工作联络表
3.消防安全承诺书
4.九类场所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情况登记表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
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二)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三)现有高层建筑、商住楼等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严禁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动火作业;确需动火动焊施工求的,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
(四)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的,必须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五)大型活动现场布展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
(一)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或者共用疏散楼梯间且未分隔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
(二)建筑住宅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完全分隔。
(三)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四)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的,必须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的,必须及时修复。
(五)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
(二)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
(三)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
(四)宾馆饭店、员工宿舍、群租房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一)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其他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
(二)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必须及时清理。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多合一”场所内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立即整改,将控制柜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并张贴明显标志。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四)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一)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入户。
(二)“多合一”场所、群租房、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搬离,严禁“人车同屋”。
(三)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部位与其他部位直接连通的,必须设置防火分隔设施。
(四)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五)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
(一)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必须及时明确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的,必须组织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三)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必须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四)单位未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风险承诺的,必须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
(一)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的,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如实制作检测维保记录,存档备查。
(二)单位未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的,必须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必须每二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必须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三)单位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根据整改难易程度,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
(一)重点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的,必须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示范性检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突发情况下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疏散在场群众。
(二)一般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的,必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三)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在突发情况下必须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附件2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
检查专项行动工作联络表
单位名称:年月日
姓名 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号
分管领导
联络员
注:此表请各单位、各部门于4月30日前报送区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jzqxfaq@163.com)。
附件3
消防安全承诺书
依据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要求, (单位名称)认真对照检查标准,逐一梳理本单位内的9大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经排查,本单位存在
等问题,并已采取
措施,及时防范化解火灾风险,确保本单位不发生火灾事故(或经排查,本单位不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承诺。
单位责任人签字:
单位管理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九类场所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情况登记表
单位场所
基础
信息 单位(法人)名称 单位(场所)实际名称
火灾危险等级 高危单位□ 重点单位□ 一般单位□
单位(场所)类型 商场市场□ “多合一”场所□ 劳动密集型企业□ 公共娱乐场所□
群租房□ 宾馆饭店□ 高层建筑□ 养老院□ 施工工地□
单位地址 区 镇(街道)
消防安全责任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消防安全管理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固话
消防
安全
隐患
情况 1、人员密集场所是否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2、员工宿舍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3、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是否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4、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是否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5、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缺失或者损坏。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6、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常开。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7、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是否严密。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8、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9、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封闭、堵塞、占用。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10、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11、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12、规模租赁住宿场所、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是否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13、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是否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15、消防水泵控制柜是否处于手动控制状态。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1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联动是否正常。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17、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供水是否正常。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18、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19、电动自行车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是否落实防火措施。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20、电动自行车是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21、单位是否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2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能够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23、微型消防站队员是否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24、单位是否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25、单位是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26、单位是否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27、单位是否具备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28、单位员工是否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是否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无此类问题 □
29、其他隐患问题及整改措施:
承诺
情况 是否对外张贴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
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是 □ 否 □
法人
代表
签字
2019年月日
(单位公章)
562dbaf291c44302a78bbd9b77819ec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