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乡街、园区、新城管委会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领导在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的通知》,对加强农村、社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提出了要求,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充分认清安全形势,全力做好冬季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工作;要推动落实生产网格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形成长效管控工作机制;要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全力消除火灾隐患风险;要强化宣传警示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媒体,向群众常态化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素质;要加大督导问责力度,对存在的各类问题开展针对性、系统性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生事故的单位,严格依法追责问责。市安委会将把基层消防网格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并进行实地检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请各单位于12月20日上午下班前通过邮箱将工作落实情况报送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基层消防
组织建设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的通知
2018年12月18日
(联系人:陈安舒;联系电话:2914204;邮箱:jzqajj2040@163.com)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基层 消防组织建设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领导在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上的讲话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消防组织网格职能作用,全面提升火灾防控工作整体能力,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安全形势。冬季气候寒冷,室内生火、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电气线路违规敷设等问题,极易引发火灾,加之全市农村“煤改气”工程全面铺开,火灾危险性剧增,特别是农村、社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相对薄弱,火灾事故易发、多发。各区政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全力做好冬季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工作,持续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基层消防网格组织,落实火灾防控工作措施,确保农村、社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推动落实网格责任。各区政府要推动属地乡镇、街道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加大人员、装备、经费的投入力度,依托治安联防队、保安巡逻队等基层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建设消防活动站,设置消防宣传专栏,配置农用(轻便)消防车(泵)等简易消防设施,切实发挥巡查检查、灭火救灾、宣传引导的职能作用。同时,督促村(居)委会明确1至2名消防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网格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网格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登记、督办、移送、整改等记录,形成长效管控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基层网格“空转”现象。
三、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各基层消防网格要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特别是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以及民俗活动期间,要重点检查居民用火、用电、用气和柴草、堆垛的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制止村民私拉电线、乱丢烟头、违规烧荒等行为,及时清理村民院落堆放的可燃杂物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隐患,对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进行巡防看守,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对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消防部门依法处理,全力消除火灾隐患风险,形成检查发现和整改落实的工作闭环。
四、强化宣传警示教育。各区政府要定期对乡镇、街道消防安全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微型消防站队员,专职、志愿消防员,村(居)委会负责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等特定人群开展消防培训和业务训练,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农村火灾防范和处置能力。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媒体,向群众常态化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素质。同时,督促村(居)委会,在固定宣传栏张贴防火公约和冬季防火提示,定期发放消防宣传资料,积极发动基层网格组织和消防志愿者,深入村民、居民家庭,重点帮扶老幼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开展住宅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提示村民外出关火、关电、关气,主动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五、加大督导问责力度。各区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张国清市长“充分发挥基层单位消防组织网格职能作用,加强各类防火巡查、定点责任看护、安全宣传教育,对存在的各类问题开展针对性、系统性消防隐患排查治理”的指示要求,加强本地区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检查指导,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要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检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将把基层消防网格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并开展实地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导致农村、社区火灾多发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属地相关责任人;凡发生较大亡人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凡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严格依法追责问责,并实行一票否决,切实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12月24日前,各区政府将工作落实情况报送至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
(联系人:田林;联系电话:1338999188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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