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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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7324309/2020-0080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蓟安办〔2018〕69号
主    题 :
市场监管\许可信用;市场监管\市场秩序;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市场监管\食品监管;市场监管\药品监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镇乡街、园区、新城管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委办局,各集团公司、驻蓟单位:
为认真做好当前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和12月19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依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的通知》要求,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自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20天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排查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排查检查重点
危险化学品:突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站、油气储存企业、危险货物作业等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责任单位:安监、交通、公安、商务、建委、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别负责)
交通运输:突出公交、客运、道路、桥梁、危险物品运输、出租车、电动车以及城市物流车辆等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责任单位:交通、公安、邮政、综合执法等部门分别负责)
建设施工:突出“高、大、难、深”项目,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煤改气工程、煤改电工程、电力工程等重点项目和工程。(责任单位:发改委、建委、工信、交通、水务、国土、房管等部门分别负责)
特种设备:突出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旅游、街道办、新城管委会等部门分别负责)
消防火灾:突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和大型活动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责任单位:公安、消防、交通、建委、商务、旅游、民政、教育、卫计等部门分别负责)
冬季旅游:突出冬季旅游项目、游乐设施、载人工具等风险点位的排查检查。(责任单位: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相关镇乡分别负责)
森林防火:突出山区镇乡和景点景区等重点单位。(责任单位:林业、旅游部门和相关镇乡分别负责)
工贸企业:突出涉氨、涉爆粉尘、有限空间、机械制造等重点工贸企业。(责任单位:安监、工信、市场监管和各镇乡、园区分别负责)
烟花爆竹:突出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检查排查。(责任单位:公安、安监、市场监管、区社和各镇乡、园区分别负责)
各镇乡要强化属地责任,对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农村危房加固改造、一氧化碳中毒等风险点位进行地毯式排查检查;园区要突出对所属企业的排查检查;街道办、新城管委会要突出对所属经营场所、社区火灾防控、电动车充电、私拉乱接电源线等方面的排查检查。
另外,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民爆物品、电力、防雷、煤改电(气)、建成交付房屋使用修缮拆除、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基础设施、职业培训机构、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和教育矫治单位、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公共体育设施,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等行业领域和场所的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二)排查检查内容
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落实情况。每个班组、每个岗位、每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每个车间、每道工序、每台设备、每个设施、每个场所、每个作业点是否明确排查检查人员并开展自查。
2.查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整治情况。在安全生产方面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是否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是否落实整改。
3.查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完善;是否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是否落实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是否开展演练实战。
5.查本次集中行动各单位排查检查隐患清单的建立和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各单位相关人员可通过“安全蓟州”微信公众号,查找搜索“隐患排查信息化系统网址”,扫描二维码后可以安装隐患排查助手APP,安装后可在APP内查询隐患排查标准,增强隐患检查排查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8年12月20日至31日,各单位、各部门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进行动员部署,依据各自行业特点,结合我市92个企业类型隐患排查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检查规范等,制定集中行动检查表,开展隐患自查排查。各生产经营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认真组织全员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
(二)第二阶段:2019年1月1日至10日,各单位、各部门集中治理整改,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区安委会办公室将聘请专家组成专项推动组,对全区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明查暗访,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总责,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班子成员分片包干,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回头看”等工作方式,直插现场,查找隐患。
2.全面排查治理。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坚持管合法的同时必须管非法,对于查找出的隐患,逐级登记建档,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按照“发现问题、扭住不放,解决问题、形成闭环”的要求,明确责任人、资金来源、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严格对照时间节点组织验收;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提级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并及时销号。
3.加大问责曝光力度。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强化监管执法,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违法行为、公布一批“黑名单”企业,对隐患整改不力、整改不积极、推诿推卸责任、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进一步形成安全生产高压态势。
此次集中行动要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我区当前正在开展的仓储和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做到统筹兼顾,同步推进。各单位、各部门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18年12月22日前,总结请于2019年1月15日前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邮箱:jzqajj2040@163.com。

附件:1.蓟州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日报表;
2.蓟州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监督执法日报
表;
3. 蓟州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存在突出安全
生产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清单
2018年12月19日
(联系人:陈安舒;联系电话:2914204)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蓟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

9776a8004354414280fccbe62f5e4426.doc

安办69号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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