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编制应对极端强降雨防汛
应急机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鸿忠书记、国勋市长指示要求,市政府组织市防办、市水务局等防汛部门制定了《天津市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公共场所危陋房屋及地质灾害极端强降雨防汛应急机制》并正式印发实施。现按照市防指要求,需编制我区应对极端强降雨防汛应急机制,有关要求如下:
一、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御超标准强降雨,参照市级防汛应急机制,请相关单位牵头起草编制本行业本部门的区级应对机制(任务分工见附件1),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充分认识编制此项应急机制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立足于我区实际,本着“宁可抓重、不可抓漏”的原则,全面摸清排查隐患,详查各项设施信息,科学合理编制。
三、请各牵头编制单位于2月18日前将防汛应急机制通过政务邮箱报送至区防汛办(区应急局),各单位也可不限于市级任务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参照制订本行业重要设施的防汛应急机制,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要全力配合。区防办将全面梳理汇总,形成区级文件上报区委、区政府,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正式印发并报市防指。
附件:1.应对极端强降雨防汛应急机制任务分工
2.天津市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公共场所危陋房屋及地质灾害极端强降雨防汛应急机制
3.天津市城市供水供气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极端强降雨防汛应急机制
2022年2月8日
(联系人:徐光涛;电话:60819608;政务邮箱:jzqyjj06@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