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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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区安委办关于印发《蓟州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7324309/2022-0000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蓟安办〔2022〕3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区安委关于印发《蓟州区危险化学品

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昌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安委202112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市安委会印发的《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津安生〔2020〕8号)《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整治方案》(津安生〔2022〕2号)要求,区安委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蓟州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32

(联系人:程崧;电话:60819606;政务邮箱:jzqyjj02@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蓟州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安委202112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市安委会印发的《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整治方案》要求,结合蓟州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深入分析研判、紧紧扭住抓牢贯彻落实《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国内外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重大风险隐患,全面调动各方力量,利用一年时间集中治理,进一步推动蓟州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安全投入,压实安全责任,坚持严格监管执法与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并重,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务必做到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治理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梳理《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采取针对性措施,对照以下两大类突出问题和三个环节的重大安全风险进行重点排查。

(一)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不扎实,对本地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把握不准,对新情况、新问题了解不深、掌握不透。二是没有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发展轻安全问题,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动化工产业升级进展迟缓。三是源头治理不严不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工作力度不够。四是安全投入不足,标准不高,部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化工企业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配备泄漏检测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或未正常投入使用,自动消防设施功能失灵,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及管道老化。五是应急处置力量不足,部分大型企业未按要求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部分企业没有建设相关工艺处置队和应急处置队。六是安全素质能力不强,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与安全风险意识淡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欠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等问题。

(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

    一是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薄弱,没有按照《意见》要求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没有配备具有相关专业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不懂不会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二是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已经明确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有的将自身的业务工作与安全割裂开来,部分领域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风险因素考虑不足,导致漏管失控。三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执行不严,未按规定配备化工专业技术团队、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安全责任落实不到基层班组,一些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只挂名不履职。四是信息化监控手段不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功能不完善,没有形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相关部门之间存在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尚未建立贯通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系统。

(三)生产储存环节重大安全风险

    一是一些精细化工企业未全部落实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提出的风险管控措施,部分涉及高危工艺的生产装置未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操作人员专业能力资质不达标。二是高危工艺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计水平不高,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常态化风险管控机制未有效运行。三是一些化工企业老旧装置数量多,压力容器管道安全风险增大,预防性维护和常态化监测监控措施跟不上,腐蚀泄漏风险增大。

(四)交通运输环节重大安全风险

    一是非法托运、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问题屡禁不止,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不达标、“带病运行”等问题突出。二是源头充装查验、特定时段禁行、重点路段巡查管控、高速公路服务区车辆临时停放管理等制度执行不严。三是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进展较慢,车辆动态监控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油气长输管道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完善,高后果区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仍需强化。五是部分托运单位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企业和车辆承运、不按规定装载危险化学品等现象时有发生。

(五)废弃处置环节重大安全风险

    一是一些企业未严格落实相关法律制度,鉴别鉴定不及时,不主动申报,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未能杜绝。二是一些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设施未经安全评估,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不完善。三是部门协同监管不到位,多部门联合会商督办、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不健全。

三、重点保障制度措施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自觉扛起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政治责任。

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

    2.全力推进新《安全生产法》在危险化学品企业深入贯彻落实,推动企业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把“两个根本”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

(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3.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推动精细化工企业整治任务“四个清零”全面完成。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相关乡镇、开发区管委会

4.聚焦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工艺、毒性气体液体和爆炸物的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按照全面排查、评估分级、分类管控的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完善防控措施,有效管控老旧装置安全风险。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相关乡镇、开发区管委会、相关企业

5.持续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攻坚,防止死灰复燃,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公安蓟州分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

6.深化油气长输管道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紧盯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完善监测预警管控措施,强化政企联动,确保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公安蓟州分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交通局、相关乡镇、相关企业

7.坚持综合施策,强化部门协同,加强交通运输环节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责任单位:公安蓟州分局、区交通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

    8.按照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工作,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按分工负责

    9.加强学校、科研机构等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治理,提升学校、科研机构等的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局按分工负责

(三)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10.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督导检查,建立线上线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相关企业

11.推进基于信息化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

12.深化专家指导服务,以开展企业安全体检和实施分级管控为突出任务,以推动完善监管措施为重点,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相关企业

13.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集中轮训制度,实施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推动人员能力提升。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应急局  

14.贯彻落实《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推进道路运输、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总监。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应急局、相关企业

   15.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等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交通局、相关企业

(四)提升危险化学品专业人员能力素质

16.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队伍建设,逐步解决危险化学品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专业人才短缺等问题。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应急局

(五)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17.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功能,实现政企上下贯通、联网管控,推动跨部门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蓟州分局、区交通局、相关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相关企业

18.推广应用新版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为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高效传递和实施全生命周期精准监管提供基础支撑。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相关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行专题部署,对照《工作职责与任务清单》,按时推动工作开展,并逐项排查重点治理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所列内容,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专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创新工作方法,完善重点保障制度措施。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对一些创新性制度措施,要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同时,要对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

(三)加强工作督导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本方案确定的重点治理内容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检查力度。要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重大风险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区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派出工作组进行专项督导,对工作进展滞后部门和单位进行警示提醒和工作约谈,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重点内容。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信息沟通,强化协同联动,主动担当作为,忠实履行职责,做到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工作职责与任务清单》所列具体任务分工开展工作并梳理工作进展情况,每月15日前要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政务邮箱:jzqyjj02@tj.gov.cn,每季度末月15日前通过政务邮箱报送季度总结,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及时向区领导、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成效。

    附件:蓟州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职责与任务清单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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