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各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2022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第三年,也是巩固提升年。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按照“压实责任、狠抓整改、标本兼治、守住底线”思路,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在确保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政策措施、法规标准,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展现专项整治成效,确保我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典范城市提供安全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各单位、各部门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要扎实落实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各项要求,按照计划推动各项任务完成。一是强化思想引领。推动各级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持续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有关精神,学习全国两会相关内容,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深入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新发展理念。二是开展常态宣讲。按照《蓟州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讲安全”工作方案》,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讲安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每半年至少各进行1次安全生产宣讲,并形成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三是提高专业水平。集中组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处级干部培训班1期,各行业部门要组织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轮训和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专业化培训,增强岗位实践能力。四是提升能力素质。通过参加学习大讲堂、专业知识培训、执法能力提升、实践锻炼等形式,不断提升安全监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防”机制,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要以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为契机,落实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各项要求,按照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责任体系。督促企业进一步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真正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二是防控安全风险。督促企业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存在的固态风险并持续更新,绘制内部“风险地图”,实现“一企一清单”。对安全风险实施动态评估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确保始终处于受控范围。三是排查治理隐患。督促企业构建“双重”防控机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做到“一企业一套隐患排查标准”。落实全员自主隐患排查,尤其加强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按照“五到位”要求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实现闭环管理。
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保持高压治理态势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在持续巩固阶段性治理成效的基础上,结合五一、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时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断深化危险化学品、燃气、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仓储物流、油气长输管道、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着重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惩处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区安委会办公室将采取明查暗访和“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单位三年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检查频次不多、发现解决隐患问题过少、长期零执法零处罚或执法处罚“走形式”等情况的单位进行重点约谈,以函告督办的方式督促整改,并对企业安全生产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拍摄典型隐患问题案例警示教育片供各单位和企业学习借鉴。
四、实施各专题专项整治工作闭环管理,确保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要依据三年行动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计划方案、任务清单和“挂图作战”图,逐项任务推进落实。一是确保任务落实。对照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等10个专项整治的任务清单,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本单位涉及的工作任务,按照计划逐项推进抓落实,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积极协调,协力推进解决矛盾问题,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定期召开专班会研究任务推进完成情况。二是完成重点任务。按照《天津市蓟州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完善明确的各项制度、规范、信息化平台,认真推进有关工程完工,并把控进度,对于已经立项的要严格按时间推动,对于已制订计划但还未立项开工建设的要抓紧协调推动,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无法完成必须提前报区安委办。此项内容将作为判定三年行动是否对标完成的重要指标,纳入2022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三是加强执法惩处。各监管执法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严格按照“四铁”“六必”的要求,落实好新《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依法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运用好行刑衔接等相关措施手段,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迁就,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手下留情,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绝不心慈手软。要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对排查整治不认真、不负责,搞形式主义的,要公开通报、点名批评、严肃问责处理。四是完善资料档案。以任务清单为主线,按照“一项任务一套资料”的原则,按照一、二级指标分类逐项任务建立资料档案。要细化推进节点,将部署、开展、落实、总结、成果展示等每一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归纳出来,形成一整套完整的资料档案,不应以本单位的常态化工作替代三年行动的任务完成,不应将各类资料混淆归档。各专题专项整治的牵头单位在及时指导相关配合单位建立资料档案的同时,要收集汇总各专题专项有关资料形成完善的迎检资料,为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市安委会办公室考核巡查,做好充分准备。
五、强化措施保障巩固阶段性整治成果,切实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动员部署,认清重要意义,强化各级人员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要深刻总结分析三年行动开展至今的整治成效和仍然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找准症结根源,加强指挥协调落实责任到人,加强跟踪督办确保解决到位不留后患。要在理清三年行动各项任务的基础上,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之间、单位的职能科室之间要厘清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推动,确保责任清晰、时限明确、措施具体。二是加强督导推动。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发挥统筹作用,成立督查组常态化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和各部门的三年行动工作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推动,对各牵头单位采取“过一遍”的方式,检查各单位工作落实成效,加强问题整改,对其他单位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督导工作落实,确保成效。组织各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对本行业系统三年行动的开展落实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督导推动,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协调推进力度,确保上下一致、标准一致、步调一致。同时,结合国家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视整改和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安全生产巡查、重点时期时段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等工作开展,进一步督促各单位、各类企业落实责任,高质高效完成三年行动工作任务。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也要积极向“掌上蓟州”“安全蓟州”等微信公众号投稿,利用抖音等自媒体加强宣传,大力营造抓安全生产的氛围。区融媒体中心要组织人员加强跟踪报道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每月至少突出一两个专题,对各单位先进经验进行采访和集中报道,宣传推广三年行动开展以来的成功经验、有效措施和重要成果。四是展现成果成效。深入分析研判本单位、本区域、本系统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隐患、共性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根本性原因,动态更新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负面清单,各行业部门要突出研究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的特点规律,研究制定一批本行业系统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出台一系列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的配套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属地企业特点,探索建立完善一套安全执法监督规范,逐步形成能够遏制突出隐患和相同类型重大隐患反复形成的硬性机制,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工作基础。此项内容将纳入2022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作为检验各单位三年行动成效的重要指标。
2022年3月14日
(联系人:高秉强;联系电话:6081961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