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应急局关于防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
相关事故的警示函
各乡镇、园区及有相关单位:
每年的3至10月为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高发期。目前,我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已进入复工复产阶段,为了有效防范辖区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事故发生,按照《市应急局关于防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事故的警示函》要求,结合我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函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
有限空间系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场所。在有限空间中作业易发生中毒和窒息事故,特别是硫化氢中毒事故。硫化氢是一种无色气体,有特殊的臭味(臭鸡蛋味),易溶于水;比重比空气大,常产生在造纸、制革、食品加工(蔬菜腌制)等,此外,腌菜池、沼气池、地窖或疏通下水道、阴沟、隧道、楼堂馆所的水池、消防水池也有硫化氢气体产生。主要经呼吸道吸入,在低浓度时有明显的“臭鸡蛋”味;浓度越高嗅觉疲劳越快,越容易使人丧失警惕,70~150mg/立方米时,吸入数分钟即发生嗅觉疲劳而闻不到臭味;超过700mg/立方米时,短时间内即可发生肺水肿、支气管炎、肺炎,可能造成生命危险;超过1000mg/立方米,可致人发生电击样死亡。
二、切实强化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工作措施落实
各单位要督促本辖区工贸企业认真抓好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相关工作,督促工贸企业务必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要做好风险辨识。要对工贸企业内有限空间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分析和排查管控,建立相应的台账,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二是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对于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清理清淤、检维修作业,要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审批。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监护人员要进行全程监护,不得离开作业现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参与作业。
三要加强承发包管理。存在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包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四要强化应急救援。要制定针对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事故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评估,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务必使从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效应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事故防范工作,将此警示函内容传达到每个企业,督促工贸企业做好贯彻落实。
2023年3月2日
(联系人:付明;联系电话:6081960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