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防指关于印发《天津市蓟州区强降雨
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各分指挥部:
为规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成员单位、各分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管委会防范应对强降雨处置工作程序,明确会商研判、信息发布、视频调度、布防预置、检查抽查、抢险救援、情况报送、舆情应对、复盘评估等内容,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在总结我区强降雨处置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防汛工作实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了《蓟州区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6月7日
(联系人:陈超;联系电话:60819608)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蓟州区强降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为规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成员单位、各分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管委会防范应对强降雨处置工作程序,明确会商研判、信息发布、视频调度、布防预置、检查抽查、抢险救援、情况报送、舆情应对、复盘评估等内容,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在总结我区强降雨处置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抗旱工作方针,全力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二、工作目标
固化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健全统一指挥、政令畅通、权威高效的指挥体系,进一步提升洪涝灾害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不亡人、少损失,以高水平防汛安全服务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适用条件
预计本区行政区域在未来24小时内,出现小时降雨量大于等于20毫米的降水时,相关应急处置工作适用本机制。
四、工作程序
(一)会商研判
区气象局要与市气象局和京冀两省市毗邻区、市、县气象部门进行会商,互通降雨、台风等天气趋势分析和预报。
区水务局要与市水务局和京冀两省市毗邻区、市、县水务(水利)部门进行会商,互通进蓟河道流域上下游雨水情信息。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要适时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气象局进行地质灾害情况会商。
区防办要与京冀两省市毗邻区、市、县防办进行会商,互通防汛工作部署、应急物资预置、抢险队伍前置和抢险救援等情况。要组织区应急局、区水务局、区气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等部门召开会商会议,分析雨情水情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研判防汛风险及影响范围、程度,提出防范应对措施,并下发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至各有关单位。根据需要,可每日10时、16时、20时进行会商,或者加密会商。
责任单位:区防办、区应急局、区水务局、区气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二)信息发布
1. 提供部门及内容
(1)预警预报信息
区气象局提供进蓟河道流域及本区降雨、台风预警预报信息;区水务局提供进蓟河道流域及本区洪水预警预报信息;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提供本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2)工作通知、应急响应与风险提示信息
区防办提供强降雨、台风、地质灾害、洪水、山洪等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通知、风险提示或应急响应信息。
2.发布部门及方式
按照谁发布、谁叫应的原则,各信息发布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建立叫应机制,叫应各级责任人提前上岗、全力防范。
(1)媒体发布
区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做好极端强降雨天气、台风、地质灾害、洪水、山洪等灾害预警、响应和风险提示等信息的媒体发布工作,组织融媒体中心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和新媒体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信息要采取电视底飞字幕、广播滚动播报、高频次推送、加挂暴雨预警标识等方式刊播,重要信息要在报纸重要版面及时刊发。区委网信办组织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时做好转发推送。区城市管理委组织全区户外大屏滚动播发相关信息。区应急局通过“两微一端”及时推送。
(2)系统发布
利用微信、短信、农村大喇叭等发布。
区气象局组织向责任人、社会发布暴雨、台风预警信号,当发布暴雨、台风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时,通过多渠道、多手段向社会发布。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向相关单位、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区水务局向责任人发布洪水预警、城市内涝应急响应信息。
区防办向责任人、社会发布风险提示、防洪应急响应信息,当启动防洪二级、一级响应时,全网进行发布。
区农业农村委向责任人、社会发布农田沥涝应急响应信息。
山区乡镇政府向责任人、社会发布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信息。
区防指向责任人、社会发布山洪灾害应急响应信息。
(3)其他发布
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交通局等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负责利用本部门、本行业信息发布渠道向行业管理单位发送预警、响应和风险提示等信息。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发动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网格员、综治员等人员,采取宣传车、微信群、大喇叭、小锣鼓等方式传递预警、响应信息和紧急避险要求,确保信息传递全覆盖、无死角。
学校、医院、商场、公园、旅游景区等单位,公路、城市公交、长途客运等交通运营单位负责通过本系统、本单位所属“两微一端”、显示屏、扩音器等滚动播发预警、响应和风险提示信息。
责任单位:区防办、各防指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
(三)视频调度
雨前、雨中,区防办视情况组织区应急局、区水务局、区气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公安蓟州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住房建设委、区人武部、供电分公司及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管委会召开视频调度会议,通报会商研判结果、精准调度部署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遇灾险情或其他特殊情况,协调落实抢险救援力量物资,科学开展应急处突工作。各单位要保持24小时通讯联通,服从区防办统一指挥,按时进入会议。
责任单位:区防办、区应急局、区水务局、区气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公安蓟州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住房建设委、区人武部、供电分公司,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
(四)布防预置
1.常规布防
汛期,各有关单位要在河道险工险段等重点部位周边村庄、扬水站等便利地点预置编织袋、土工布、砂石料、铅丝网笼等抢险物料和挖掘机、推土机等大型抢险设备;有关排水部门和单位要在城区低洼易积水点位、下沉地道预置救生衣、救生圈、沙袋、临时排水泵等应急救援排涝物资。区防指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区级不少于200人、乡镇(街道)不少于50人、村(社区)不少于10人的标准落实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强降雨期间随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
2.紧急预置
各单位要及时启动本行业本领域覆盖下沉地道、地下空间、在建工程、电力通信、供气供水等高风险部位强降雨应对预案方案,雨前完成交通疏导、物理隔离、巡查排险、疏散转移、设施抢修等应急人员、物资设备在风险点位或重点部位上岗到位,做到雨前预置到位、雨中严防死守、雨后持续热备,随时应急处突。
责任单位:各防指成员单位
(五)检查抽查
各单位按照区防办工作部署和职责分工,对所辖所管险工险段、低洼易积水点位、下沉地道、地下空间、在建工程、危陋房屋、山洪灾害隐患点、电力通信、供气供水等重点点位的抢险救援力量物资预置、关停限避、人员转移安置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项工作部署、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区防办通过派出工作组、电话抽查、视频点名等方式,确保强降雨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单位:各防指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
(六)抢险救援
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区防指组织超警戒水位河道沿线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强巡查排险,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处置并报告,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区水务局要组织做好应急排水和抢险技术指导工作;区气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要组织做好雨情、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公安蓟州分局要组织做好交通疏导、管控工作;区住房建设委要指导做好危陋房屋群众适时避险转移安置工作,要组织做好在建工程适时停工工作;区交通局牵头做好下沉地道物理隔离管控工作;区城市管理委要做好城区防汛应急路线上城市道桥设施抢修保障、对水毁道桥设施进行应急抢修和雨后城市清扫工作;区交通局、鑫路桥公司要组织做好抢险人员、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协助指导做好景区关闭、游客疏导工作;区商务局要组织做好地下商业设施关闭及人员疏散和转移安置人员生活救助保障工作;区农业农村委要组织做好农田除涝工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督促指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供电分公司做好通信、电力设施抢修保障工作。区防指根据事态严重程度,统筹调度区级力量、物资支援抢险救援。必要时,区人武部、区消防救援支队要做好协调驻蓟部队、周边消防力量增援我区抗洪抢险救援行动。其他区防指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积极应对洪涝灾害。
责任单位:各防指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
(七)情况报送
各单位要及时、准确、如实、全面掌握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进展,及时填报“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情况统计表”,通政务网或者政务邮箱,于强降雨应急处置工作期间每日5时、10时、15时报区防办;遇重特大灾害等情况,紧急加报。区防办汇总后,报市防办、区领导并发有关单位。
责任单位:各防指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
(八)舆情应对
重要汛情、灾情以及防汛相关重大决策部署、抗洪抢险行动等信息由区防指信息宣传组通过媒体对外统一发布;Ⅲ级及以上防汛应急响应期间,视情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区防指信息宣传组及相关成员单位应牢牢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等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区防指宣传组及相关成员单位
(九)复盘评估
降雨结束、险情排除、灾情稳定或响应解除后即刻开始复盘工作。各单位要客观、全面、真实复盘评估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从预警预报、风险识别、责任落实、力量物资、抢险救援、转移安置、情况报送、舆情应对等方面进行总结评估,对好的经验做法予以总结积累,对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查找短板弱项,及时进行整改。
强降雨导致重大灾害发生时,涉及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和区防指成员单位要对事件基本情况、灾害成因、防范应对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灾后影响等进行专业技术评估分析,并结合复盘评估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区防指。
责任单位:各防指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执行机制,切实将各项任务层层分解到部门到岗到人。各级责任人要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服从区防指统一指挥,主动进位、履职尽责,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严明工作纪律
汛期,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准确报送防汛信息,特别是突发灾险情,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处置。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组织指挥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三)深化总结提升
各单位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认真总结积累强降雨应对成功经验,深入查找改进薄弱环节,强化成果转化运用推广,不断提升防汛减灾救灾能力,为我区安全度汛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