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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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区安委办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7324309/2024-0000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蓟安办〔2023〕31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区安委办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

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人流、物流、车流迎来高峰,用电用气供暖等城市运行保供压力加大,安全生产工作不容松懈。为切实做好近一时期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市安委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做好传达学习,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严格履行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是要突出重点,全面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根据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各行业部门和属地政府要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是消防、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工贸、森林防火、烟花爆竹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和仓储物流等重点领域,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例查处一例,绝不姑息。

三是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发布预警和提示信息,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保持热备状态,如遇突发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出动,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鼓励引导群众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中来,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懂应急”的浓厚氛围

附件: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2023年12月28日

(联系人:柴陈超;联系电话:6081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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