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区级文件  >  应急局
名    称 :
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天津市蓟州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7324309/2024-0001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蓟安生〔2024〕1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天津市蓟州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昌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区安委会制定了《天津市蓟州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418

    (联系人:蒋超;联系电话:60819616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蓟州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天津市全生产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津安生20242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着力提高安全保障和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统筹做好各领域安全工作,筑牢首都政治、安全“护城河”。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市50项落实举措和我区66具体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为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典范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推动全区部门、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宣贯行动

1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精髓要义,准确把握实践要求,持续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领学促学作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作出示范;组织干部职工、重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具体抓手和实际成果。宣传部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纳入党委(组)宣传工作要点,部署开展宣传贯彻活动,形成强大声势。组织部门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教育必修课程,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

(二)开展法规标准贯彻落实和责任体系建设提升行动

2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及时做好修改后的《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3全面规范并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并落实市安委会备案工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调整更新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推动领导干部照单履职,各级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各项内容。

4.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督导推动、考核巡查作用,用好会商调度、情况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加强监管执法、分片包保、督查督导、暗查暗访,及时明确新业态新风险监管责任,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围绕“一件事”全链条,厘清各环节监管责任,加强联合会商、联合监管、联合检查,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坚决杜绝“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

5.各单位、各部门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管理要求、风险提示直达末梢的传导机制,把压力和责任压实到每名管理人员、每个作业岗位、每位一线员工,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操作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水平。

(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6.要充分开展“网络+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应急管理局开展全区应急知识网上答题和全区知识竞赛,组织乡镇(街道)、园区基层执法人员执法检查实务脱产培训和法律法规培训。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各乡镇(街道)、园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好有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

(四)开展完善行业管理制度体系提升行动

7.区安委办紧盯新兴行业领域监管盲区,及时出台有关规定和措施,压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漏洞,督导整改隐患问题;各有关部门针对各自监管领域特点,对照并整合上级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及时出台相应领域有效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行业领域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备,抓管机制更加健全;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辖区所属企业特点,及时开展调研,针对有关问题,及时建言献策,为推动部门制度规定出台提供数据和支撑。

(五)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8发展改革部门要安全生产相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类发展规划编制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各有关部门要指导推动开发区制定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相关监管部门要严守项目审批安全红线,严格推行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厉打击“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以及擅自降低安全门槛等问题。

9.各单位、各部门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10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有关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的督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涉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行审核把关销号,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对接市安委会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

11.区安委会办公室要根据市级工作安排,组织乡镇街道、园区管理机构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应用培训,推动企业自查上报、执法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和信息共享,严格数据报送审核把关,确保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六)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2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消防部门要进一步推动消防物联网建设;区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快建设燃气、供热监管平台建设,强化燃气城市地下生命线工程建设使用,深入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推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试点建设,建立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评估体系。

13应急管理、住房建设、交通、水务、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配合建立完善国家危化品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14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本行业领域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指导督促危化品、工贸、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做好特种设备类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监管和技术提升。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危化品、军工、民爆、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完成变型拖拉机清零目标。

15住房建设、文旅、交通、应急、林业、水务、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减灾项目、森林火灾预警监测、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项目建设和治理行动。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住房建设部门要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6应急管理、住房建设、交通、公安等部门要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危化品、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标准,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核检查,督促加强设备配备和设施建设,提升建设水平要推进优化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在市级推进建设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的基础上,加强系统规范化管理使用,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持续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17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积极对接市级部门,推进安全教育培训规范化。2024年底前,在市级有关部门制度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对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进行明确强化加强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要加强对上衔接,推进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有关工作落实,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各单位、各部门要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18.各单位、各部门要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八)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9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国际通用的安全管理体系经验做法,配合市级部门做好国家试点建设中国特色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修订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制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更新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等工作。

20各有关部门要探索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企业的体系运行质量评估,研究定级企业退出机制,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撤销一批未按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的定级企业。

(九)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专项行动

    21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单位、各部门要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22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区安委办、区委督查室适时组织督查,“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部门和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组织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23.区应急部门要综合统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所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24.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家进企业帮扶活动,围绕重点监管对象、重大安全风险,聚焦重点环节、关键部位把脉会诊,通过及时推送最新国家和市级部门制定的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印发推动相关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视频,现场宣传讲解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提升企业自查自改自纠能力和员工安全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25各单位、各部门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在充分动员组织企业负责人认真参加市级组织的培训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对本系统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全覆盖轮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底前,要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推动安责险保险机构积极参与投保的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十)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6.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制作播放消防、燃气等安全常识宣传片,及时发布安全风险预警提示,推进建设完善全区消防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27.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宣传力度有关单位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前及时与区融媒体中心沟通,利用区级官方媒体本部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报道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加大隐患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曝光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有力震慑在全区范围内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8应急、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工会、共青团深入推进公路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加强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

三、进度安排

20243月至202612月,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3—4月3月上旬,召开全区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4月中旬推进完成制定印发天津市蓟州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并推动配套子方案出台

    (二)夯实基础阶段20244202412月)各有关部门全面梳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贯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过程,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和常态化督导推动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标准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存量。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51202512月)各部门以改善当前安全生产状况、推动高水平安全为目标,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现场推动、挂牌督办等措施,加大推进力度。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企业自查自改重大事故隐患和主要负责人抓安全生产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增量有效遏制。

(四)固本提升阶段20261202612月)全面梳理总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情况,查漏补缺、形成闭环。区安委办推动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实践经验,形成工作报告,报送市安委办,并做好迎接市安委会办检查各项准备。

202441日起,各单位、各部门要于每季度最后一周报送上季度工作情况;年度工作报告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自评报告分别于当年12月和总体任务结束后,报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工作。区安委会办公室要成立督导推动组,定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推动,强化重点任务、重大事故隐患督查督办,协同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细。区安委办将结合落实我区“八项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和推动落实通过定期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发生。各单位将要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推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区委每半年、区政府将每季度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新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跟进指导各项任务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会议落实,定期推动研究工作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听取工作汇报。

    (二)强化工作统筹,细化落实措施。各乡镇(街道)、园区安委会要制定实施本辖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其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常态化开展排查治理,精准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在各自子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具体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健全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常态化机制,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组织、宣传、工会等部门做好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

(三)强化科技支撑,推动安全投入。乡镇(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经费保障科学合理安排预算,向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整治倾斜,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落实到位,做好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强化考核巡查,综合问效提升。安委会办公室要将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重点,将各级领导干部推动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强化结果问效。组织部门要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区安委办要结合实际,采取定期总结通报、重点时期暗查暗访、重要节点督促提醒、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督导推动措施,加强动态管理和过程管控,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