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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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天津市蓟州区 洪水应对工作机制》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7324309/2024-0001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蓟汛字〔2024〕3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天津市蓟州区

洪水应对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各分指挥部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和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天津市洪水应对工作机制>的通知》(津汛发〔2024〕2号)文件要求,规范较大及以上量级洪水灾害处置职责、程序,全面提升我区洪水应对能力,区防办组织制定了《天津市蓟州区洪水应对工作机制》,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621

(联系人:徐光涛;联系电话:60819608)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蓟州区洪水应对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做好蓟州区洪水应对工作,在总结应对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经验的基础上,依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天津市洪水应对工作机制>的通知》(津汛发〔2024〕2号)要求和《天津市蓟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了蓟州区洪水应急处置工作程序,积极构建指挥权威、职责明晰、协同有力、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特制定本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和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抗旱工作方针,科学有序处置洪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聚焦健机制、强能力,固化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应对工作经验,规范监测预警、会商研判、信息报送、指挥调度、现场指挥部搭建蓄滞洪区运用、队伍物资调动、舆情应对、复盘评估抗洪抢险全链条工作程序,进一步提升洪水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努力实现“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的“四不”工作目标,切实以高水平防汛安全保障我区高质量发展。

三、启动条件

当预报我区一级行洪河道、水库将发生较大及以上量级洪水(10年一遇,下同),暨启动区防洪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自动启动本机制。

四、工作程序

(一)监测预警

区气象局、区水务局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客水入境、强降雨、台风、洪水信息,随时掌握趋势预测,研判灾害对本区的影响,为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指挥调度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落实预警叫应机制并通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

(二)会商研判

根据洪水预报预警信息,区防办组织区气象局、区水务局、公安蓟州分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应急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区防指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议或视情况扩大联合会商范围,深入分析雨情、水情发展趋势,科学研判风险,研究制定防范应对措施,提出针对全区或预计受影响较重部分区域的防洪应急响应启动建议,并落实应急响应叫应机制。

(三)信息报送

区防指各分指挥部、各工作组和有关成员单位要明确不同时间节点信息报送重点,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全面向区防办、区防指信息宣传组报送雨情、水情、灾情、突发险情、处置方案、紧要工程完成情况、水利工程设施调度、转移安置、交通管控和亟待解决事项等重要工作信息,报送频次每天至少2次,如遇特殊情况加密报送。

(四)指挥调度

区防洪一级、二级、三级应急响应期间,分别由区防指总指挥、分管应急工作的副总指挥、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总指挥驻区防办(蓟州区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指挥,负责主持召开会商会议,签发、下达抗洪抢险指令,视情况派出专家组并组织各工作组,协调各类应急抢险救援力量做好洪水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五)现场指挥部搭建

区防洪三级应急响应期间,区防办提请区防指依托灾害发生区域【洪水灾害涉及乡镇(街道)、园区多的,选择其中一乡镇(街道)、园区】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区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防指相关工作组抽调人员配合相关乡镇(街道)、园区防指共同组建。区现场指挥部日常工作由所在乡镇(街道)、园区防指承担。市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区现场指挥部配合市现场指挥部开展工作。

(六)蓄滞洪区运用

区防指调度组接到国家蓄滞洪区运用相关指令后,立即上报区防指。蓄滞洪区运用期间,加密会商调度研判,适时提出蓄滞洪区运用解除建议,上报区防指。转移安置组、交通运输组、生活保障组、抢险组、保卫组指导和协助蓄滞洪区分指挥部组织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和安全管控工作;抢险组做好破口分洪、退洪和巡堤查险工作。区防指接市防指蓄滞洪区运用解除指令后,有序组织人员回迁,并上报市防指。

(七)队伍物资调动

抗洪抢险以区级专业、驻蓟单位、社会应急力量分梯次可调动力量为主,以驻蓟部队、市级专业力量为增援的应急抢险救援力量格局。区防洪三级应急响应期间一旦发生险情,区防指第一时间就近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通报区级抗洪抢险应急救援队伍集结待命,掌握汇总部队、民兵、消防救援队伍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情况区防洪二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期间,区防指抢险组指挥调度区级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开展洪水处置,定期召开抢险组会商例会,掌握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部队、民兵、消防执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分洪口门破口分洪等任务情况,提供技术支撑;超出区级力量处置能力时,区防指积极与市防指对接,实时汇报险情,根据现场抗洪抢险救灾需求,请求市防指调动市级队伍和专家进行支援。

(八)舆情应对

区防指信息宣传组要协调、组织各级媒体,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积极引导自媒体,跟踪报道、播发洪水灾害发展和抗洪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加强正面宣传与典型报道;会同保卫组密切监测、引导涉汛舆情动向,化解舆情风险。区防指成员单位各工作组,要加强涉汛公开信息的内容审核,充分利用本单位本部门舆情监测手段做好舆情管控工作。

(九)复盘评估

当我区发生较大洪水后,区气象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应急局等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和灾害发生地相关乡镇(街道)、园区防指立即自行组织本单位本辖区,对灾害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以及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防范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总结、分析与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本部门本辖区专项复盘报告,报区防办。

区防洪二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结束后,区防办牵头组织区防指成员单位、各工作组、各分部,灾害发生地相关乡镇(街道)、园区防指和相关专家,综合各部门各区专项复盘报告进行评估研讨,形成综合复盘报告,提交区防指,经同意后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洪水应对工作,进一步完善本行业本单位本部门抗洪抢险保障方案,切实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部门到岗到人。各级责任人要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立足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明工作纪律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遵守职责任务分工、服从统一指挥,保持常态热备、快速协同联动,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送信息,特别是遇突发风险,要第一时间处置并报告。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组织指挥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提升处突能力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固化总结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成功应对经验,分析梳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实抢险队伍物资,加强应急指挥、避险转移、抢险救援等综合演练,落实“关停限避”措施,切实提升洪水灾害处置实战能力。

附件:1.监测预警机制;

2. 会商研判机制;

      3.信息报送机制;

      4.指挥调度机制;

      5.现场指挥部机制;

      6.蓄滞洪区运用机制;

      7.队伍物资调动机制;

      8.舆情应对机制;

          9.复盘评估机制。

附件1

监测预警机制

    一、责任单位

    区水务局、区气象局

    二、启用条件

    当预报我区行洪河道、水库将发生较大及以上量级洪水,暨启动区防洪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自动启动本机制。

    三、响应措施

   区水务局密切监测本区行政区域内水情、工情信息,提前研判洪水、山洪灾害对本区的影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转发市水务局发布的涉及蓟州区一级河道洪水预报、洪水演练、淹没情况。

对村庄农田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影响及防范指导建议等内容,并通报区防指成员单位、各工作组、相关镇防指,落实预警叫应机制。

    区气象局密切监测上游及本行政区域内降雨、台风等天气信息,做好中短期气象预报,及时发布暴雨、台风预报预警信息,特别要加强极端天气6小时、3小时、1小时短临预报预警,突出强降雨范围、强度、集中时段及对重要基础设施影响和防范指导建议等内容,并通报区防指成员单位、各工作组、相关镇防指,落实预警叫应机制。

   四、信息报送

区气象局按照蓝、黄、橙、红预警级别,指定专人负责通过微信群每日至少向区防办报送雨情信息2次、3次、4次、6次。

区水务局按照区防指四、三、二、一响应等级,指定专人负责向区防办报送水情、工情等信息2次、3次、4次、6次。


附件2

会商研判机制

一、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区防办;

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水务局、公安蓟州分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应急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二、启动条件

当预报我区一级行洪河道、水库将发生较大及以上量级洪水,暨启动区防洪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自动启动本机制

三、响应措施

区防办根据区气象局、区水务局预报预警信息,组织各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会商调度会议,发布会商研判成果,报批区防洪应急响应启动(调整、解除)指令,并落实应急响应叫应机制。

区气象局通报当前我区及上游区域降雨、台风发展趋势,分析天气影响河系、区域、重要基础设施、人群,提出区防洪应急响应启动(调整、解除)和防范应对措施建议。

区水务局通报当前我区及上游洪水预报预警信息,重要水利工程调度情况,分析洪水影响河系、区域、重要基础设施、人群,提出区防洪应急响应启动(调整、解除)和防范应对措施建议。

其他参会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研判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受洪水影响程度,提出防范应对措施建议。

四、信息报送

区防办汇总各参会单位提供的雨水工情通报信息、洪水趋势预测和形势预报意见、防范应对措施和区防洪应急响应启动(调整、解除)建议,形成会商会议纪要或防汛抗旱简报等,上报区防指并通报区防指成员单位、相关乡镇(街道)、园区。

附件3

信息报送机制

一、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区防指信息宣传组;

责任单位:区防办,区防指各工作组、有关成员单位,相关乡镇(街道)、园区。

二、启动条件

当预报我区一级行洪河道、水库将发生较大及以上量级洪水,暨启动区防洪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自动启动本机制三、报送部门及内容报送信息应由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需协调解决事项及下一步打算(建议)四部分内容组成。各责任单位根据洪水处置工作进展,以成灾时间为节点,明确抗洪抢险救灾不同阶段工作信息报送重点。成灾前,重点报送落实区防指安排部署及雨水情、灾害

趋势、影响分析、工

程调度、力量布防、巡堤查险、人员转移和水电气网等基础设施自保等方面信息;成灾后,重点报送落实区防指指令及雨水工情、险情灾情、安置保障、卫生防疫、紧急工程进展、抢险力量调派、应急处置成效等方面信息。区防指信息宣传组掌握召开新闻发布会、涉汛舆情引导等工作情况;汇总区防办和区防指各分部、各工作组及相关乡镇(街道)、园区抗洪抢险救灾重点工作,形成防汛工作情况专报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办,并通报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区防指水情组报送我区及上游地区各河

系的水情、重要河道水势、蓄滞洪区水位等情况和洪水预报,洪水发展趋势、影响范围、程度及防范指导建议等情况。区防指调度组报送我区及上游地区防汛工程工情、防洪调度等情况。区防指抢险组报送我区及上游地区水利工程失事性险

情(险情突发时间、具体位置、险情描述、已采取措施、有无扩大趋势、需要支援情况等),临时性紧要防御工程进展(工程进度、存在困难问题、需要支持

事项、预计完工时间等),蓄滞洪区破口分洪、口门封堵等任务完成

情况和我区应急救援队伍及驰援解放军、企业、专业救援队等社会各界应急救援队伍投入等情况。区防指转移安置组报送蓄滞洪区、危陋房屋等受洪水灾害威胁区域人员转移、集中安置、分散安置、生活救助、医疗保障、禽畜处置、灾区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等情况及抢险物资、车辆调拨和使用等情况。区防指物资组报送区级抢险物资、装备调拨和使用情况,社会各界支援

抢险物资及其拨付等情况。区防指通讯组报送抗洪抢险救灾现场通信保障、灾区内电信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等情况。区防指保卫组报送应急抢险救援车辆通行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现场道路封控、集中安置地

点安全保卫、涉汛舆情处置与社会秩序维护等情况。区防指交通运输组报送集结车辆执行抗洪抢险

救灾交通运输任务等情况。区防指生活保障组报送转移安置群众、区级应急救援队伍及各界

增援队伍的生活保障工作情况,区级及各界支援生活保障物资调拨、供应等情况。区防指财务组报送区级抗洪抢险资金支持、拨付、使用以及

市级资金申请对接等情况。相关乡镇(街道)、园区报送因灾造成的人员

伤亡、失联,农田损毁、禽畜死亡、房屋倒损、公路断交、基础设施毁坏等受灾情况。区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其他各参与抗洪抢险救灾单位、

部门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工作安排部署具体情况。四、工作要求各责任单位指定

专人负责通过天津市蓟州区OA办公系统或天津市政务邮箱安全平台向区防指报送工作信息,按照区防洪三级、二级、一级应急响应

级别,区防指水情组每日至少报送3次、4次、6次,其他各单位每日至少报送2次;遇紧急天气、洪水发展趋势变

化或突发灾险

情,随时加报。   附件4指挥调度机制 一、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区防办;责任单位:区防指各工作组。二、启动条件当预报我区一级行洪河道、水库将发生较大及以上量级洪水,暨启动区防洪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自动启动本机制。三、文件签发区防办依据会商研判情况,按程序启动(

解除

区防洪应急响

。区防洪一级

应急响应启动(调整、解除)报请区防指总指挥批准签发,响应期间区防指指令、文件由区防指总指挥或其委托的副总指挥批准签发;区防洪二级应急响应启动(调整、解除)报请区防指分管应急工作的副总指挥批准签发,响应期间区防指指令、文件由区防指分管应急工作的副总指挥批准签

发;区防洪三级应急响应启动

(调整、解除)报请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总指挥批准签发,响应期间区防指指令、文件由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总指挥批准签发。四、响应上岗(一)区防洪二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区长(区防指总指挥)在启动区防洪一级应急响应期间,驻区防办或区政府,负责

主持召开会商调度会议,听取区防指各工作组、相关单位和部门工作汇报,视情况签发抗洪、救灾动员令,发布区防洪一级应急响应涉及区域的企业停工、区场停业、学校停课、机关企事业单位弹性上下班命令,可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组织协调全区洪水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区长(区防指副总指挥)在启动区防洪二级应急响应期间,驻区防办,负责主持召开会商调度

会议,听取区

防指各工作组、相关单位和部门工作汇报,组织协调全区洪水应急处置工作。在启动区防洪一级应急响应期间,驻区防办,负责协助区防指总指挥组织协调全区洪水应急处置工作,侧重调度各类队伍、抢险物资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指导青甸洼蓄滞洪区分指挥部按照青甸洼蓄滞洪区运用方案组织人员转移安置,协调驻蓟部队增援我区抗洪抢险救灾等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和水务工作的副区长(负责日常工作的区防指副总指挥)在启动区防洪二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期间,驻分管部门或区防办,侧重组织防洪工程调度、巡堤查险

抢护、农田除

涝、蓄滞洪区运用等工作。分管文

化和旅游工作的副区长(区防指副总指挥)根据需要驻分管部门或区防办,负责组织协调旅游景区、景点、农家院游客的疏散、转移、避险应急救援等工作。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区长(区防指副总指挥)根据需要驻分管部门或区防办,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抢险、救灾生活必需品等物资调拨、供应工作。分管住房建设工作的副区长(区防指副总指挥)根据需要驻

分管部门或区防办,负责协调建筑施工单位支援我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协调在建工地、地下空间等方面的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区人武部部长(区防指副总指挥)负责协调驻蓟部队并组织民兵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做好部队增援我区抗洪救灾的有关协调工作;根据区防指需要组织协调部队承担抗洪抢险、营救和转移群众、转移物资、执行分洪口门爆破等任务。             区应急局局长(区防指副总指挥)负责主持区防办工作,协调区防指各成

员单位、各工作组,统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抢险物资调度工作。区水务局局长(区防指副总指挥)负责组织我区及上游地区洪水监测预报预警、全区防洪工程调度工作,指导做好蓄滞洪区运用、口门扒除(封

堵)、巡堤查险、应急抢险等技术支撑工作。区气象局局长(区防指副总指挥)负责流域及我区降雨、台风等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于桥水库管理中心主任(区防指副

总指挥)负责提供水库水情、工情等防汛相关信息和大坝抢险的技术支持;负责所属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北三河管理中心主任(区防指副总

指挥)负责提供所属河道水情、工情等相关防汛信息和堤防、水闸抢险的技术支持;按照防洪调度方案负责所属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区防指成员单位、各工作组、各分指挥部及各乡镇(街道

)、园区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本单位、本工作组、本分指挥部、本辖区人员上岗到位,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相关工作。(二)区防洪三级应急响应在启动区防洪三级应急响应期间,负责日常工作的区防指副总指挥负责主持召开会商调度会议,组织协调全区洪水应急处

置工作。区防指成员、各工作组组长、各分指挥部及各乡镇(街道)、园区分管负责同志组织本单位、本工作组、本分指挥部、本辖区人员

上岗到位,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相关工作。五、调度内容研究洪水灾害发展趋势,作出响应调整、蓄滞洪区运用等重要决策指令;视灾险情发展情况统筹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开

展抗洪抢险救灾行动;安排受洪水灾害威胁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安置相关工作;部署有

关行业管理单位和相关属地政府落实洪水响区域基础设施、企事业单位自保措施;其他需要议定事宜。六、集中办公区防指根据抗洪抢险救

灾工作需要,组织区水务局、区城市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气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蓟州分局、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

商务局、区人武部、区住房建设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到区防办集中办公(视情况调整集中办公范围)。七、应急保障区防指通讯组和相关单位保障区政府值班调度系统、市应急指挥信息网视

频会商平台通联;紧急情况

下调动移动指挥车或使用云视讯会议系统,保障区防指与现场视频会议联通;统筹卫星电话等设备保障区防指与现场通话直连;组

织利用无人机、单兵图传等设备将抗洪抢险救灾现场实时情况回传至区防指。    附件5区现场指挥部机制 一、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区防办;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水务局,区防指

抢险组、转移

安置组、物资组、通讯组、保卫组、交通运输组、生活保障组、信息宣传组,相关乡镇(街道)、园区。二、启动条件当我区发生较大洪水,暨启动区防洪三级应急响应,自动启动本机制。当我区发生大、特大洪水时,按照市防指现场指挥部机制,区防指配合做好现场指挥部日常工作。三、职责分工区防

洪三级应急响

应启动后,灾害发生地乡镇(街道)、园区防指要组织先期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区防指报告。区防办视情况提请区防指依托灾害发生地【洪水灾害涉及乡镇(街道)、园区多的,选择其中一乡镇(街道)、园区】防指成立区现场指挥部,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区现场指挥部总指挥。区现场

指挥部下设区

现场指挥部办公室、抢险、物资、转移安置、保卫、信息宣传等6个现场工作组,由区防指相关工作组抽调人员配合相关乡镇(街道)、园区防指共同组建。区现场指挥部日常工作由所在乡镇(街道)、园区防指承担。市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区现场指挥部配合市现场指挥部开展工作。区现场指挥部负责对洪


行综

分析、快速研判,

定现场应急处

置方案,组织实施人员转移安置,调动队伍、抢险物资、装备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并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处置工作情况;当现场队伍、抢险物资等不满足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需要时,视情况向区防指提请支援。区现场总指挥对区现场指挥部负总责,主持召开现场会商会议,听取各现场工作组、相

关乡镇(街道)、园区防指工作汇报,做出处置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巡查抢险、工程调度及人员转移安置,调动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抢险物资处置险情灾

情。现场指挥部办公室由区应急局、区水务局,区防指通讯组、生活保障组抽调人员配合现场指挥部所在乡镇(街道)、园区防指组建,建立并保障区现场指挥部日常运转、办公设备、通信保障和后勤服务;根据巡查抢险组、物资保障组提出的应急救援

队伍、抢险物资支援需求,统一向区防指申请;做好区现场指挥部内部公文流转、档案管理等工作;组织现场应急标识和工作证件制作、发放、回收等管理工作;做好应

急救援队伍、

工作人员的生活保障和车辆安置工作;完成区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对接市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开展工作。抢险组由区防指抢险组抽调专家配合相关乡镇(街道)、园区防指组建,研究拟订现场处置方案,提出队伍、抢险物资和抢险现场物料装卸布局等需求,经区现场指挥部同意后组织实施;一旦超出区级应急救援队伍处置能力,立即提出队伍支援需求,明确专业要求、人员数量和抵达时间、险情位置、抢险任务、对接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通报区现场指挥部办公室;衔接支援、增援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提出队伍运输车辆进出现场通行证件、路线需求,通报

保卫组;完成区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对接市抢险组开展工作。物资组由区防指物资组、交通运输组抽调人员配合相关乡镇(街道)、园区防指组建,组织协调所在乡镇(街道)、园区、周边区域抢险物资的调拨、接收、分发;一旦抢险物资需求超

出自身调拨能力,立即提出物资支援需求,明确需求抢险物资品种、规格、数量、对接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通报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支援、增援抢险物资接收、登记、安置、分发;提出抢险物资运输车辆进出现场通行证件、路线需求,通报保卫

组;完成区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对接市物资组开展工作。转移安置组由区防指转移安置组、交通运输组抽调人员配合相关乡镇(街道)、园区防指组建,组织灾害发生的乡镇(街道)、园区防指、集中安置人员接收乡镇(街道)、园区防指,提前落实人员安置点位和相关保障措施,做好蓄滞洪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车辆保障、生活救助、物资保供、医疗卫生防疫等工作,严格落实水、电、气、网等基础设施自保和加油站、危化企业等高风险点位安全管控措施,做好受灾禽畜转移处置、动物疫情监测工作;组织做好现

场指挥部相关人员疏散安置工作;提出转移安置人员运输车辆进出现场通行证件、路线需求,通报保卫组;完成区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对接市转移安置组开展工作。保卫组由区防指保卫组抽调人员配合相关乡镇(街道)、园区防指组建,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现场管控,实施安全警戒,维持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边交通,开辟车辆绿色通道、免费通行,保障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和抢险物资装备应急通行需要;做好制作、发放、回收运输车辆进出现场通行证件管理工作;完成区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对接市保

卫组开展工作。信息宣传组由区防指信息宣传组抽调人员配合相关乡镇(街道)、园区防指组建,做好新闻媒体协调与服务工作,及时发布一线抗洪抢险救灾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做好现场队伍物资调动、抢险救援处置、人员转移安置等信息汇总、报送工作,每日向区防指报送信息;完成区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对接市信息宣传组开展工作。四、撤销条件抗洪抢险救灾现场处置工作结束,由区现场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请区现场指挥部同意并经区防指批准后,撤销区现场指挥部

。相关善后工作由灾害发生乡镇(街道)、园区防指组织实施。五、信息报送区现场指挥部指定专人负责通过天津市蓟州区OA办公系统或天津市政务邮箱安全平台,每日向区防指至少报送2次工作信息。                  附件6蓄滞洪区运用机制     一、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区防指转移安置组;    责任单位:区防办、区防指水情组、调度组、抢险组、保卫组、交通运输组、生活保障组,相关镇防指。    二、启动条件    当市防办下达蓄滞洪区运用相关指令,或预报我区蓄滞洪区即将达到分洪运用水位,启动本机制。    三、响应措施    区防指水情组区防指水情组密切关注蓟运河流域及本区行政

区域内水情,开展蓄滞洪区分洪水位监测作业,发布蓄滞洪区运用预警,通报区防办、区防指调度组。    区防指调度组区防指调度组接到国家蓄滞洪区运用相关指令后,立即上报区防指。蓄滞洪区运用期间,加密会商调度研判,适时提出蓄滞洪区运用解除建议,上报区防指。    区防办根据区防指调度组蓄滞洪区运用(解除)建议,组织召开会商调度会议,按照会商研判结果

,适时提请区防指发布蓄滞洪区运用(解除)指令。    区防指转移安置组接蓄滞洪区运用指令后,指导相关镇防指快速、有序做好蓄滞洪区内人员转移安置、生活救助、物资保供、医疗卫生防疫等工作,严格落实水、电、气、网等基础设施自保和加油站、危化企业等高风险点位安全管控措施,做好受灾禽畜转移处置、动物疫情监测工作。    区防指生活

保障组接蓄滞

洪区运用指令后,指导相关镇防指做好转移安置群众、应急救援队伍、工作人员生活保障;掌握灾害发生区生活保障物资需求,调拨区级生活保障物资支援;必要时,申请市级生活保障物资增

援我区;提出

增援生活保障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件、路线需求,通报保卫组。    区防指交通运输组接蓄滞洪区运用指令后,根据相关镇

出增

运输车辆、通行证

、路线需求,通报保卫组;开辟增援运输车辆绿色通道。    区防指抢险组接蓄滞洪区运用指令后,根据需要派出专家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协助相关镇防指做好进、退洪口门扒除、封堵作业;组织加强堤防、围埝、进退

洪设施等防洪工程、安全设施和撤退道路

的巡查防守、险情处置;提出增援应急救援队伍运输车辆通行证件、路线需求,通报保卫组。    区防指保卫

组接蓄滞洪区运用指令后,指导相关镇防指加强蓄滞洪区运用、群众转移安置线路周边道路封控、交通疏导和集中安置场所安全管控,严防应转人员滞留、已转人员擅返情况发生;制作、发放、回收运输车辆通行证件,保障

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和抢险、生活保障物资应急通行需要。    相关镇防指在区防指各工作组指导下做

好蓄滞洪区运用、群众转移安置、留守人员自保、风险摸排管控等相关工作;向区防指上报蓄滞洪区转移安置群众回迁建议,区防指批准后适时组织人员回迁。组织做好灾后民生保障恢复工作,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区防指。

   四、信息报送    区防指各有关工作组、相关镇防指根据职责任务,收集掌握蓄滞洪区水情、险情、工情、灾情、转移安置情况及重点工作动态,指定专人负

责向区防指至少报送2次。              附件7队伍物资调动机制 一、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区防指抢险组、物资组;责任单位:区防办,区防指气象组、水情组

、调度组、保卫组、交通运输组、生活保障组、财务组,区防指相关单位。二、启动条件当预报我区一级行洪河道、水库将发生较大及以上量级洪水,暨启动区

防洪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自动启动本机制。三、响应措施(一)队伍调动区防洪三级应急响应期间一旦发生险情,区防指第一时间就近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通报区级抗洪抢险应急救援队伍集结待命,掌握汇总部队、民兵、消防救援队伍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情况

;区防办统筹全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实际,下达区级应急救援队伍调度命令;区防指抢险组负责监督落实,并动员我区社会应急力量,提出支援应急救援队伍运输车辆通行证件、路线需求,通报保卫组;当超出区级力量处置能力时,区防办指定专人负责与市防指抢险组对接,实时汇报险情,向市防办申

请市级队伍支援,具体提出专业需求、人员数量和抵达时间、险情位置、抢险任务、对接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区防洪二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期间,区防指抢险组指挥调度区级应急救援队伍积

极开展洪水处置,定期召开抢险组会商例会,掌握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部队、民兵、消防执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分洪口门破口分洪等任务情况,提供技术支撑;超出区级力量处置能力时,区防指积极与市防指对接,实时汇报险情,根据现场抗洪抢险救灾需求,请求市防指调动市级队伍和专家进行支

援。(二)物资调拨区防洪三级应急响应期间一旦发生险情,区防指利用区级抢险物资就近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通知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单位相关人员上岗到位,做好调运防汛抗旱物资准备,视情况及时组织调运;区防办统筹全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实际,下达区级抢险物资调令;区防指物资组负责监督落

实,提出支援抢险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件、路线需求,通报保卫组;当超出区级抢险物资保障能力时,区防办向市防办申请市级抢险物资支援,提出抢险物资品种、规格、数量、对接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如市防办给予支援,安排车辆到市防办指定地点装运,响应结束后

按照申请调运抢险物资标准归还市防办。 区防洪二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期间,区防指物资组调集区级抢险物资开展洪水处置,密切关注物资需求和库存情况,与各生产经营企业保持联系,了解企业生产动态;一旦超出区级抢

险物资保障能力,及时采购、租赁所需抢险物资、设备支援;仍不能满足抢险救灾需要时,向市防办申请抢险物资增援;提出支援、增援抢险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件、路线需求

区防

抢险组、物资组分

制定区级支援

、市级增援队伍、抢险物资分梯次调

动机制;保卫组制作、发放、回收运输车辆通行证件,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抢险物资装备应急通行需要;交通运

输组开辟车辆

绿色通道、免费通行。区防办做好支援、增援应急救援队伍、抢险物资现场对接、交通疏导、装卸场地、后勤保障等工作。四、资金保障(一)明确抢险项目生成机制区防指、现场指挥部确认抢险项目,明确项目牵头部门、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全流程管理。(二)明确抢险物资定价标准区防指物资组会同财务组,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考当年区防办与抢险物资代储单位签

订协议价格和

当时市场价格确

定购买物资、租赁设备、雇佣人员等单价上限,并通报区有关部门。原则上项目实施单位申报单价不应超过确定的指导价格上限,抢险项目低于单价上限的按照实际价格确认,高于单价上限的应按程序审批。(三)明确抢险工时工程量认定项目实施单位应留存抢险工时工程量记录的原始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台账、出入库交接单等凭证。项目完成后,项目牵头部门根据物资调拨记录、设备租赁合同、队伍实际工作完成情况等,审核确定所组织抢险项目工时工程量。(四)明确抢险资金申报审核项目牵头部门初审核实工时工程量和单价等数据真实性与准确性,据此申请资金。区两级防指根据项目权属,分别组织确认项目工时工程

量,区防办进行统一汇总后,由区防指财务组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项目单价进行确认,并提出整体资金安排建议,确保资金安排使用规范、有效。五、信息报送区防指抢险组、物资组、保卫组、交通运输组及时汇总抗洪抢险救灾现场灾情、险情、队伍调动、抢险物资运用、现场处置等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向区防指至少报送2次。         附件

8舆情应对机制

 一、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区防指信息宣传组;责任单位:区防办,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二、启动条件当预报我区一级行洪河道、水库将发生较大及以上量级洪水,暨启动区防洪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自动启动本机制。三、职责任务区防指信息宣传组负责组织编写新闻稿件并经审核签发,协调媒体赴现场采访,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积极引导自媒体,全面跟进报道洪水灾害发展、抢险救灾进展等相关情况,以及交通管制、转移避险、关停限避等便民信息,积极引导区民防灾避险;会同保卫组密切监测、积极引导涉汛舆情动向,及早干预、妥善化解舆情风险。在发生重大及以上

情、灾情后,由区防指配合市防指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区防指成员单位、各工作组要指定专人负责代表本单位本组本辖区对外发布抗洪抢险救灾信息,加强重要涉汛信息核实,避免公开信息失真失误失信;充分利用本单位本辖区舆情监测手段,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发现超出本单位本辖区应对能力等负面舆情,及时上报区防指协调处理。四、信息报送区防指成员单

位、各工作组要

密切跟踪监测舆情发展,关注负面舆情处置效果,及时汇总相关信息,指定专人负责通过天津市蓟州区OA办公系统或天津市政务邮箱安全平台,每日向区防指至少报送2次,遇突发舆情事件紧急加报。                附件9复盘评估机制 一、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区防办;责任单位: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各

工作组,相关

乡镇(街道)、园区。二、启

动条件当预报我区一级行洪河道、水库将发生较大及以上量级洪水,暨启动区防洪三级及以

上应急响应,自动启动本机制

三、职责分工(一)当我区发生较大洪水后,区气象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应急局等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和灾害发生地相关乡镇(街道)、园区防指立即自行组织本单位本辖区,对灾害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以及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防范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总结、分析与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本部门本

辖区专项复盘报告,报区防办。

(二)区防洪二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结束后,区防办牵头组织区防指成员单位、各工作组、各分部,灾害发生地相关乡镇(街道)、园区防指和相关专家,综合各部门各区专项复盘报告进行评估研讨,形成综合复盘报告,提交区防

指,经同意后报区委、区政府

和市防办。区防指气象组负责洪水灾害气象成因分析、天气过程技术总结和预报预警服务工作的专项复盘评估。区防指水情组负责洪水成因、监测预警服务工作的专项复盘评估。区防指调度组负责工程调度、蓄滞洪区运用等工作的专项复盘评估。区防指抢险组负责组织区级应急救援队伍,提请市防指增

援应急救援队

伍和专家,协调驻蓟部队的专项复盘评估。区防指转移安置组负责组织蓄滞洪区、临时分洪及受洪涝灾害威胁人员的转移安置和灾民生活救助、医疗防疫,督促加强蓄滞洪和临

气、

等基础设施和

化企业等高风

险点位安全管理,协调做好受灾禽畜转移处置、动物疫情监测等工作的专项复盘评估。区防指物资组负责区级抢险物资调拨、使用,向市防指提请抢险物资支援和征集社会抢险物资的接收、调运工作的专项复盘评估。区防指通讯组负责抗洪抢险救灾通信保障、蓄滞洪区和临时分洪区域电信基础设施防汛自保和

安全管理工作的专项复盘评估。区防指保卫组负责现

场安全警戒、

人员车辆疏导、社会治安维护和受灾群众安置地点安全保卫等工作的专项复盘评估。区防指交通运输组负责集结车辆

执行抗洪抢险

救灾交通运输任务,组织协调有关交通运输单位,做好防汛、救灾运输工作的专项复盘评估。区防指生活保障组负责转移安置群众、应急救援队伍生活保障工作的专项复盘评估。区防指财务组负责抗洪抢险救灾资金安排、使用、绩效管理工作的专项复盘评估。区防指信息宣传组负责预警、响应信息和风险提示信息发布,抗洪抢险救

灾宣传报道,防汛舆情监测、引导和各项信息报送工作的专项复盘评估。其

他区防指成员单位负责本系统本行业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防范应对工作的专项复盘评估。灾害发生相关乡镇(街道)、园区防指负责组织本辖区对洪水灾害防范应对期间责任落实、指挥调度、风险管控、转移避险、力量物资、信息报送等工作的专项复盘评估。区防指各工作组组长单位

、有关成员单

位和灾害发生相关乡镇(街道)、园区防指专项复盘报告通过天津市蓟州区OA办公系统或天津市政务邮箱安全平台报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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