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天津市华利得房地产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责任,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对天津市华利得房地产有限公司蓟县分公司(乐园公寓二期)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天津市华利得房地产有限公司蓟县分公司(乐园公寓二期)位于蓟县渔阳镇光明路,存在以下火灾隐患:消火栓系统无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使用,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屋顶水箱水量不足。责令该单位于2014年4月4日前整改完毕。(渔阳镇人民政府隐患整改责任人:张利勇;消防支队隐患整改责任人:李志江、杨燕杰、王文生;隐患单位责任人:刘长顺) 对上述重大火灾隐患,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相关规定,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应急预案,责成专人抓紧进行整改。县政府督查室要将该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纳入督察工作日程,及时跟踪督办,适时通报整改结果。待整改完成后,及时组织消防等部门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挂牌销号。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