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消防支队 拟定的蓟县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县消防支队拟定的《蓟县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蓟县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活动工作方案 县消防支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及我市领导批示精神,深刻吸取北辰区宜兴埠镇正大同创印刷有限公司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发生,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县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标本兼治、完善监管系统,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自防自救能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 以全县各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等火灾高危区域为重点,对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仓储物流企业、“三合一”建筑、“六小”单位及各大旅游景区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三、组织领导 成立蓟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县长马占亭任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消防支队支队长李志江兼任,负责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各镇乡街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开展。 四、整治重点 (一)工业园区专项治理。对全县范围内各工业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检查七个方面:一是工业园区是否存在违章建筑;二是园区水源、道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缺水地区是否采取相应措施,距离消防站较远的是否组建专兼职消防队伍,并配备器材装备;三是建筑有无改变使用性质情况,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四是园区企业是否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是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六是特殊工种人员是否经过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并持证上岗;七是疏散通道是否堵塞,安全出口是否不足、堵塞或营业期间锁闭。各园区管委会要会同职能部门,积极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企业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并针对园区消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 (二)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对全县范围内城乡结合部社区、村庄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经营的“三合一”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六个方面:一是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未落实的;二是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场所未进行防火分隔或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的;三是货物分类存放不符合消防规范的;四是重点场所、部位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的;五是营业时间违章用火用电的;六是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不足、堵塞或营业期间锁闭等不能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各镇乡街等基层网格力量要逐个网格、逐个场所、逐个门店、逐街逐楼进行排查。 (三)易燃易爆危险品专项治理。对全县范围内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检查七个方面:一是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投入使用的;二是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三是主要人员未经相关培训,无证上岗的;四是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的;五是未经消防审核、不符合消防标准的;六是装置设施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七是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不足、堵塞或营业期间锁闭等不能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各镇乡街要会同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对辖区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单位进行逐个排查,摸清底数,督改火灾隐患,严防失控漏管的现象发生。 (四)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对全县范围内的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图书馆、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农家院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八个方面:一是建筑、场所未经审批,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的;二是公共娱乐场所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三是各项安全责任、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四是重点工种、岗位人员未经相关培训无证上岗的;五是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备案、开业前检查擅自施工、使用、营业的;六是建筑内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七是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八是疏散通道是否堵塞、安全出口是否不足、堵塞或营业期间锁闭,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等不能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各镇乡街要根据行业特点,组织开展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在 “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加强人员值班值守,认真开展巡查检查,切实杜绝火灾隐患。 (五)旅游景区的专项治理。对全县范围内的各大旅游景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四个方面:一是景区内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是否到位、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落实消防管理制度;二是旅游景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设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并且保持畅通;三是景区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能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会操作消防器材、熟悉火灾等紧急情况处置程序;四是景区是否成立了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是否结合实际建立了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是否组织开展了灭火疏散演练。各有关镇乡人民政府要对各景区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督促景区管理部门做好日常的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五、时间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各镇乡街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8月10日)。各镇乡街要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辖区内单位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11日至8月31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联合县相关部门对各镇乡街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巩固深化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复杂的社会形势和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的广泛关注,深入查找在工作理念、工作作风、业务能力、执法效能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责任追究方面的教训,真正把工作做实、做好、做到位。 (二)要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各镇乡街要按照“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会同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严格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一律高压执法,切实加大震慑力度,确保按期整改,做到检查一处、安全一处、放心一处。 (三)要切实提高宣传广度。各镇乡街要按照“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要求,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到消防工作中来,积极查找、举报身边火灾隐患,定期公布曝光典型隐患单位,并深入社区、村庄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使每个人了解消防常识,能够扑救初起火灾。 (四)要切实加强情况反馈。各镇乡街要深入摸排属地易燃易爆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及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地区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更新细化各类基础台帐,于6月15日前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同时,进一步加强情况信息收集汇总,及时反馈工作情况,请各相关单位于每月5日将有关情况报县消安委办,由消安委办梳理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