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有效整顿和规范我县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蓟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蓟党发〔2011〕17号),现就我县严厉打击传销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着力创建打击传销“打、防、控、管”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 坚持“打早、打小、长期打”的工作方针,始终保持打击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传销行为在我县蔓延;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加强对传销活动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的监控,有效遏制传销活动反复势头,杜绝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发生;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广大群众对传销危害性的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努力营造打击传销活动的良好氛围,初步建立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成立蓟县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刘素侠 副组长:周继业 县工商分局 成 员:胡元华 县商务委 赵冠富 县公安分局 李晓龙 县检察院 仇贵富 县法院 叶 光 县综合执法局 李守文 县房管局 段少军 县民政局 叶占军 县教育局 胡长海 县新闻中心 南晓东 渔阳镇 李素芹 文昌街道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工商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周继业同志兼任。 四、工作重点 重点打击对象:以直销或营销为名的“拉人头”式传销。 重点打击区域:安裕新村、鸿雁里、红旗里、花园里等居民区,杨各庄村、管驿村、三岗子村、东(西)七园村、小毛庄村、土楼村、塘坊村等城区村及城乡结合部。 五、职责分工 县工商分局:负责排查县域内传销活动的组织结构、组织形式,驱散传销人员,查封传销活动聚会、经营场所和用以进行传销活动的资料、物品,向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和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聚会场所的相对人讲明政策,并协助公安机关清理居住场所内的传销人员。 县公安分局:负责协助渔阳镇、文昌街道办排查传销人员住所;对现场聚众闹事、阻碍执行公务的人员采取相应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清理居住场所内的传销人员;加强暂住人口管理,责令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限期返回原籍;对持有蓝印户口并将所购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注销其蓝印户口。 县检察院、法院:负责对公安机关依法立案的传销案件提前介入审理工作,在不违反法律程序的前提下,加快对涉案人员的批捕和审判。 县房管局:负责调查为传销活动提供聚会、经营、居住场所的房屋所有权人是否进行房屋租赁备案,依法查处非法出租行为。 渔阳镇、文昌街道办:负责对辖区内传销人员的聚会、经营、居住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通报传销团伙有关情况,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驱散传销人员。在相关部门取缔传销场所后,认真做好为传销人员提供聚会、经营、居住场所村民(居民)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到辖区内无传销人员居住、无传销行为。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协助工商、公安部门开展打击传销活动,驱散传销人员。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严防传销活动向校园蔓延。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参与传销的老、弱、病、残等特殊人员的应急处理及疏散工作,依法救助需救助的传销人员。 县金融部门:负责协助公安、工商等部门依法做好对传销人员往来账目、资金的查询和账户查封、冻结等工作,严厉打击利用传销形式进行非法集资行为。 县通讯部门:负责协助工商、公安部门依法查询传销人员的通信信息。 县新闻中心:负责按照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及时曝光传销典型案例。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由县商务委牵头,进一步加强“蓟县打击传销综合执法队”的执法力量,并强化日常巡查,做到无诉巡查、有诉必查。 (二)开展专项打击行动。由县工商分局牵头,按照市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部署,适时协调公安分局、房管局、综合执法局、文昌街道办、渔阳镇等单位,联合行动,分阶段组织全县大规模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三)开展无传销村(社区)创建活动。结合平安示范村(社区)建设,在渔阳镇辖区内开展“无传销村”创建活动,在城区各居民区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具体工作分别由渔阳镇和文昌街道办负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监管条例》等国家关于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在各村、居民区张贴悬挂打击传销方面的宣传材料,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性和欺骗性,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传销活动的本质,增强其识别能力,提高举报传销行为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全县上下共同抵制、打击传销活动的浓厚氛围。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传销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县和谐稳定大局。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把打击传销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格执法,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进位,密切配合,依法行政,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 (三)注重防控,标本兼治。各有关部门要注重防控,及时沟通信息,发现苗头,及时处理。要强化打击传销活动的后期管理,对已查封的传销活动聚会、经营场所和传销人员居住场所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发生反弹。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