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蓟县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建设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县矿山环境治理工作,确保矿山治理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县政府决定成立蓟县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如下: 组 长:汪清生 副 组 长:仇普山 县地矿局 齐保宁 县政府办 成员单位:县建委、项目前期办、财政局、公安分局、规划局、国土分局、环保局、林业局、安监局、广成集团、地矿局以及矿山环境治理项目所涉镇乡。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矿山环境治理工作规划,治理项目申报、审批和组织实施,协调和办理治理项目所涉及的规划、审批、征地、绿化、环保、安全生产、爆破用品使用等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地矿局,办公室主任由仇普山同志兼任。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