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区级文件  >  政府办公室
名    称 :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蓟县抗旱防汛组织指挥体系和组成人员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08725L/2020-0116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蓟政办发〔2014〕15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蓟县抗旱防汛

组织指挥体系和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以及我县防汛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决定对蓟县抗旱防汛组织指挥机构和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指挥体系和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组织指挥体系

(一)指挥机构。县政府成立蓟县抗旱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下设城区防洪分指挥部、青甸洼蓄滞洪区分指挥部、于桥水库分指挥部、农村除涝分指挥部、山区防洪分指挥部,在县防指统一领导下,分别负责城区除涝排水、青甸洼蓄滞洪区运用、于桥水库库区运用、农村除涝、山区防洪工作。

(二)办事机构。县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务局,是县防指的常设机构,承担县防指的日常工作。为应对防汛突发事件,成立信息宣传组、气象组、水情组、调度组、抢险组、转移安置组、通讯组、物资设备组、财务组、后勤组、保卫组、交通运输组等工作组,与县防办共同落实县防指工作部署。

二、组织指挥体系人员构成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人员构成及职责。

1.县防指

:景

副指挥乔金生 汪清生 王通海 马占亭

田建国   杜学君 孟庆海

  :胡守东 县政府办、应急办

李宏岳 县政府办

张建民 县政府办

贾宏伟 县政府办

王洪军 县发展改革委

梁惠博 县农工委

高建国 县商务委

王明亚 县建委

滑永峰 县人武部

郭荣鑫 66021部队

刘久春 县公安分局

马立东 县供电分公司

王福清 县市容园林委

县旅游局

赵嘉兴 县民政局

刘海波 县财政局

王宗林 县交通局

王会清 县水务局

刘兆来 县教育局

县卫生局

李福奎 县库区办

县工商分局

仇普山 县地矿局

张殿江 县气象局

刘春生 县水产中心

孙玉仲 县新闻中心

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在县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合力做好抗旱防汛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各镇乡、各部门抗旱防汛应急行动。

县应急办:负责协助县人民政府处置防汛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指导各职能部门防汛抗旱工作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工作;督促各职能部门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监测、预防、处置。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抗旱防汛规划和建设工作;督促各镇乡、各相关单位落实防汛物资储备。

县农工委:负责农业洪、涝、旱灾受灾情况统计;组织各镇乡抗御洪、涝、旱灾,做好灾后恢复生产;组织指挥青甸洼蓄滞洪区运用等救灾工作。

县商务委: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后勤物资的储备、调拨和供应,做好本行业防洪工作。

县建委:负责组织城区防洪抢险和排洪渠道清淤疏浚工作;督促全县重点项目区及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制定防洪预案,并抓好监督落实,确保防洪安全;组织城区防洪工程安全运行和排涝;组织城区水毁公用基础设施的恢复与重建;做好本行业防洪工作。

县市容园林委:负责城区房屋、户外广告牌、临时搭建物和行道树及其他易受大风、暴雨影响的户外设施的防汛安全工作;汛前组织全面调查,及时组织户外危险设施拆移;协助做好城区防汛工作。

县旅游局:负责对旅游景区景点、农家院防洪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各类旅游设施的防洪安全进检查监督;对遇险游客组织救护和救助。

县民政局:负责洪、涝、旱灾灾民的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抗洪、抗旱和救灾资金的安排、拨付和使用监督。

县交通局:负责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设备的运输,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提供所需运输工具;做好青甸洼蓄滞洪区南周庄分洪道宝平公路阻水段破除工作,以及当于桥水库泄洪流量达到400m3/s时中昌路扒口行洪任务;做好本行业防洪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工程险情、洪水预报,做好洪水调度;维护所辖防洪工程的运行安全;制定防洪抢险方案;组织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教育系统的防汛工作,督促落实防汛措施;协调有关学校作为汛期紧急转移人员的临时安置地点;督促、指导教育系统的防汛宣传、教育等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灾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县库区办:负责组织于桥水库库区洪涝灾民的转移安置、生产自救;组织指挥于桥水库库区围堤抗洪抢险。

县水产中心:负责水产养殖业防汛减灾工作,协助完成于桥水库库区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县新闻中心:负责对防汛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县工商分局:负责组织地处低洼地带、易遭受暴雨洪水淹泡的个体工商户的防汛工作。

县地矿局:负责组织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护等相关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气象预报等有关气象信息。

66021部队:根据汛情、旱情,承担抗洪抢险、营救和转移群众、转移物资、爆破分洪口门、抗旱救灾等重大防汛抗旱任务。

县供电分公司:负责维护所辖电力设施的运行安全,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做好本行业防洪工作。

县公安分局:负责维持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防汛紧急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并为相关工作提供通信保障。打击盗窃抗旱防汛物料、破坏防洪与抗旱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抗旱防汛的治安保卫工作,保障汛期各种防汛抢险车辆的通行。

县人武部:协调驻蓟部队并组织民兵、预备役抢险队伍参加防汛抢险救灾;协助安全转移群众,并提供有效的通信保障。

2.城区防洪分指挥部

   汪清生

:王明亚 王福清 尹学军 贾国英 陈洪军 李武锁

成员单位县建委、市容园林委、规划局、水务局、新城管委会、工商分局、国土分局、渔阳镇、文昌街道办、广成集团。

城区防洪分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县建委,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县建委负责(联系电话:29038585)。

城区防洪分指挥部负责城区防汛排水工作。具体为:

1)明确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落实各项责任制。

2)召开城区排水会商会议,启动、终止城区防洪分指挥部防汛应急响应。

3)督导、检查渔阳镇和各相关单位对县防指指令的执行情况。

4)组织、指挥渔阳镇和各相关单位做好城区易积水村庄(居住小区)、下沉路(桥)等重点区域、地段的防汛排水工作及危险区域内有防汛安全隐患的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5)督促燃气、供电、通讯等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各类窨井的安全度汛措施,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3.青甸洼蓄滞洪区分指挥部

   :马占亭

:梁惠博 王宗林 李志东

成员单位县农工委、民政局、交通局、林业局、水务局、渔阳镇、官庄镇、侯家营镇、下窝头镇、上仓镇、罗庄子镇、东施古镇、马伸桥镇、五百户镇、穿芳峪镇。

青甸洼蓄滞洪区分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县农工委,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县农工委负责(联系电话:29142112)。

青甸洼蓄滞洪区分指挥部负责青甸洼蓄滞洪区运用等有关防汛工作。具体为:

1)明确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落实各项责任制。

2)召开蓄滞洪区运用会商会议,启动、终止蓄滞洪区分指挥部应急响应。

3)督导、检查有关镇乡和单位对县防指指令的执行情况。

4)组织指挥有关镇乡和单位做好群众分级转移安置、南周庄分洪道宝平公路阻水段破除、围堤防汛抢险和闸涵、道口封堵等工作。

4.于桥水库分指挥部

   :田建国

:李福奎 杜学军 刘春生 郭勇

成员单位县民政局、水务局、库区办、水产中心、于桥水库管理处、渔阳镇、马伸桥镇、别山镇、五百户镇、出头岭镇、西龙虎峪镇、穿芳峪镇。

于桥水库分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于桥水库管理处(联系电话:82855341),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县库区办负责(联系电话:29140586)。

于桥水库分指挥部负责于桥水库库区运用等有关防汛工作。具体为:

1)明确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落实各项责任制。

2)召开于桥库区防汛会商会议,启动、终止于桥水库分指挥部应急响应。

3)督导、检查于桥库区周边各镇乡和相关单位对县防指指令的执行情况。

4)组织指挥有关镇乡和单位做好库区群众分级转移安置、库区围堤防汛抢险、于桥水库泄洪流量达到400m3s时中昌路扒口行洪等工作。

5.农村除涝分指挥部

   :田建国

:梁惠博 李福奎 马立东 王会清

成员单位县农工委、水务局、库区办、供电分公司。

农村除涝分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务局排灌处,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县水务局排灌处负责(联系电话:29862448)。

农村除涝分指挥部负责督促指导农村除涝工作。具体为:

1)安排部署农村除涝工作。

2)召开农村除涝会商会议,启动、终止农村除涝分指挥部排涝应急响应。

3)督导、检查各镇乡对县防指指令的执行情况。

4)督促各镇乡完成清淤、清障任务。

6.山区防洪分指挥部

  :于

:周 仇普山 王俊岭 王永亮

成员单位县旅游局、交通局、水务局、地矿局、旅游集团、渔阳镇、官庄镇、邦均镇、白涧镇、罗庄子镇、下营镇、马伸桥镇、别山镇、五百户镇、出头岭镇、西龙虎峪镇、许家台镇、穿芳峪镇、孙各庄乡。

山区防洪分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杨庄水库管理处(联系电话:29878540),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县水务局农水科负责(联系电话:29142517)。

山区防洪分指挥部负责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具体为:

1)明确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落实各项责任制。

2)召开山区防汛会商会议,启动、终止山区分指挥部应急响应。

3)督导、检查有关镇乡和单位对县防指指令的执行情况。

4)组织指挥有关镇乡和单位做好山区水库、塘坝安全度汛、山洪及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和有防汛安全隐患的危险区域内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二)办事机构人员构成及职责。

1.县防办

:孟庆海(兼)

副主任:王会清 张连会

专家组王大光

县防办办公地点设在县防汛办(联系电话:2914597729130194)。

2.信息宣传组

:孙玉仲 县新闻中心主任

县委宣传部、县农工委、民政局、水务局、新闻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

1)建立健全防汛抗旱信息报送、宣传制度。

2)起草领导讲话、工作汇报和情况专报等材料。

3)编写防汛抗旱简报、防汛快报等信息。

4)组织做好防汛抗旱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

5)负责灾情及群众转移安置情况统计。

6)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日常工作由县水务局办公室负责。

3.气象组

长:张殿江 县气象局局长

员:县气象局有关负责同志。

责:

1)做好实时气象信息监测预报。

2)及时发布中长期、短期、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

3)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日常工作由县气象局负责。

4.水情组

长:王会清 县水务局总工

员:县水务局、北三河管理处、于桥水库管理处等部门负责同志。

责:

1)做好县域内各河系雨水情测报。

2)及时掌握分析周边市、区、县的雨水情信息,根据上游雨水情提前预判洪水对本县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水情预警意见。

3)通报本县周边市、区、县的雨水情。

4)做好必要的水质监测、化验工作。

5)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日常工作由县水务局负责。

5.调度组

长:王会清 县水务局总工

员:县水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责:

1)组织制定、修订洪水防御和调度方案。

2)掌握本县及与本县相关的流域防洪工程工情、雨水情、调度方案等基本情况。

3)组织审定在建涉河项目(含防洪工程项目)、水库度汛方案。

4)督促、指导河道管理部门做好警戒水位以下洪水资源调度工作。

5)根据汛情变化提请召开防汛调度会商会议,提出洪水调度意见。

6)拟定防汛调度指令,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

7)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日常工作由县水务局负责。

6.抢险组

长:滑永峰 县人武部部长

员:县人武部、驻蓟部队等单位负责同志。

责:

1)了解本县及周边地区雨水情、工情和险情,掌握全县堤防、水库塘坝的工情、险情,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单位。

2)组织防汛抢险队伍进行抗洪抢险。

3)指导做好分洪口门破口分洪等工作。

4)督查各镇乡、各单位的防汛抢险工作。

5)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日常工作由县人武部负责。

7.转移安置组

长:赵嘉兴 县民政局局长

员:县人武部、商务委、民政局、交通局、卫生局、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同志。

责:

1)协助有关镇乡和部门组织蓄滞洪区、于桥水库库区和受洪涝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安置。

2)组织协调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救助。

3)组织做好受灾人员的卫生医疗和防疫工作。

4)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日常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

8.通讯组

长:贾宏伟 县政府办副主任

员:县人防办、公安分局、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广电网络等部门负责同志。

责:

1)保障现有防汛通信网络畅通。

2)开设应急通信网络站点,保障现场情况实时传输。

3)建立与部队、其他支援单位的通信联络。

4)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日常工作由县政府办负责。

9.物资设备组

长:王洪军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员:县发展改革委、交通局公路工程处、水务局、万事兴集团、建工集团等部门负责同志。

  责:

1)做好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冻结,并落实责任制,保证汛期可随时调用。

2)组织防汛抢险物资的调运。

3)指导防汛抢险物资的操作与使用。

4)建立防汛抢险物资渠道,保证防汛抢险物资及时补充到位。

5)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日常工作由县发展改革委负责。

10.财务组

长:刘海波 县财政局局长

员:县财政局、水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

责:

1)会同县防办做好防汛抢险所需经费的审批拨付。

2)会同县防办制定救灾资金安排计划,报批后拨付。

3)会同县防办做好水毁工程修复款项的审批拨付。

4)会同县防办向市防办申请特大防汛、救灾款项。

5)会同县防办做好防汛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6)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日常工作由县水务局财务科负责。

11.后勤组

长:高建国 县商务委主任

员:县商务委、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责:

1)做好防汛后勤保障工作。

2)协助做好抢险队伍的生活保障。

3)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日常工作由县商务委负责。

12.保卫组

长:刘久春 县公安分局政委

员:县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责:

1)组织做好群众转移时的社会治安、交通疏导和群众转移后受灾地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2)做好防汛抢险现场安全警戒、人员车辆疏导等工作。

3)做好重点防汛点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4)优先保障抗洪救灾车辆通行,维持防汛抢险救灾重要交通道路秩序。

5)制定发布涉及社会稳定与群众安全的安全保卫措施通告,并抓好落实。

6)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日常工作由县公安分局负责。

13.交通运输组

长:王宗林 县交通局局长

员:县交通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责:

1)组织安排调运物资、输送抢险人员和群众转移所需交通工具。

2)做好特大洪水发生时防汛抢险车辆等运输工具的协调、组织、调运工作。

3)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日常工作由县交通局负责。

三、实行县级领导包河和委局单位包河段制度

(一)县级领导包河安排。

1.州 河:乔金生

办公地点:杨津庄排灌处

联系电话:29862448

2 河:王通海

办公地点:侯家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22832017

3.兰泉河:张

办公地点:东洼闸站管理所

联系电话:29779703

4.蓟运河:田建国

办公地点:下仓河道管理所

联系电话:29878540

县级领导包河职责:

1.督促、检查责任区内各包保单位、各镇乡落实各项责任制。

2.督促、检查责任区内各包保单位、各镇乡落实各项防汛预案。

3.发生暴雨、洪水、险情和灾情时靠前指挥,组织各镇乡、各包保单位做好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

(二)委局单位包行洪河道堤防、包青甸洼蓄滞洪区围堤安排。

委局单位包行洪河道堤防见行洪河道堤防包保责任分工表(详见附件1),委局单位包青甸洼蓄滞洪区围堤见青甸洼蓄滞洪区包保责任分工表(详见附件2)。

四、实行县级领导和委局单位包水库、包重点塘坝制度

县级领导和委局单位包水库、包重点塘坝安排(详见附件3)。

1.穿芳峪水库:乔金生

办公地点:穿芳峪镇人民政府

包保单位:县旅游集团

联系电话:22762019(穿芳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西景峪塘坝:乔金生

办公地点:穿芳峪镇人民政府

包保单位:县房管局

联系电话:22762019(穿芳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3.三八水库:汪清生

办公地点:渔阳镇人民政府

包保单位:县建委

联系电话:29142109(渔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4.盘山塘坝:王通海

办公地点:官庄镇人民政府

包保单位:县商务委

联系电话:29821651(官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5.联合村塘坝:王通海

办公地点:官庄镇人民政府

包保单位:县国土分局

联系电话:29821651(官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6.塔院塘坝:王通海

办公地点:官庄镇人民政府

包保单位:县规划局

联系电话:29821651(官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7.刘吉素水库:张

办公地点:白涧镇人民政府

包保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22879261(白涧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8.新房子水库:张

办公地点:白涧镇人民政府

包保单位:县科委

联系电话:22879261(白涧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9.官善水库:马占亭

办公地点:邦均镇人民政府

包保单位:县安监局

联系电话:29818284(邦均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10.田家峪水库:马占亭

办公地点:许家台镇人民政府

包保单位:县工经委

联系电话:22820258(许家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11.杨庄水库:田建国

办公地点:罗庄子镇人民政府

包保单位: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29728544(罗庄子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12.泥河塘坝:田建国

办公地点:罗庄子镇人民政府

包保单位:县交通局

联系电话:29728544(罗庄子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13.赤霞峪水库:于

办公地点:下营镇人民政府

包保单位:县文广局

联系电话:29718054(下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14.刘庄子水库:于

办公地点:下营镇人民政府

包保单位:县市容园林委

联系电话:29718054(下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15.郭家沟水库:于

办公地点:下营镇人民政府

包保单位:县林业局

联系电话:29718054(下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级领导包水库和塘坝职责:

1.督促、检查责任区内各包保单位、各镇乡落实各项责任制。

2.督促、检查责任区内各包保单位、各镇乡落实各项防汛预案。

3.发生暴雨、洪水、险情和灾情时靠前指挥,组织各镇乡、各包库单位做好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

附件:1.行洪河道堤防包保责任分工表

2.青甸洼蓄滞洪区包保责任分工表

3.山区水库重点塘坝包保责任分工表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414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