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依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费征缴的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5〕71号)和 《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7〕65号)精神,今年将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扩面重点 这次社会保险扩面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农籍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扩面 重点是本县区域内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中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无主管部门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已参保中断缴费人员、灵活就业以及新招用尚未参保人员。 2、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扩面 重点是具有本市农业户籍或小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没有在任何经济组织和非经济组织从业、工作或劳动的农村居民。 3、农籍职工养老保险扩面 重点是本县区域内乡镇中的乡村企业及农籍职工、乡村中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及其职工、乡村中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 4、工伤保险扩面 重点是本县区域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农民工,驻蓟企业及其职工和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 二、扩面任务和职责分工 根据市下达的社会保险扩面任务,今年我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要达到4.57万人,农村居民和农籍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参保要达到12.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要达到7.21万人。 上述任务指标将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具体任务指标见附表)。各乡镇负责辖区内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和行政村居民参保工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区内各类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参保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所属企业参保工作。 三、几点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的高度,从全县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推动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按照职责分工,在搞好资源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参保扩面工作,确保扩面任务按时完成。 2、要严格把握政策。按照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和参保范围,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农民工都要参加城镇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和农籍职工都要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凡是使用农民工的单位都要参加工伤保险。属于参保范围的单位要及时登记、申报缴费和结算。对收取的个人及单位的社会保险费,要明确专人负责,专户储存,及时上缴,严禁截留、挪用、占用,确保基金安全。 3、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搞好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加强对扩面工作的指导,强化执法监察和稽核,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据实缴费。县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信息交流,形成行政执法的整体合力。经办机构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4、要加强督查与考核。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的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的进行督查,并按季度进行统计、分析、考核,考核结果将予以通报。 附:2008年社会养老保险及农村居民和农籍职工参加保险 任务分解表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五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