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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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人力社保局拟定的蓟州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门协调机制和委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08725L/2020-0144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蓟州政办发〔2016〕1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才资源开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民政\养老服务;民政\儿童福利;民政\社会福利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人力

社保局拟定的蓟州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

就业部门协调机制和委局际联席

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拟定的《蓟州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门协调机制和委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29

(此件主动公开)

蓟州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

部门协调机制和委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区人力社保局

为推动我区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开发就业岗位,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决定建立蓟州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委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组织领导

联席会议由区人力社保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委、财政局、民政局、总工会、妇联、团县委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区人力社保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人力社保局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人力社保局一名科长兼任。各成员单位委派一名科长为办公室成员。

二、主要任务

负责协调处理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制订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从财税政策、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社会保险政策、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推动鼓励和支持家庭服务业加快发展;建立服务规范,制订行业标准,加强行业管理与监督;确定发展家庭服务业促就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家庭服务业发展促就业工作情况。

三、工作规则

(一)定期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区政府汇报工作。包括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

(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学习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完善家庭服务业的措施和建议;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

(三)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工作安排以及各成员单位提出的专项工作,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或受办公室主任委托,由办公室副主任主持,涉及专题工作的各有关单位的办公室成员参加。

(四)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研究本系统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制订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五)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有关发展家庭服务业促就业工作的重要事项、典型经验、突出问题等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六)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由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的同意后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各部门职责

(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规划蓟州区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就业的统筹协调,组织制订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规划、做好职业培训、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劳务对接等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对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政策措施,推进家政服务网络建设。

(二)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制订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涉及的产业政策、规划项目,做好规划、政策的衔接平衡。

(三)区民政局负责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服务网络的信息和管理优势,为家庭服务业的发展提供平台,推动基层民政工作机构与家庭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协助监督管理家庭服务业的服务质量。

(四)区财政局负责研究制订有关财政扶持家政服务业的措施,并协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

(五)区商务委按其行业管理职责,承担家庭服务业的监管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家庭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指导协调合同文本规范和服务矛盾纠纷处理工作。

(六) 区总工会、区妇联和团区委根据自身特点,发挥联系群众桥梁纽带的优势,在人员培训、职业推荐、权益保护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此外,充分发挥家庭服务业协会的作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行业统计、标准制订、培训等有关工作,开展行业自律、信息交流等工作。

附件:蓟州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委局际联席会议成

员名单


附件

蓟州区发展家庭服务业

促进就业委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王远波 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李占波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潘晓东 区商务委副主任

   段少军 区民政局副局长

   郝子全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向东 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杨洪杰 区总工会副主任

  孙行千 团区委副书记

   仇桂英 区妇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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