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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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蓟州区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08725L/2020-0144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蓟州政办发〔2017〕33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科技工业信息化\工业;科技工业信息化\信息化;科技工业信息化\科技;城市管理\市容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绿化;城市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市场监管\许可信用;市场监管\市场秩序;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市场监管\食品监管;市场监管\药品监管;自然资源\海洋管理;自然资源\林业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自然资源\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

蓟州区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蓟州区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25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蓟州区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实施方案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指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内在要求,对于推进我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具有积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46号)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蓟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以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导向,以提高节能环保供给水平为着力点,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行相结合,循序渐进、因地制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创新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开展产品生态设计、使用再生原料、保障废弃产品规范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加强信息公开等,推动生产企业切实落实资源环境责任,促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脱颖而出,提高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和资源环境效益,推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绿色化,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推进。强化法治思维,严格落实国家关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依法依规明确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资源环境责任。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加强政策扶持,强化监督管理,形成有利的体制机制和市场环境。

坚持创新引领。加强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模式创新,逐步建立调动各方主体履行资源环境责任积极性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循环发展新动能,形成可持续商业模式。

坚持重点突破。合理确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实施范围,把握实施的节点和力度。学习北京、上海、深圳等试点地区经验,因地制宜逐步推广,稳妥推进相关工作。

(三)工作目标。

2020年,有利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产品生态设计水平进一步提高,重点品种的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40%

2025年,重点领域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运行有序,产品生态设计普遍推行,重点产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达到20%,重点品种的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50%

二、重点领域

(一)先行推动的重点领域。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率先对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等四类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按照国家要求,适时扩大产品品种和领域。

(二)明确四类责任范围。

1开展生态设计,推动绿色制造。生产企业要统筹考虑原辅材料选用、生产、包装、销售、使用、回收、处理等环节的资源环境影响,深入开展产品生态设计。具体包括轻量化、单一化、模块化、无(低)害化、易维护设计,以及延长寿命、绿色包装、节能降耗、循环利用等设计。

2.使用再生原料,促进绿色消费。在保障产品质量性能和使用安全的前提下,鼓励生产企业加大再生原料的使用比例,实行绿色供应链管理,加强对上游原料企业的引导,研发推广再生原料检测和利用技术。

3.规范回收利用,推进循环发展。生产企业可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模式,规范回收废弃产品和包装,直接处置或由专业企业处置利用。产品回收处理责任也可以通过生产企业依法缴纳相关基金、对专业企业补贴的方式实现。

4.加强信息公开,强化信用评价。强化生产企业的信息公开责任,将产品质量、安全、耐用性、能效、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等内容作为强制公开信息,面向公众公开;将涉及零部件产品结构、拆解、废弃物回收、原材料组成等内容作为定向公开信息,面向废弃物回收、资源化利用主体公开。

三、重点工作

围绕重点领域,通过推动产品生态设计、使用再生原料、废弃产品规范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等重点工作,推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贯彻落实。

(一)推进生产企业开展生态设计。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试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部分企业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试点,做好示范引领。(区工信委牵头组织推动)

(二)推进流通消费领域绿色发展。发展绿色物流,鼓励流通企业采购绿色产品、销售简化包装产品。创建集门店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包装物与废旧电子产品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商场。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区商务委、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组织推动)

(三)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1完善社会回收体系。推动绿色回收进社区、进商场、进校园、进机关和进园区,建立健全专业化规范化覆盖城乡的回收体系。支持生产企业建立废弃电器电子等产品的新型回收体系,通过依托销售网络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加强自有回收平台建设。推进公共机构和机关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区商务委、工信委、环保局、市容园林委等有关部门组织推动)

2推动回收模式创新。积极探索互联网+回收的模式及路径,以社区、大型商场、超市等为试点,支持智能回收、自动回收机等新型回收方式发展。鼓励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信息管理公共平台等现代信息手段,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流向监测,优化网点布局,逐步形成线上信息和线下物流有机统一的新型回收模式,提高再生资源回收覆盖率。(区商务委牵头组织推动)

(四)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探索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支持有条件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参加我市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试点,采取电池销售逆向回收的模式,通过建立暂存点、集中收集点,实现废铅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组织推动)

(五)积极参与国家试点建设。开展电器电子、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部分企业开展电器电子、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积极争取国家试点,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区工信委、科委、财政局、商务委等有关部门组织推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发挥评价引导作用。研究建立电器电子、汽车、铅酸电池和包装物4类骨干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的信用记录,逐步纳入我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并积极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推动企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落实国家关于生产者责任延伸的第三方信用认证评价制度。(区发改委、环保局、工信委、商务委等有关部门组织推动)

(二)落实法规规章,强化标准执行。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制修订的循环经济促进法、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暂行办法、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名录及管理办法、生产者责任延伸评价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各镇乡、园区、各单位贯彻执行)

2.落实国家关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标准计量体系和认证评价制度。(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组织推动)

(三)加强政策引导,提供技术支持。

1.统筹利用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对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重点生产企业实施的生态设计、再生原料使用、回收利用等项目给予支持。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第三方服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废弃产品回收利用。不断完善财政资金支持方式,运用政府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重点产业投入。引导金融机构优先支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企业。(区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委、商务委、金融办等有关部门组织推动)

2.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支持生态设计、绿色回收、再生原料检测等方面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将动力电池回收技术列入我市新能源汽车重大专项、科技支撑、领军企业培育等科技项目重点方向,加大科技支持力度,引导本地企业、高校及科研院在动力电池回收与再利用方面展开重点技术攻关。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不断提升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涉及的从生态设计到再利用全过程的技术水平。(区科委等有关部门组织推动)

(四)严格执法,加强监管。针对国家要求及我区实际情况,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及审核机构采取更加严格的管理。规范对铅酸蓄电池等特殊品种的管理,在资源利用同时,避免对环境的污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依规处置达不到环境排放标准和安全标准的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持续打击非法改装、拼装报废车和非法拆解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加强对报废汽车拆解企业的管理。(区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商务委等有关部门组织推动)

(五)积极示范引导,加大宣传教育。

1.认真落实国家绿色采购相关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措施,提高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比重。严格执行国家绿色采购目标管理制度,推动政府绿色采购发展。加大再生产品和原料的推广力度,发挥政府等公共机构的带头示范作用,继续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企业等部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行为。遴选一批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效果较好的项目进行示范推广。(区财政局、商务委、环保局、教育局、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组织推动)

2.加强生产者责任延伸方面的宣传教育,普及绿色循环发展理念,宣传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区委宣传部、教育局、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组织推动)

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贯彻落实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各镇乡、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责任延伸制度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推动我市生产者责任制延伸制度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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