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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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08725L/2020-0150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蓟州政办函〔2017〕31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科技工业信息化\科技;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乡建设\房屋管理;城乡建设\房地产市场管理;城乡建设\建筑市场管理;城乡建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文化旅游\文化;文化旅游\旅游;文化旅游\文物;体育\群众体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建设项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业发展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才资源开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市场监管\许可信用;市场监管\市场秩序;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市场监管\食品监管;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区体育局拟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15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实施方案

区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92号),加快我区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实现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挖掘和释放健身休闲市场消费潜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健身休闲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健身休闲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坚持“大健康”理念,推动健身休闲产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大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休闲需求,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转变发展方式提供有力支撑和持续动力。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组织管理、建设运营、研发生产等环节创新理念和模式,提高服务质量,更好满足消费升级的需要。

2.转变职能,优化环境。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破解社会资本投资健身休闲产业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问题;加强统筹规划、政策支持、标准引导,改善消费环境,培养健康消费理念,使各类群体有意愿、有条件参与健身休闲。

3.分类推进,融合发展。分层分类、区别对待,保障大众基本健身休闲需求,促进健身休闲产业多元化发展;遵循产业发展规律,立足全局,促进产业各门类全面发展,统筹协调健身休闲产业与全民健身事业,推进健身休闲与旅游、健康等产业融合互动。

4.重点突破,力求实效。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加快完善体育产业共建共享机制,盘活区域资源,推动落实京津冀体育产业协同发展相关规定。以健身休闲重点运动项目为依托,发挥其辐射和带动效应,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三)总体目标。2025年,基本建立结构合理、内涵丰富、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竞争力强的健身休闲产业体系,形成健身休闲产业供给侧和需求侧协同发展的格局,富有蓟州特色的冰雪、攀岩、山地户外等项目体育设施更加完备,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核心竞争力更加突出,同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更为紧密。

二、重点工作

(一)全民参与健身工程。

1.普及日常健身。着力推广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体育项目,重点发展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路跑、游泳、棋牌、骑行、徒步、体育舞蹈、广场舞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运动项目。普及第三套市民广播体操。保障大众基本健身休闲需求,促进健身休闲多元化发展。(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各镇乡街)

2.发展特色运动项目。推动扶持武术、健身气功、花毽、风筝等传统体育项目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发展,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丰富假日体育活动,办好各类人群体育活动与培训,推动举办各级各类体育项目的业余联赛。(责任单位:区体育局)

(二)户外运动培育工程。树立运动是健康、是时尚、是品味的理念,以冰雪、山地户外运动为核心,打造时尚运动项目,扩展体育消费新亮点。建设户外运动小镇、户外运动营地和各类冰雪运动场地。

1.冰雪运动。对户外滑雪场进行提升改造,鼓励建设公共滑冰馆、室内滑冰场、天然滑冰场,鼓励在公园、校园、广场、社区等地建设可拆装式滑冰场。鼓励将旧厂房、仓库等改建成滑冰场。支持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用地,建设以冰雪游憩活动为主的室内外冰雪乐园。打造品牌冰雪运动赛事,鼓励举办群众性品牌冰雪活动,引导培育冰雪运动商业表演项目。推动冰雪旅游产业发展,鼓励冰雪运动场地开发大众化冰雪旅游项目,建设集滑雪、登山、徒步、露营等多种健身休闲运动为一体的冰雪体育旅游基地。(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信委、财政局、国土分局、市容园林委、旅游局)

2.山地户外运动。加强山地户外运动场地设施的科学规划与布局,建立立体、多元的山地户外运动场地设施体系,重点建设登山健身步道、山地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等山地户外运动基础设施。做好山地自行车比赛场地赛后运营。鼓励旅游景区、郊野公园合理规划建设山地户外运动设施。积极推动全国赛事和地方赛事活动有效衔接,市民越野跑活动、山野运动大会、京津冀公路自行车挑战赛、城市定向越野赛等蓟州山地户外运动精品赛事活动和大众赛事活动有机结合,打造一批知名品牌赛事。(责任单位:区体育局、旅游局、国土分局、有关镇乡)

(三)健身休闲设施建设工程。

1.完善健身休闲基础设施网络。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等标准规范有关配套建设健身设施的要求,并实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新建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严格落实天津市公共体育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城市空置场所、地下室等区域,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社区健身休闲设施。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在城市社区积极建设“15分钟”健身圈,着力构建区、镇乡街、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和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时间向青少年学生及社区开放。(责任单位:区规划局、国土分局、体育局、教育局、各镇乡街)

2.加强特色健身休闲设施建设。发挥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的引领示范作用,巩固已有各类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和运动营地,大力发展户外运动产业,鼓励创建国家和市级体育产业基地、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体育旅游精品项目。鼓励城市公园和郊野公园打造健身步道系统,鼓励体育场馆进一步健全完善运动健身、体育培训、竞赛表演、运动指导、健康管理等服务。(责任单位:区体育局、旅游局、市容园林委、建委、规划局、国土分局)

(四)体育市场培育工程。

1.支持健身休闲市场主体发展。鼓励具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健身休闲骨干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各类中小微健身休闲企业、运动俱乐部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推进体育类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发展。鼓励退役运动员创业创新,投身健身休闲产业。鼓励成立健身休闲产业孵化平台,支持健身休闲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健身休闲企业贷款的发放力度。促进体育产业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进赛事举办权、场馆经营权、无形资产开发、转播权等具备条件的资源公平、公正、公开交易。(责任单位:区体育局、民政局、金融办、财政局)

2.推动高端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建设运营,积极培育电子竞技、击剑、马术、高尔夫等时尚休闲运动项目。配合市体育局积极推进蓟州山地户外运动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区体育局)

3.建立鼓励机制,引导消费理念。按国家规定,健身休闲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落实体育场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做好“体育惠民卡”发行工作,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地税局、体育局)

(五)产业融合发展工程。

1.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对接“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发展智慧体育、电子商务,创新服务平台和运营模式。发展体育旅游新业态,加强体育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健身休闲旅游目的地,打造体育旅游品牌活动,壮大体育旅游市场主体。发展体育会展,鼓励企业创办、承办体育类展会。以运动康复为核心,积极尝试探索康复医疗发展,鼓励企业投资运动康复项目。强化体育与科技结合,培育一批创新型体育产品企业,向市场提供具有高附加值的体育科技产品。(责任单位:区体育局、旅游局、商务委、卫计委、科委)

2.推动京津冀体育产业协同发展。落实京津冀体育产业协同发展相关规定,推动以基础建设、平台开发、赛事推动、冰雪推广、业态拓展、市场培育、人才培养为重点的协同工作计划,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京津冀体育产业圈建设。(责任单位:区体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推动“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公建民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健身休闲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扩大社会投资力度。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行业标准、市场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完善相关安保服务标准,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政务发布平台、信息交互平台、展览展示平台、资源交易平台。(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分局)

(二)拓展场地发展空间。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土地建设的健身休闲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利用现有健身休闲设施用地、房产增设住宿、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设施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深度挖掘户外山地闲置资源,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边远山地等建设健身休闲项目。(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

(三)完善投入机制。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相适应。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体制机制。全面落实扶持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市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健身休闲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发展改革委、体育局)

(四)加强人才教育培训。鼓励各企业、社会团体开展各类运动项目培训,尤其是户外运动项目的标准化、系统化培训,为运动项目开展提供科学性、规范性的人才保障。培养各类健身休闲项目经营策划、运营管理、技能操作等应用型专业人才。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提高健身休闲场所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专业技能。完善体育人才培养开发、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支持专业教练员投身健身休闲产业。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对群众参与健身休闲的服务和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民政局、教育局、体育局)

四、组织推动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区体育局、发展改革委、旅游局和相关责任单位等多部门合作的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分析发展情况,解决存在问题。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属地管理和属事责任相结合”的原则,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协同推进。

(二)实行台账管理。各部门、各镇乡街要研究制定可操作、可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工作措施等进行细化分解,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成果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实行台账管理,全面抓好落实。

(三)强化督查落实。区体育局、发展改革委、旅游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重要事项及时向区政府报告,统筹协调解决,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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