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蓟州区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区环保局制定的《蓟州区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蓟州区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
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区环保局
按照《市环保局 市林业局 市海洋局关于开展天津市“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津环保生〔2017〕204号)要求,为切实加强蓟州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推动蓟州区“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开展,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机制
天津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蓟州区八仙山管理局、中国天津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分别牵头,区环保局、国土分局、规划局、发改委、行政审批局、交通局、水务局、林业局、旅游局、农委、渔阳镇、罗庄子镇、下营镇、许家台镇、官庄镇配合相关自然保护区,落实蓟州区“绿盾2017”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共同推进蓟州区“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开展。
二、工作任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严肃查处天津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津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天津蓟县盘山风景名胜古迹保护区(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各类违法违规活动。
(一)全面排查违法违规行为,制作现场排查清单。天津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蓟州区八仙山管理局、中国天津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分别牵头,区有关部门配合,按照“一点一清单”原则,依据《天津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疑似问题清单》(见附件1)、现有的违规建设清单及媒体披露、群众举报等信息,参照《任务分工清单》(见附件2),对疑似问题点位全面开展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按照《人类活动现场排查清单》(见附件3),逐项核查疑似点位地理位置、活动或设施名称、所在功能分区、活动类型、规模、变化类型、设施现状、历史沿革、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及生态影响及破坏情况,并附典型现场照片。
排查重点为保护区采矿、采砂、工矿企业,保护区内水产养殖、畜禽养殖、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增和规模明显扩大的人类活动。
(二)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违法违规问题台账。天津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蓟州区八仙山管理局、中国天津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根据排查问题建立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见附件4)。天津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蓟州区八仙山管理局、中国天津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要将违法违规行为转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立即停止相关活动,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同时根据查处问题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对查处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整改完成后要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再做销号处理。有关单位要坚持查处一个、整改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的“整改销号”制度,坚决查处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要将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分别报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
查处整改重点包括历次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近年来被约谈、通报、督办的自然保护区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清理整顿不符合要求的涉自然保护区地方法规政策。天津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蓟州区八仙山管理局、中国天津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牵头,各部门配合全面自查清理人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坚决杜绝在地方法规政策层面违反中央政策。放松要求的“放水”行为,并填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表》(见附件5)。
(四)加快建立监控平台,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天津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蓟州区八仙山管理局、中国天津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要加快建立卫星遥感、无人机、地面巡查车、视频监控等智慧型天空地一体化监控平台,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及总体规划的编制研究工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三、时间安排
(一)9月20日前,天津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蓟州区八仙山管理局、中国天津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牵头,各部门配合完成《人类活动现场排查清单》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表》填报工作,建立完善各自《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各保护区管理部门将发现违法违规的问题形成整改方案报请市主管部门批准后,分别报区政府审核并报区生态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区环保局生态科)。
(二)天津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蓟州区八仙山管理局、中国天津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分别编制完成各自的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6)并于9月23日前分别报区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市主管部门,同时报区生态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环保局生态科)。
(三)9月30日前,有关部门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共同迎接有关市委办局依法开展对自然保护区重点整改问题检查。
(四)11月底前,有关部门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共同做好迎接环境保护部等有关部门督办抽查的准备。
(五)12月底前,有关部门及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共同做好迎接环境保护部及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的对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办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把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区的个了哦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加强组织、协调和调度。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监督管理责任,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眼严格落实好具体管路责任。
(二)强化整改到位。要盯紧自然保护区工作中发现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违法违规问题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态度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做好迎接国家和市有关部门的检查工作,同时妥善处理好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
(三)接受监督,强化管理。各保护区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公开征集问题线索,鼓励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接受社会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倒逼责任落实,切实预防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
附件:1.任务分工清单
2.天津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
疑似问题清单
3.相关区“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
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4.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
5.人类活动现场排查清单
6.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
7.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表
附件1
任务分工清单
序号 |
单位 |
任务分工情况 |
1 |
区环保局 |
牵头蓟州区绿盾2017各项工作,协调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与区有关部门工作的开展,牵头制定蓟州区2017绿盾专项行动方案,配合各保护区管理机构按照疑似问题清单及现有违法违规建设清单及媒体披露、群众举报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等工作,并按照职责责令立即停止相关活动,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同时根据查处问题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对查处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整改完成后要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再做销号处理。要坚持查处一个、整改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的“整改销号”制度,要将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分别报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配合保护区管理机构全面自查清理人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坚决杜绝在地方法规政策层面违反中央政策。放松要求的“放水”行为。做好与市环保局的沟通交流。 |
2 |
区林业局 |
配合区环保局制定蓟州区2017绿盾专项行动方案。配合各保护区管理机构按照疑似问题清单及现有违法违规建设清单及媒体披露、群众举报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等工作,并按照职责责令立即停止相关活动,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同时根据查处问题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对查处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整改完成后要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再做销号处理。要坚持查处一个、整改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的“整改销号”制度,要将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分别报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配合保护区管理机构全面自查清理人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坚决杜绝在地方法规政策层面违反中央政策。放松要求的“放水”行为。做好与市林业局的沟通。参与检查。 |
3 |
区国土分局局 |
配合区环保局制定蓟州区2017绿盾专项行动方案。配合各保护区管理机构按照疑似问题清单及现有违法违规建设清单及媒体披露、群众举报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等工作,并按照《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等开展用地合规性及采矿违法违规排查,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同时根据查处问题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对查处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整改完成后要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再做销号处理。要坚持查处一个、整改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的“整改销号”制度,要将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分别报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配合保护区管理机构全面自查清理人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坚决杜绝在地方法规政策层面违反中央政策。放松要求的“放水”行为。做好与市国土房管局沟通。参与检查。 |
4 |
区水务局 |
配合区环保局制定蓟州区2017绿盾专项行动方案。按照疑似问题清单及现有违法违规建设清单及媒体披露、群众举报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等工作,并开展水电开发排查及问题处理。并按照职责责令立即停止相关活动,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同时根据查处问题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对查处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整改完成后要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再做销号处理。要坚持查处一个、整改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的“整改销号”制度。全面自查清理人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坚决杜绝在地方法规政策层面违反中央政策。放松要求的“放水”行为。做好与市水务局沟通。参与检查。 |
5 |
区农委 |
配合区环保局制定蓟州区2017绿盾专项行动方案。负责开展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排查及问题处理,配合各保护区管理机构按照疑似问题清单及现有违法违规建设清单及媒体披露、群众举报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等工作,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同时根据查处问题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对查处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整改完成后要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再做销号处理。要坚持查处一个、整改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的“整改销号”制度,要将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分别报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配合保护区管理机构全面自查清理人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坚决杜绝在地方法规政策层面违反中央政策。放松要求的“放水”行为。做好与市农委沟通。参与检查。 |
6 |
区旅游局 |
配合区环保局制定蓟州区2017绿盾专项行动方案。负责旅游工作排查及问题处理,配合各保护区管理机构按照疑似问题清单及现有违法违规建设清单及媒体披露、群众举报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等工作,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同时根据查处问题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对查处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整改完成后要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再做销号处理。要坚持查处一个、整改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的“整改销号”制度,要将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分别报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配合保护区管理机构全面自查清理人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坚决杜绝在地方法规政策层面违反中央政策。放松要求的“放水”行为。做好与市旅游局沟通。参与检查。 |
7 |
区发展改革委 |
配合区环保局制定蓟州区2017绿盾专项行动方案。负责立项方面排查及问题处理。依法开展日常管理。配合各保护区管理机构按照疑似问题清单及现有违法违规建设清单及媒体披露、群众举报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等工作,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同时根据查处问题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对查处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整改完成后要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再做销号处理。要坚持查处一个、整改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的“整改销号”制度,要将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分别报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配合保护区管理机构全面自查清理人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坚决杜绝在地方法规政策层面违反中央政策。放松要求的“放水”行为。做好与市发展改革委沟通。参与检查。 |
8 |
区规划局 |
配合区环保局制定蓟州区2017绿盾专项行动方案。负责规划符合性排查及问题处理,依法开展日常管理。配合各保护区管理机构按照疑似问题清单及现有违法违规建设清单及媒体披露、群众举报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等工作,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同时根据查处问题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对查处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整改完成后要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再做销号处理。要坚持查处一个、整改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的“整改销号”制度,要将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分别报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配合保护区管理机构全面自查清理人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坚决杜绝在地方法规政策层面违反中央政策。放松要求的“放水”行为。做好与市规划局沟通。参与检查。 |
9 |
天津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
具体落实天津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日常管理。清理整顿不符合要求的涉自然保护区地方法规政策。具体落实加快建立卫星遥感、无人机、地面巡查车、视频监控等智慧型天空地一体化监控平台的工作。 |
10 |
天津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具体落实天津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日常管理。清理整顿不符合要求的涉自然保护区地方法规政策。具体落实加快建立卫星遥感、无人机、地面巡查车、视频监控等智慧型天空地一体化监控平台的工作。 |
11 |
中国天津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
具体落实盘山风景名胜古迹保护区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日常管理。清理整顿不符合要求的涉自然保护区地方法规政策。具体落实加快建立卫星遥感、无人机、地面巡查车、视频监控等智慧型天空地一体化监控平台的工作。 |
附件2
天津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
遥感监测疑似问题清单
2017年8月
排查序号说明
1.例:“1GSD1”
(1)“G”: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B”:天津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Z”:天津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
(2)“SD”:水电设施;“GK”:工矿用地;
“LY”:旅游设施; “JT”:交通设施;
“YZ”:养殖场; “QT”:其它人工设施;
“GS”:高速公路; “CS”:采石场;
“CT”:人工池塘; “LS”:拦水坝;
“DL”:省道/道路; “JM”:居民点。
(3)“1”:点位序号,从第1个点位到第n个点位。
2.“★”表示重点核查问题
一、天津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6处)
表1 天津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采石场经纬度表(2处)
排查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BCS 1 |
117°34’ 51.470"E | 40° 8’ 48.326"N |
★3BCS 1 |
117°34'50.187"E | 40°8'49.341"N |
表2 天津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况用地经纬度表(2处)
排查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BGK 1 |
117°35’ 55.807"E | 40° 8’ 24.606"N |
★3BGK 1 |
117°35'55.902"E | 40°8'24.670"N |
表3 天津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旅游设施经纬度表(10处)
排查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BLY 1 |
117°32’ 32.118" E | 40° 10’ 55.371" N |
1BLY 2 |
117° 32’ 24.356" E | 40° 10’ 56.987" N |
1BLY 3 |
117° 33’ 23.570" E | 40° 12’ 50.593" N |
1BLY 4 |
117° 32’ 20.647" E | 40° 10’ 52.231" N |
1BLY 5 |
117° 33’ 8.092" E | 40° 12’ 12.308" N |
★3BLY 1 |
117°32'32.169"E | 40°10'55.415"N |
★3BLY 2 |
117°33'23.520"E | 40°12'50.705"N |
★3BLY 3 |
117°33'8.034"E | 40°12'12.285"N |
★3BLY 4 |
117°32'24.350"E | 40°10'57.018"N |
★3BLY 5 |
117°32'20.731"E | 40°10'52.404"N |
表4 天津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工池塘经纬度表(2处)
排查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BCT1 |
117°31’ 52.733"E | 40° 10’ 25.518"N |
1BCT2 |
117°33’ 25.141"E | 40° 10’ 10.072"N |
表5 天津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拦水坝经纬度表(4处)
排查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BLS 1 |
117°32’ 0.896" E | 40°11’58.857" N |
1BLS 2 |
117° 31’40.806" E | 40° 9’37.995" N |
1BLS 3 |
117° 32’ 1.666"E | 40°11’49.627" N |
1BLS 4 |
117° 31’53.933" E | 40° 9’ 20.663" N |
表6 天津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它人工设施经纬度表(15处)
排查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BQT 1 |
117°32’ 29.684"E | 40° 10’ 59.753" N |
1BQT 2 |
117°31’39.723" E | 40° 9’38.429" N |
1BQT 3 |
117°32’21.806" E | 40° 10’40.638" N |
1BQT 4 |
117°31’52.684" E | 40°9’21.311"N |
1BQT 5 |
117°31’44.736" E | 40° 10’ 13.716" N |
1BQT 6 |
117° 31’53.718" E | 40° 9’21.658" N |
1BQT 7 |
117°32’ 1.138" E | 40° 11’59.550" N |
1BQT 8 |
117°31’ 57.445" E | 40° 9.18.930" N |
1BQT 9 |
117° 32’ 1.672" E | 40° 11’50.613" N |
1BQT 10 |
117°33’ 57.208" E | 40° 10’ 12.807" N |
1BQT 11 |
117°31’21.655" E | 40° 10’ 58.775" N |
1BQT 12 |
117°33’51.571" E | 40° 10’ 7.129" N |
1BQT 13 |
117°31’20.485" E | 40° 10’ 56.270" N |
1BQT 14 |
117°32’ 19.582" E | 40° 10’46.990" N |
2BQT 2 |
117° 32’ 53.72" E | 40° 11’ 38.46" N |
表7 天津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居民点经纬度表(1处)
排查序号 |
经度 |
纬度 |
2BJM 2 |
117° 32’ 26.546" E | 40° 11’ 30.685" N |
二、天津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23处)
表1天津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旅游设施经纬度表(1处)
排查序号 |
经度 |
纬度 |
★3ZLY 1 |
117°24'5.291"E | 40°4'27.679"N |
表2天津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其它人工设施经纬度表(6处)
排查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ZQT 1 |
117°28’38.559"E | 40° 9’12.906" N |
1ZQT 2 |
117°28’ 8.756" E | 40° 10’ 14.075" N |
1ZQT 3 |
117°28’42.105" E | 40° 9’4.381" N |
1ZQT 4 |
117° 28’21.796"E | 40° 10’ 32.170" N |
1ZQT 5 |
117° 28’33.507"E | 40° 9’49.489" N |
2ZQT 1 |
117°27’39.929"E | 40°7’15.19"N |
表3天津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省道经纬度表(2处)
排查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ZDL 1 |
117°27’31.207" E | 40° 7’ 18.327" N |
1ZDL2 |
117°23’ 17.088"E | 40° 4’ 44.323" N |
表4 天津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居民点经纬度表(14处)
排查序号 |
经度 |
纬度 |
2ZJM 1 |
117°22’24.924"E | 40°9’52.277"N |
2ZJM 2 |
117°23’26.052"E | 40°5’4.475"N |
2ZJM 3 |
117°23’26.177"E | 40°5’1.476"N |
2ZJM 4 |
117°23’27.226"E | 40°5’3.424"N |
2ZJM 5 |
117°23’28.443"E | 40°4’45.418"N |
2ZJM 6 |
117°23’30.974"E | 40°4’38.464"N |
2ZJM 7 |
117°24’27.0"E | 40°7’15.618"N |
2ZJM 8 |
117°27’22.146"E | 40°7’16.954"N |
2ZJM 10 |
117°29’43.013"E | 40°11’48.026"N |
2ZJM 11 |
117°29’44.273"E | 40°11’53.035"N |
2ZJM 12 |
117°30’23.98"E | 40°12’44.078"N |
2ZJM 13 |
117°30’25.762"E | 40°12’44.833"N |
2ZJM 14 |
117°30’35.629"E | 40°13’0.518"N |
附件3
相关区“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
检查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说明:各区自查报告以函的形式加盖公章后提交给市主管部门,抄送其他委办局)
XXX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
目 录
自查报告提纲
附表1.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
2.人类活动现场排查清单、人类活动现场排查清单汇总
分析表
3.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汇
总分析表
4.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表
XXX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自查报告提纲
一、专项行动组织推动情况
从组织领导、时间安排、阶段工作等方面概述组织开展情况。
从资料准备、数据填写、造册清查、查处整改、追责等方面概述主要工作方法。
二、自然保护区现状分析
1.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的保护、分布,自然保护区管理现状等方面。
2.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结概述自然保护区目前存在的问题,实验区内旅游开发活动与保护方向的符合性。
三、专项行动基本情况
1.排查情况
(1)环保部问题清单排查情况
例如:经排查环保部提供的XXX自然保护区**处点位,确认自然保护区内有点位**处,总面积***公顷,分布在核心区***处,缓冲区***处,实验区***处。包括居民点/养殖场/工矿企业/旅游开发/水电开发/采矿/采砂/道路/其它人工设施等类型,以***类型为主。其中居民点**处,面积**公顷;养殖场**处,面积**公顷;工矿企业**处,面积**公顷……。
(2)媒体披露问题排查情况
例如:经排查媒体披露的XXX自然保护区**处点位,确认自然保护区内有点位**处,总面积***公顷,包括居民点/养殖场/工矿企业/旅游开发/水电开发/采矿/采砂/道路/其它人工设施等类型,以***类型为主。其中居民点**处,面积**公顷;养殖场**处,面积**公顷;工矿企业**处,面积**公顷……。
(3)群众举报问题排查情况
例如:经排查群众举报的XXX自然保护区**处点位,确认自然保护区内有点位**处,总面积***公顷,包括居民点/养殖场/工矿企业/旅游开发/水电开发/采矿/采砂/道路/其它人工设施等类型,以***类型为主。其中居民点**处,面积**公顷;养殖场**处,面积**公顷;工矿企业**处,面积**公顷……。
2.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1)违法违规行为
例如:XXX自然保护区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起,涉及自然保护区面积****公顷。包括***等类型,以***类型为主。其中核心区***起,缓冲区***起,实验区***起。其中对生态环境影响轻微、适中、较大、严重的各***起。
(2)查处情况
例如:已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起,包括***等类型,以***类型为主。其中核心区***起,缓冲区***起,实验区***起。其中对生态环境影响轻微、适中、较大、严重的各***起。
(3)整改情况
例如:已整改违法违规行为***起,共恢复自然保护区用地****公顷。包括***等类型,以***类型为主。
(4)追责情况
例如:针对违法违规行为,采用**形式对***单位***人进行了追责。
(5)销号情况
例如:针对违法违规行为,完成对***起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并销号。
3.地方法规政策清理整顿
对各级地方人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合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4.接受社会监督情况
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典型违法案例曝光情况、奖励群众举报等。
5.完善长效机制管理情况
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监控平台、管理规定、建设规划(总体规划)编制、生态补偿机制政策研究制订落实情况。
四、存在的重大问题以及建议
五、下一步强化整改的计划安排
附件4
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
1.自然保护区名称:天津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 |
2.自然保护区情况(自然保护区建立/晋升/边界调整情况,总体规划编制情况等) (1)自然保护区建立/晋升/边界调整情况: 例如: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于1992年10月经国务院(国函〔1992〕166号)批准建立,2009年9月国务院(国办函〔2009〕92号)批准自然保护区调整申请。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区由11处贝壳堤区域或1处牡蛎礁、七里海湿地区域组成,涉及天津市津南、宁河、宝坻和滨海区的部分地区以及河北省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农场,总面积359.13hm2,天津市域内面积272.2 hm2.其中,核心区面积为45.15 hm2、缓冲区面积为43.34 hm2、实验区面积为270.64 hm2。为保护贝壳堤、牡蛎礁构成的珍稀古海岸遗迹和湿地自然环境及其生态系统的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 (2)总体规划编制情况: (3)附图: (4)其它: |
填表时间:2017年9月X日 填写人姓名:XXX 联系方式:XXXXXXXX
说明:
1.需填写填报人姓名、联系方式、核查时间、填表时间等详细信息
2.需填写各自自然保护区名称
3.需自然保护区建立/晋升/边界调整情况、总体规划编制情况、附图以及其它情况说明。
附件5
1.人类活动现场排查清单(示例)
排查序号 1GSD1 |
遥感监测情况 |
经度 |
纬度 |
所在功能分区 |
活动类型 |
规模 |
变化类型 |
117°32'26.546"E | 40°11'30.685"N |
实验区 |
居民点 |
50m2 |
规模扩大 | ||
现场核查情况 |
活动/设施名称 |
XXX家房屋 |
典型现场相片 | ||||
活动/设施类型 |
居民点/养殖场/工矿企业/旅游开发/水电开发/采矿/采砂/道路/其它人工设施 |
| |||||
经度 |
117°32'26.546"E | ||||||
纬度 | 40°11'30.685"N | ||||||
所在功能区 |
实验区 | ||||||
现规模 |
53m2 | ||||||
原规模 |
50m2 | ||||||
变化类型 |
规模扩大 | ||||||
活动/设施现状 |
在用 | ||||||
历史沿革(开工建设时间、建成时间、改扩建情况等) |
2015年4月开建,2015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 | ||||||
排查序号 1GSD1 |
现场核查情况 |
相关手续办理情况(批复及验收文号) |
工商营业执照 |
已办理XXX手续/未办理的请说明/不涉及 | |||
立项审批手续 |
已办理XXX手续/未办理的请说明/不涉及 | ||||||
国土相关审批手续 |
已办理XXX手续/未办理的请说明/不涉及 | ||||||
规划相关审批手续 |
已办理XXX手续/未办理的请说明/不涉及 | ||||||
环保相关审批手续 |
已办理XXX手续/未办理的请说明/不涉及 | ||||||
林业相关审批手续 |
已办理XXX手续/未办理的请说明/不涉及 | ||||||
养殖业相关审批手续 |
已办理XXX手续/未办理的请说明/不涉及 | ||||||
A级旅游景区评定相关手续 |
已办理XXX手续/未办理的请说明/不涉及 | ||||||
其他相关审批手续或行政许可手续 |
已办理XXX手续/未办理的请说明/不涉及 | ||||||
生态影响及破坏情况 |
对生态系统影响轻微、适中、较大、严重 | ||||||
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 |
1.此点位为问题点位/媒体披露/群众举报 2.涉嫌违法违规/不涉及违法违规 |
2.人类活动现场排查清单汇总分析表
排查项目汇总 |
个数/面积数 |
合计 | |
排查点位数(个) |
核心区 |
||
缓冲区 |
|||
实验区 |
|||
排查面积(m2) |
核心区 |
||
缓冲区 |
|||
实验区 |
|||
不同活动/类型面积(m2) |
居民点 |
||
养殖场 |
|||
工矿企业 |
|||
旅游开发 |
|||
水电开发 |
|||
采矿 |
|||
采砂 |
|||
道路 |
|||
其它人工设施 |
|||
……… |
|||
规模变化情况统计(个) |
规模扩大 |
||
规模不变 |
|||
规模缩小 |
|||
已搬迁/移除 |
|||
相关手续办理情况统计(个) |
全部办理相关手续 |
||
部分办理 |
|||
未办理相关手续 |
|||
不涉及 |
|||
生态影响及破坏情况统计(个) |
对生态系统影响轻微 |
||
对生态系统影响适中 |
|||
对生态系统影响较大 |
|||
对生态系统影响严重 |
说明:
1.“人类活动现场排查清单”填写要求:
(1)需严格按照《2013—2015年/2015—2016年天津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点位清单》中排查序号顺序进行逐一点位填报;
(2)“人类活动现场排查清单”中人类活动现场排查情况中涉嫌违法违规情况的点位需继续在“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中归纳填写。
2.其他要求:各国家级单独成册;
附件6
1.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
序号 |
排查 序号 |
违法违规 问题 |
查处情况 |
限期整改情况 |
责任 单位 |
责任人 |
责任追究 情况 |
生态恢复情况 |
销号 情况 |
销号 原因 |
备注 |
1 |
1GSD1 |
居民点规模违规扩大 |
根据XXX法律进行了查处。 |
责成xxx镇政府于2017年9月底完备相关手续,否则拆除 |
XXX镇政府 |
XXX |
对XX单位XX人进行了约谈、诫勉谈话、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 |
√ |
2017年8月18日完成拆除,恢复原状 |
填报 示例 | |
2 |
|||||||||||
3 |
|||||||||||
… |
2.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汇总分析表
不同活动/类型违法违规问题排查进度 |
点位(个) |
合计(个) | |
居民点 |
查处到位 |
||
正在整改 |
|||
已制订整改方案 |
|||
未完成整改 |
|||
整改到位(完成时间) |
|||
予以销号 |
|||
养殖场 |
查处到位 |
||
正在整改 |
|||
已制订整改方案 |
|||
未完成整改 |
|||
整改到位(完成时间) |
|||
予以销号 |
|||
工矿企业 |
查处到位 |
||
正在整改 |
|||
已制订整改方案 |
|||
未完成整改 |
|||
整改到位(完成时间) |
|||
予以销号 |
|||
旅游开发 |
查处到位 |
||
正在整改 |
|||
已制订整改方案 |
|||
未完成整改 |
|||
整改到位(完成时间) |
|||
予以销号 |
|||
水电开发 |
查处到位 |
||
正在整改 |
|||
已制订整改方案 |
|||
未完成整改 |
|||
整改到位(完成时间) |
|||
予以销号 |
|||
采矿 |
查处到位 |
||
正在整改 |
|||
已制订整改方案 |
|||
未完成整改 |
|||
整改到位(完成时间) |
|||
予以销号 |
|||
采砂 |
查处到位 |
||
正在整改 |
|||
已制订整改方案 |
|||
未完成整改 |
|||
整改到位(完成时间) |
|||
予以销号 |
|||
道路 |
查处到位 |
||
正在整改 |
|||
已制订整改方案 |
|||
未完成整改 |
|||
整改到位(完成时间) |
|||
予以销号 |
|||
其它人工设施 |
查处到位 |
||
正在整改 |
|||
已制订整改方案 |
|||
未完成整改 |
|||
整改到位(完成时间) |
|||
予以销号 |
说明:1.“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 违法违规情况的点位需与“人类活动
现场排查情况”一致。
2.其他要求:
(1)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单独成册;
(2)若国家下发新的自然保护区遥感核查点位再按要求予以补充。
附件7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表
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法规、规章、文件 名称 |
|||
颁布部门 |
施行时间 |
|||
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有关条款内容 |
||||
清理情况 |
自查清理单位: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填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