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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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天津市蓟州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自查自纠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08725L/2020-0155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蓟州政办发〔2018〕15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科技工业信息化\工业;科技工业信息化\信息化;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乡建设\房屋管理;城乡建设\房地产市场管理;城乡建设\建筑市场管理;城乡建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城市管理\市容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绿化;城市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乡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利\水资源;水利\水环境;农业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种植业;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农业农村\渔业;农业农村\种业;农业农村\农业机械化;农业农村\农田建设;教育\基础教育;教育\职业教育;卫生健康\医疗服务;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医疗保障\医保待遇保障;自然资源\海洋管理;自然资源\林业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自然资源\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天津市

蓟州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落实自查自纠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扎实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准备工作,现就《天津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中涉及我区的“强化散煤清洁化治理、加强于桥水库水源保护”两项整改内容和《蓟州区贯彻落实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任务台账》确定的937个方面整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检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自查自纠检查是我区深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重要环节。要按照“全面覆盖、彻底排查、举一反三、注重长效”的要求,严格整改落实标准,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逐项深查细核整改落实中存在的隐患,进一步完善长效治理措施,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推动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二、时间安排

2018616月底

三、主要内容和标准

自查自纠检查重点围绕市领导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批示的落实情况、地区长期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环保督察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力传导落实情况组织开展。

根据上述重点内容,各镇乡、各有关部门要以我区制定的《蓟州区贯彻落实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任务台账》为基本标准,进行重点对照检查。

(一)对“完成整改”类的整改项目,重点检查:

1.是否逐一落实了《天津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蓟州区贯彻落实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任务台账》中关于完成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中的明确要求。

2.是否坚持举一反三,建立了固化可检查的长效机制,确保不贰过、不反弹、不回潮。

3.是否建立了充分反映整改主体责任履行、整改成果、长效机制的作证性资料档案。

(二)对“取得阶段性成效须长期坚持”类的整改项目,重点检查

1.是否逐一落实了《天津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蓟州区贯彻落实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任务台账》中关于完成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中的明确要求。

2.是否坚持举一反三,建立了有效防范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问题在本区域的发生。

3.是否分阶段制定改善目标,并按照既定目标推进落实。

4.是否建立了固化可检查的长效机制,针对关键环节、关键点位制定监督检查和预防控制措施。

5.是否建立了充分反映整改主体责任履行、整改成果、长效机制的作证性资料档案。

(三)对“未达到整改目标须继续推进”类的整改项目,重点检查:

1.是否制定了全面完成整改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计划、完成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

2.是否建立了整改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3.是否按计划完成了2017年度和2018年度重要工作;

4.是否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建立了长效机制;

5.是否建立了充分反映整改主体责任履行、整改成果、长效机制的作证性资料档案。

四、方法步骤

(一)组织开展自查。各项整改任务牵头单位按照本方案提出的整改内容和标准,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开展自查,全面细致查找整改落实中存在的漏项和薄弱环节,并立即进行整改纠正。

(二)撰写自查报告。经自查自纠确认达标的,由牵头单位写出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区一号办。经自查自纠确认未达标的,由牵头单位写出阶段性总结,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区一号办。区一号办撰写我区自查报告,经区主要领导和驻区督办检查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市整改办。无烟型煤配送问题要明确2017年三个措施落实情况和2018年及以后长效机制建立、运行保障情况;于桥水库污染治理问题要写出2017年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报告、五个措施落实情况、当前主要工作、如何长期推进。

(三)反馈检查意见。区一号办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督察检查,发现问题进一步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改任务各牵头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自查自纠检查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进行检查,逐一落实整改情况,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考核检验。

(二)狠抓问题整改。各镇乡、各部门要坚持举一反三,对自查中梳理和发现的问题,要雷厉风行查漏补缺立整立改,并梳理和补齐相关作证材料。对整改难度大、周期长的项目,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严格限时整改,制定好时间表、施工图。对整改进展缓慢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向区一号办报告。

(三)严格落实责任。整改任务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落实好牵头责任和主体责任,环环扣紧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各镇乡、各部门对整改落实中推动工作不力、敷衍塞责、失职渎职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纪情形的,要严格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附件:蓟州区贯彻落实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

见整改任务台账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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