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蓟州区关于 开展国家卫生镇、市级卫生村创建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蓟州区关于开展国家卫生镇、市级卫生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蓟州区关于开展国家卫生镇、市级卫生村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国家卫生镇、市级卫生村阶段任务,根据《中共天津市蓟州区委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印发〈蓟州区关于开展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3年)〉的通知》(津蓟党发〔2018〕2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国家卫生镇、市级卫生村创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镇、天津市卫生村创建标准,以镇乡、村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公共卫生体系为抓手,全力推进国家卫生区、国家卫生镇、市级卫生村创建工作,为建设美好蓟州打下良好基础。 二、创建任务 紧紧围绕2020年达到国家卫生区申报条件这一目标,确定渔阳镇、下营镇、罗庄子镇、穿芳峪镇、出头岭镇、西龙虎峪镇、孙各庄满族乡等7个镇乡作为率先创建国家卫生镇单位;同时,完成全区50%以上的市级卫生村创建任务。 1.渔阳镇、下营镇、罗庄子镇、穿芳峪镇、出头岭镇、西龙虎峪镇、孙各庄满族乡等7个国家卫生镇创建单位: 2018年底前,基本达到国家卫生镇申报条件,完成国家卫生镇创建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市级卫生村比例达到50%。 2019年底前,市级卫生村比例达到80%,国家卫生镇创建条件更为成熟。 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市级卫生村创建工作,实现国家卫生镇颁证命名。 2.其他19个镇:稳步推进市级卫生村创建工作,2018年底前,市级卫生村创建比例达到15%;2019年底前,市级卫生村创建比例达到35%;2020年底前,市级卫生村创建比例达到50%。 三、实施步骤 国家卫生镇、市级卫生村创建工作按以下六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0月10日—20日)。 1.召开会议。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区“双创”工作推动会,全面安排部署区创文、创卫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职责任务要求,加快推进“双创”工作有效开展。 2.学习考察。区创建办牵头组织7个率先创建国家卫生镇单位和区4个创建专业推动组,赴我市友邻区学习考察,借鉴先进地区的实施路径和工作经验,指导我区创卫工作顺利开展。 3.组织推动。区卫计委、市容园林委、环保局、市场监管局要分别牵头制定公共卫生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食品与生活饮用水安全等4个专业推动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强化对镇乡村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 4.制定方案。各镇乡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创卫领导小组,充实创卫工作力量,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并按照国家卫生镇、市级卫生村创建标准,逐项对照检查,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等事项,为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抓手。 5.强化宣传。各镇乡、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橱窗、标语、广播、微信和举办主题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创卫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创建国家卫生镇、市级卫生村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全民创卫工作知晓率、参与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0月21日—12月20日)。 1.各镇乡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人员力量,以持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重点,结合创文活动,统筹推进创卫基础设施建设,制订完善创卫各项管理制度等长效保障措施,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既定工作任务,确保镇村卫生环境有明显改观。 2.各镇乡和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及时统计整理汇总相关情况,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数据、台账资料等材料及时上报区创卫办。镇乡创卫领导小组要做好对本镇乡创卫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三)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12月21日—12月31)。各镇乡对创建国家卫生镇、市级卫生村各项工作积极开展自查,做到边查边改,同步做好申报材料整理工作;要按照相关标准及时查漏补缺、完善相关材料,并做好区督导组检查准备工作。 (四)督导检查阶段(2019年1月2日—2月1日)。区创卫领导小组组织区有关部门成立专业督导组,对照创建标准,对全区各镇乡进行督导检查,建立整改台账,限期完成整改,并将督导检查结果向全区通报。 (五)强化整改阶段(2019年2月15日—28日)。各镇乡按照区督导组的检查结果,继续巩固提升创卫工作成果,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并及时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 (六)区汇总申报阶段(2019年3月1日—10日)。 1.各镇乡将所有创卫档案于2019年3月10日前上报区爱卫办汇总。 2.做好迎接市爱卫会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乡和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创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健全工作机构,确保人员、责任、措施到位;要按照创建标准精心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形成联动共建的工作格局。 (二)精心安排,落实职责。创卫工作标准高、时间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镇乡、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创建标准统筹规划,制定分阶段目标任务,确保逐条逐项达标。要突出关键环节,集中力量打攻坚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努力破解创卫工作的难点问题。 (三)整合资源,保障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区财政要将创卫工作必要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鼓励支持引导国家卫生镇、市级卫生村创建工作。各镇乡和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好创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有效整合市、区两级相关项目专项投入和帮扶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大胆探索“公司自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拓宽创卫资金投入渠道;要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支持,借助其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给予信贷支持的有利条件,更多地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四)动态管理,强化监督。要建立联络员制度、例会制度、工作周报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区创卫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强化督查检查,创卫办和各专业推动组将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督查等形式,对各镇乡创卫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履行创卫职责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创建国家卫生镇和市级卫生村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广播、标语、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宣传报道,使创卫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充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卫工作,为创卫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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