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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
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产业帮扶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蓟州区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
产业帮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蓟州区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
产业帮扶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产业帮扶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帮扶资金作用,持续推进困难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增收致富,按照市农委《关于支持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市帮扶办《关于印发支持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发展市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帮组办通〔2018〕3号)和《印发〈关于支持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津蓟党办〔2018〕1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初步确定了产业帮扶项目、资金和对困难村效益返还的区级统筹发展模式。为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准聚焦新一轮困难村产业发展重点环节,利用蓟州优势资源、良好产业基础和未来发展方向定位,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创新促发展,建立“区级统筹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和对困难村帮扶效益返还”新模式,落实“区负总责”的总要求和“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的总思路,支持片区组团式发展产业布局规划,集聚要素资源,打造优质品牌,形成特色主导产业。在纵向上,拉伸做粗农业产业链条,拓展农业功能,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持续推进困难村集体经济壮大和农民增收致富。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以实施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为依托,在全区基本形成主导产业明确、集体经济收益稳定、农民增收途径多元的良好发展格局。经过多方施策,推动实现困难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20万元以上,困难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部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创新发展模式。结合全区农业产业发展现状,确定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产业帮扶项目和帮扶资金均采取区统筹发展的模式,即:“1+1+N”模式(1个区级平台+1个销售终端+N个产业项目)。通过区级统筹发展,创新“项目设计、实施与管理运营及效益返还一体化”的产业发展新思路,形成持续有力、以点带面的区域发展新模式。通过统一采购、建设,实现成本降低;通过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运作,增加产品附加值;通过逐步完善产业链条,实现产业集成与资源互补;通过提升产品知名度、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引领全区农业产业升级和高效发展,最终实现农业产业现代化和困难村帮扶双增目标。
(二)确定运营方式。区政府建立区级平台,对困难村产业帮扶项目设计实施与运营管理进行服务,区政府与镇乡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镇乡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和资金监管,区平台建立对困难村的利益返还机制,实行“村集体保底收益+股份分红”模式。即:
1.全区288个困难村同时享受同等待遇,2018年村集体收入全部实现破零目标。
2.建立两个有效增长机制。按照市政府支持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的相关要求,市财政连续3年(2018年—2020年),从年度预算中安排蓟州区支持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产业发展财政补助资金4.32亿元,用于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产业带动帮扶,市财政分3年拨付。项目实施主体要与区平台签订协议,明确利润分配方案。项目资金注入后,项目实施主体向区平台上缴利润用于各困难村帮扶资金收益。上缴利润比例为:第一年先行上缴项目市补资金的3%,第二年上缴当年项目市补资金的6.5%,第三年起至以后均上缴当年项目市补资金的7%。区平台对区统筹产业发展项目返还的收益,按照2018年1万元、2019年4万元、2020年7万元的比例,对全区区统筹的困难村给予保底收益。从2021年始,区平台对村保底收益后结余的收益进行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将用于二次分红、产业发展、困难村公共事业等支持困难村发展的各项支出。
3.镇乡政府上缴的利润,依据区财政和审计部门意见,由区农委建立专账进行监管,镇乡政府每年上缴资金到位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4.区平台向区统筹困难村返还的收益主要用于村内保洁、公益设施维修、公共水电费等村庄公共事业方面支出,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和福利及办公经费;二是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三是弥补企业亏损;四是修建楼堂馆所;五是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六是其他与改善民生或村庄公共事业无关的支出。
(三)明确申报流程。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区统筹产业项目以镇乡政府为申报主体,产业项目要有区域产业发展基础、发展前景和较好经济效益,具有较强的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
(2)申报时间。2018年—2020年分年度进行申报,2018年8月底前完成2018年产业项目申报工作,2019年和2020年申报时间一般为上年度10月底之前。
(3)申报资金。每个镇乡上报项目申请的帮扶资金一般不能超过本镇乡困难村帮扶资金总额,如确有投资额度较大、优势又特别明显的好项目,可向区平台申请较多使用区级统筹帮扶资金。
2.申报程序。
(1)各镇乡与区平台进行对接,深入镇村开展调研,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制定统筹产业项目实施方案,方案编制完成后报送区农委,区农委按照《印发〈天津市蓟州区新一轮市级结对帮扶困难村专家服务组包保工作方案〉的通知》(津蓟党办〔2018〕13号)的职责分工,组织专家组对方案进行论证评审。
(2)专家论证评审通过后,各镇乡将正式申报文件进行胶装,包括方案及附件(项目及投资情况一览表、项目各年度建设内容一览表、实施主体组织机构代码证、区域位置图、项目建设示意图、专家论证评审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设施农业备案相关文件及各镇乡与平台签订的协议,一式六份报送区农委。
(3)区农委将申报文件上报区政府审核批复后报送市农委备案。
(四)强化资金管理。
1.产业带动帮扶资金按照区负总责、区统筹、区域内使用和充分发挥镇村积极性以及效益长效化的原则统筹安排,围绕农业的一二三产业发展,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强化资金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主要用于支持困难村培育优质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现代农产品流通、农村生产和生活性服务等产业发展,确保到2020年实现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的双增目标。
2.产业带动帮扶资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包括村委会人员工资和福利及办公经费;购置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新建地下水或地热采暖设施设备、项目区及周边绿化(绿化属于基础设施帮扶资金支持范围的除外);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其他与产业带动帮扶项目无关的支出。
3.产业带动帮扶资金全部实行镇乡财政报账制。各镇乡财政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管理责任,严格票据审查,按照现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开展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并落实监理制度。
4.各镇乡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各困难村要严格执行“六步三要”决策法,完善相关会议记录和协议(必须有困难村同意本村帮扶资金由镇政府统筹使用的会议记录及协议和镇乡集体讨论决定同意本镇所有困难村帮扶资金由区政府统筹使用的会议记录及与区平台签订的协议)。
5.镇乡政府承担困难村帮扶资金管理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强化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等工作,及时拨付资金,监督资金使用。区农委、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绩效评价相关规定,不定期对困难村帮扶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6.困难村帮扶资金应专款专用,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困难村帮扶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违反本意见规定,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抓好固定资产管理。为利用好产业项目中的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属地管理制度。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归288个困难村所有,项目所在地镇乡政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定期维修与保养,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对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蓟州区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产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副区长刘海波同志任组长,区农委、林业局、库区办、水务局、种植中心、畜牧中心、农机中心和水产中心等8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8个部门和25个镇乡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农委主任张明俊同志兼任,负责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产业帮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推动。各镇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产业帮扶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日常管理。各镇乡要建立镇、村产业帮扶工作档案,如实记录产业项目建设、管理、收益等状况。要指导各村做好产业项目选择,做好项目确定、进度安排、资金使用、招投标和监理等工作。要加强困难村产业帮扶数据监测的调查与统计分析,实现按时统计、动态管理,提高产业帮扶针对性。要突出群众的主体地位,在项目资金使用上做到公开、精准、实效,有效对接集体经营性收入和农民增收目标。
(三)加强监督考核。区财政局、审计局要加强产业帮扶资金管理和监督,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切实用于困难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区农委要建立和完善产业帮扶考评机制,定期对产业帮扶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严格建设标准,严把施工质量,确保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困难村产业发展工作的宣传与推广,及时总结困难村产业发展成功经验,加大宣传力度,不断营造产业带动、产业扶贫、产业增效的良好发展氛围。对村企利益联结紧密、带动规模效益显著、群众口碑赞誉较高的龙头企业和困难村,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典型企业、典型事迹、典型模式的挖掘,通过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给予奖励、召开年度总结会议和举办互学互看活动等形式,营造困难村产业帮扶良好氛围,推动产业帮扶取得新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