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2018年蓟州区慢性病综合防控 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区卫计委拟定的《2018年蓟州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蓟州区慢性病综合防控 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区卫计委 为贯彻落实蓟州区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推动健康蓟州建设,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慢病函〔2016〕177号)及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我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巩固2017年建设成果,圆满完成建设任务,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工作目标。 1.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与体制。 2.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探索适合我区的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3.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二)主要指标。 1.知识知晓率:示范区人群慢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60%以上、高血压知晓率达到60%;糖尿病知晓率达到5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 2.健康行为形成率:15岁以上成年吸烟率控制在25%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8克;人均每日食用油摄入量低于30克。 3.慢性病早期发现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达3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0%;管理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均达到50%。 二、主要内容 包括政策完善、环境支持、体系整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慢性病全程管理、监测评估和创新引领7大项,62个子项目。具体内容见附件《蓟州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 三、组织领导 成立蓟州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俊茹 副组长:张轶国 区卫计委 成 员:李占波 区发展改革委 张春生 区卫计委 刘建东 区市容园林委 郝子全 区财政局 王晓辉 区统计局 李 静 区人力社保局 夏庆永 区文广局 王义山 区教育局 白忠民 区体育局 张宝良 区公安分局 张贵宝 区综合执法局 段少军 区民政局 丁继军 区交通局 孙宝章 区市场监管局 杨洪杰 区总工会 田海燕 区新闻中心 以及各镇乡街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卫计委副主任张春生同志兼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召开协调会议,掌握工作进度,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 各成员单位、各镇乡街也要成立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职责分工。 1.区发展改革委。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2.区卫计委。 (1)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建立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病综合防控科,配备专职人员,专职人员占本机构专业人员总数的10%以上;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 (3)辖区二级以上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基层医疗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培训不少于4次;基层医疗机构对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 (4)开展健康单位建设不少于6个。 (5)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 (6)在乡镇医院卫生院、村卫生室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80%,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比例>50%。 (7)创建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8)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戒烟咨询服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设戒烟门诊,提供简短戒烟服务。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逐年下降,5年降低10%。 (9)开展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慢性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包括肿瘤宣传周、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爱牙日、世界脑卒中日等(每次参与人数不少于300人)。 (10)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6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 (11)各基层医疗单位开展社区健康讲座,向居民普及慢性病综合防控的知识与技能,每年≥4次。 (12)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自我健康管理小组的社区覆盖率达到50%。 (13)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在90%以上。 (14)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在90%以上,并做好记录。 (15)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潜血检测等4种技术的卫生院的覆盖率达到50%。 (16)提高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在30%以上。 (17)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 (18)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19)提高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应大于60%;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5%;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5%。 (20)实施儿童窝沟封闭,社区协同开展健康口腔活动。 (21)12岁儿童患龋率低于25%。 (22)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2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有中医综合服务区,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推广中医适宜技术。 (2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市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25)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病与营养监测、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利用市、区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26)全区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综合防控社会因素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并形成白皮书。 3.区市容园林委。 (1)创建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各1个,建设健康一条街(协助建设)1个。 (2)协助卫生系统开展大型宣传活动。 4.区财政局。 (1)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决算管理,足额下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专项工作经费,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效益评估,确保专款专用。 (2)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占疾控机构业务总经费的比例大于10%。 5.区统计局。 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6.区人力社保局。 (1)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 (2)落实签约患者医疗保障相关政策。 7.区教育局。 (1)制订本系统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实施绩效考核。 (2)建设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各3个。 (3)有条件的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 (4)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 (5)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学校。 (6)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在6学时以上。开展快乐十分钟活动。 (7)学生健康体检率大于90%。 (8)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学校比例大于60%。 8.区文广局。 (1)制订本部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实施绩效考核。 (2)组织影剧院、文化馆等场所播放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普宣传片和控烟公益广告;组织文艺团体,结合各街文化活动,以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宣教工作。 9.区体育局。 (1)创建健康步道等健康支持性环境。 (2)公共体育场地免费向社区居民开放达100%。 (3)号召全民参加体育锻炼,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40%以上。 (4)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配有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 (5)年度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6)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覆盖率>90%。 (7)制订本部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实施绩效考核。 10.区公安分局。 提供居民注销户口信息、年度人口信息。 11.区综合执法局。 协调支持健康主题日大型宣传活动。 12.区民政局。 (1)制订本部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实施绩效考核。 (2)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医疗机构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覆盖比例达80%以上。具有医养结合机构的乡镇覆盖率大于10%。 13.区交通局。 (1)号召本系统辖室内公共场所(含候车场所等)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标识,全面禁止吸烟。 (2)利用车站及交通工具的宣传媒体,做好慢性病防治知识和控烟宣传片播放,开展社会宣传活动。 14.区市场监管局。 建设健康一条街,在健康一条街建设10家健康餐厅(或酒店)。 15.区新闻中心。 (1)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至少1次。 (2)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每月2次以上。 (3)在主流大众媒体上设置宣传专栏,广泛开展宣传。 (4)制定媒体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 (5)制作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广播电视宣传教育节目,并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相关知识内容列入电台、电视台日常宣传工作计划。 16.区总工会。 每年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17.各镇乡街。 (1)镇乡街申报健康单位并完成创建。 (2)创建健康社区(村)5个、健康家庭,开展健康家庭活动的健康社区(村)占辖区行政村总数的30%以上。 (3)每个镇乡街设立健康小屋1个。 (4)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的社区覆盖率不低于35%,且逐年增加5%。 (5)各村委会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室,宣传栏覆盖率达100%,向居民普及慢性病综合防控的知识与技能;宣传栏内容至少每2月更换1次。 (6)建立和完善社区健身场所,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 (7)组织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讲座和咨询活动,每次不少于50人。 (8)每个健康社区建立慢性病自我管理小组1—2个,每个小组10—15人,开展慢性病防治技术培训。 (9)制订本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实施绩效考核。 五、工作步骤 (一)建设实施阶段(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各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和任务制订本部门的相关健康政策和工作计划,并将其纳入本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实施绩效考核,及时开展各项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档案。 (二)中期复审阶段(2018年7月或9月)。各部门于2018年6月30日前对2017年工作进行整改,并撰写整改报告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卫计委),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相关工作进行汇总,撰写全区整改报告,上报市有关部门,接受市卫计委专家组复审。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至2020年)。在市级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果,完善不足,按全市统一要求适时申报和建设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各镇乡街要认真贯彻落实蓟州卫生与健康工作精神,树立“大健康”理念,以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推动健康蓟州建设。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各环节工作稳步推进、有序衔接、圆满完成。区政府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各部门、各镇乡街要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及时整理归档,并将档案于2018年12月中旬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卫计委)。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部门要明确各自的职能和任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要搞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全力推进蓟州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经费保障机制,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提供支撑。 附件:蓟州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