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冬期施工管理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目前气温逐渐下降,已接近冬季施工温度,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支队将于11月15日开始要求全县所有在建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外墙保温等一切受温度影响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停止施工。各有关单位应提前做好停工准备,目前施工部位未在安全部位的项目,请尽快施工到安全部位再停止施工。
有进行冬季施工需求的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冬施准备,制定冬季施工专项方案,并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审核通过,具备冬施条件后方可进行冬施。支队将对冬施项目进行严格检查,对冬施措施不到位、违反《天津市建设工程冬期施工十项禁令》的责任单位,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停工工程必须在第二年春季复工前接受支队开复工专项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为确保停工后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止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及建筑工地扬尘现象的出现,现就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程成品保护
加强工程实体成品保护措施,落实好钢材防锈、木材防火、器材防盗、混凝土防磕碰等。
二、加强安全检查
要求各施工、监理企业立即组织人员,对准备停工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自查,排除脚手架、起重设备、深基坑、高支模和施工围挡、临时板房等重点部位的事故隐患;现场施工用电必须全部切断,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必须入库封存,做好防火、防毒和防盗工作;自查记录由相关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停工期间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工地安全。企业相关责任人员要亲自带队检查停工期间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遇有恶劣天气,按照政府统一要求采取应急措施,作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三、加强扬尘治理
停工前,施工现场内裸露的场地都应进行硬化或苫盖,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石方必须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施工现场内及周边应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工程停工期间施工单位应配备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人员,发现围挡设施损坏、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残缺、损毁或路面破损、排水堵塞等,要及时更换、维修和保洁。施工区域使用已建成的市政道路,施工单位必须将其纳入日常文明施工管理,每天应派专人进行清扫。
四、加强值班管理
各企业负责人要对停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停工时做到料净场清,值班值宿人员要加强对停工现场周边的巡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对留守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严禁使用煤炭取暖,生活用电漏电保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同时,加强防火、防触电和防中毒等管理,雪后及时清理临建设施上的积雪。
五、保持联系畅通
各施工、监理企业单位要选派政治敏感性强、素质过硬的人员在企业及施工现场值班,遇有紧急或重要事项在迅速逐级上报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妥善处理。企业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要确保联络畅通,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联络员名单和手机号码于11月20日前报蓟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电话:29030397)。
特此通知
蓟县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