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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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7322034/2020-0039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蓟建委发〔2018〕24号
主    题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建设项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业发展规划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推行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网格管理工作人员的行为,自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更好地为企业服务,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取得成效,特制订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以及组成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各项活动。

2、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工作小组的领导,及时处理、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问题,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活动和措施。根据安全生产形势,每季度组织一次执法检查工作。

3、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必须服从领导小组指挥,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及时将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充分发挥纽带作用。

4、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对本管理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应帮助企业及时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并将领导小组提出的解决办法反馈给企业。

5、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负责人应根据网格专职工作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每月至少一次带班走访或检查工作。指导企业执行相关法规、政策、规范以及相关文件,开展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充分掌握网格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6、每个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必须确定专职安全工作人员和信息人员各一名,负责本管理区域内日常安全生产服务、巡查和信息报送工作。

7、工作小组专职安全工作人员应该做施工企业的好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工作,对企业反映的问题以及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由专职安全工作人员及时向负责人汇报。信息员应将收集到的本管理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报送给相关部门。

8、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必须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收集相关工作资料,认真整理归档,为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相应工作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9、推行网格化管理工作例会制度,建委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至少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工作例会,听取各工作小组工作汇报,及时处理各小组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总结当月的工作开展情况。

  

蓟州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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