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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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蓟州区建委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7322034/2020-0042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蓟建委发〔2018〕25号
主    题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建设项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业发展规划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蓟州区建委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确保我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取得成效,蓟州区建委围绕区政府提出的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采取定责任区域、定监管人员、定监管任务、定管理制度,做到层层落实、层层负责,进一步规范网格管理工作人员的行为,自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更好地为企业服务,蓟区建委特制订以下工作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以及组成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组织领导全区建筑施工项目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各项任务。

2、安全网格化一级网格长,要切实加强网格长的领导作用,每年召开不少于一次的全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定期听取一级副网格长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开展情况汇报,及时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至少四次走访或者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网格化的开展情况。

3、安全网格化一级副网格长,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网格化开展情况和新的状况向一级网格长汇报,研究解决网格化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每周至少两次走访或者检查工作。

4、安全网格化二级网格长,认真研究解决网格化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指导、督查三级网格员的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网格内的安全生产疑难问题,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要及时汇报给上一级网格长,每周至少四次监督或检查三级网格员的网格化监管工作。指导三级网格员执行相关法规、政策、规范以及相关文件,开展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充分掌握网格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5、安全网格化三级网格员应根据监管工程实际情况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负责本网格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一级网格网格长各项工作部署和任务。遇到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或者需要停工整改的要及时汇报给上一级网格长,检查中要定期检查项目责任主体网格化安全管理执行情况和内业资料,根据制定的安全监督方案,总检查次数不低于安全监督方案要求。


蓟州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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