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蓟州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目前,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津蓟安生【2018】8号)的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部署,区建委从即日起至2018年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我区建设安全生产形势处于持续受控状态。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蓟州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动实施。
组 长:贾国英
副组长:郭久兵、马保文
成 员: 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安全科监督管理人员
三、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全区在建工程。
(二)治理内容
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及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等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等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及闭环管理等情况。
6.现场安全管理。对分包单位带班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洞口及临边防护、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7.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
8.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地质风险因素识别及控制方案、安全风险评估、超前地质预报、瓦斯隧道通风及检测、隧道支护及安全步距、高风险工点实时监测及预警、逃生通道设置等情况。
四、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期)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要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查找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研究制定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专项治理阶段:(6月1至11月30)。各在建工程项目要贯彻落实专项治理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形成有会议传达部署、有检查、有整改、有处罚、有总结的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
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将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辖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建委有关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对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的单位要做到检查全覆盖,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要求,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将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三)总结分析阶段:( 12月1-12月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归纳,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五、专项治理行动措施
(一)深入监督检查,严格执法处罚。对检查发现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上限处罚、追究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订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开展集中曝光,实施信用惩戒。按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工程项目存有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失信行为的,严格按规定将负有责任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实施有效惩戒。同时加强警示教育,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在专项行动期间至少集中曝光两批(次)。
(三)强化安全培训,提高教育质量。各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在专项治理期间要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员集中培训考核,通过集中培训、专业培训等方式,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严把相关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关,一线员工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施工项目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本单位工程实际和以往事故高发类型,制订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自身情况和工程特点,深化完善专项整治方案,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和施工环节,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确保安全责任一贯到底,层层落实。
(二)突出问题,力求治本。各企业要由主要领导带队对本企业所有项目立即开展安全自查,建立自查制度,并结合工程实际确定不同施工阶段、施工环节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强化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等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整治和对坍塌等施工现场易引发群死群伤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停工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三)强化管理,加强管控。各项目要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工作理念,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安全管控。要创新管理办法,利用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推行施工现场四个标准化“设施标准化、工艺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人员管理标准化”。要把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纳入对企业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对企业普查率要达100%。区质安支队将对安全生产管控不力的项目限期整改或责令停工整改,对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各施工项目要把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故查处督办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和监管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施工行为。重点强化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落实。通过治理重点问题,以点带面,实现安全生产。
(五)及时总结,按时报送。各工程项目于2018年12月30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至蓟州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安全监督科。
联系电话:29038229
蓟州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
2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