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蓟县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县建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我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深刻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措施,有效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治理范围
15家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管道天然气企业(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蓟县分公司)、汽车加气站(中油燃气开发区加气母站)、非法经营加气(站)点
三、组织领导
县建委成立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动实施:
组长:王明亚(建委主任)
副组长:杨长春(建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燃气管理所负责,联系人:翟智慧,联系电话:29038232。
四、排查整治内容
(一)15家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一是企业执行液化石油气购销台账制度和液化石油气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两个制度情况,企业向无燃气准销证人员出售用于经营的液化石油气行为。
二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情况。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项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条件、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岗位危险性、防护用品、危险源监控、职业危害、设备检测、应急预案、事故隐患治理、先进工艺、项目建设“三同时”、工伤保险、事故上报等方面。
三是企业场站设施安全运行检查情况。包括:运行管理制度、运行管理机构人员、污染物处理、警示标志、运行记录、防闯入和视频监控、防雷防静电设施、压力容器检测报告、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计量装置、运行操作、泄漏检查、储罐检查、管道及阀门、安全阀、卸车装置、压缩机烃泵、灌装设备、钢瓶。
四是企业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包括:是否制订完善抢修维修等应急预案,是否备齐抢修物资及设备,是否配备抢修队伍并加强安全培训。
五是企业燃气安全宣传情况。包括:对用户进行安全检查、发放用气安全宣传手册、建立用户安全检查台账。
(二)管道天然气企业
一是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台账的建立和记录情况;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情况;输送管道安全检测、维护及巡线检查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是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及合规性情况;应急处置措施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情况;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应急救援物资的配置与维护情况。
三是管路、阀门、仪表、法兰、膨胀节、防腐层、保温层等设施破损、脱落、腐蚀、变形等检查情况;监控室内远传压力、温度在线监测和报警系统设置运行情况;管道标志和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管道非法占压巡检情况。
(三)汽车加气站
场站设施安全运行检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加气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节假日人员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四)非法经营加气站(点)
一是排查是否存在非法汽车加气站经营情况,二是排查非法储存、倒灌销售液化石油气情况,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治理。
五、时间及阶段安排
(一)排查整治时间
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1月5日
(二)阶段安排
(1)动员部署(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17日)
对企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时间节点,发动企业进行自查整改,做好大检查准备工作。
(2)企业自查整改(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3日)
各燃气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排查整治内容,制定具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自查方案,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运行情况及事故易发的重点部位、要害部位,建立自查工作台账。对自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和人员,确保隐患完成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制订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采取停业整改,未经整改合格严禁恢复生产。企业将自查报告于2016年10月24日前报县建委燃气管理所。
(3)部门检查(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30日)
建委将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结合各企业自查报告,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隐患内容、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4)督查整改(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3日)
建委将对企业在自查阶段和检查中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且无任何防护措施的将依法上报县政府予以关停。
(5)总结通报(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5日)
建委将对安全生产检查阶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存在问题整改不落实、不到位,停业整改、挂牌督办的企业进行全县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挂帅,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二)各燃气企业要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按照要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侥幸必然不幸”的理念,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各燃气企业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档案,详实记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检查要有记录、有检查人员签字,切实把隐患整改工作落在实处。
(三)建委将对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主动的企业责令立即整改;对有条件整改、不肯投入资金整改的企业,建委将采取行政措施,停止其营业,决不姑息。
特此通知。
蓟县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