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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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对燃气经营企业各类燃气设施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7322034/2020-0045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蓟建委发〔2018〕67号
主    题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建设项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业发展规划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对燃气经营企业各类燃气设施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8年11月28日零时41分,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大仓盖镇盛华化工有限公司附近发生一起爆炸事故,原因是一危化品运输车辆等待进厂时爆炸引燃周围车辆。造成23人死亡,22人受伤,初步查明,发生爆燃事故是由于中国化工集团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气柜发生泄漏,泄露的氯乙烯扩散到厂区外公路上,遇明火发生爆燃所导致。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区建委将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对燃气经营企业的各类燃气设施安全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11.28”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思想,以防范各类燃气安全生产事故为重点,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排查整治燃气行业各类安全隐患,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措施,消除隐患,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有效杜绝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区建委成立燃气经营企业各类燃气设施安全生产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动实施:

组长:贾国英(建委主任)

副组长:杨长春(建委副主任)

成员:翟智慧 高天明 董明月 刘长龙郭三虎 王春阳 李勇 陆广森 幺一骏 宋佳龙 马春伟 徐海波 张大鹏 王学斌 杨立军 丁学峰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燃气管理所负责,联系人:翟智慧,联系电话:29038232。

三、检查范围

15家液化石油气储配站、3家天然气供气企业(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蓟州区分公司、天津奥德天然气有限公司、天津市蓟州中燃宏凯能源有限公司)、4家汽车加气站(中油燃气开发区加气母站,奥恒(天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仓站、邦均站,天津市蓟县金润达加油站)。

四、检查内容

(一)15家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一是企业执行液化石油气购销台账制度和液化石油气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两个制度情况。

二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情况。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项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条件、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岗位危险性、防护用品、危险源监控、职业危害、设备检测、应急预案、事故隐患治理、先进工艺、项目建设“三同时”、工伤保险、事故上报等方面。

三是企业场站设施安全运行检查情况。包括:运行管理制度、运行管理机构人员、污染物处理、警示标志、运行记录、防闯入和视频监控、防雷防静电设施、压力容器检测报告、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计量装置、运行操作、泄漏检查、储罐检查、管道及阀门、安全阀、卸车装置、压缩机烃泵、灌装设备、钢瓶。

四是企业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包括:是否制定完善抢修维修等应急预案,是否备齐抢修物资及设备,是否配备抢修队并加强安全培训。

(二)天然气企业

一是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台账的建立和记录情况;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情况;输送管道安全检测、维护及巡线检查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是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及合规性情况;应急处置措施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情况;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应急救援物资的配置与维护情况。

三是企业对管路、阀门、仪表、法兰、膨胀节、防腐层、保温层等设施破损、脱落、腐蚀、变形等检查情况;对LNG储罐及相应设备设施运行检查情况;监控室内远传压力、温度在线监测和报警系统设置运行情况;管道标志和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管道非法占压巡检情况。

(三)汽车加气站

场站设施安全运行检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各类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夜间人员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五、时间及阶段安排

(一)精心部署,全面动员,自查自纠(12月5日-12月10)

各企业要依照本检查通知的内容,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表》,按照“谁检查、谁签字”的原则,深入开展安全检查;要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在企业内部公布,并于12月10日前报送区建委燃气管理所。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12月5日至12月21日)

根据我区目前燃气行业的生产现状,针对企业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建委将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成立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企业的各类设施安全生产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企业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将纳入区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清单,要求企业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全面进行督办。

(三)总结深化,加强督查,巩固提高(12月22日至12月30日)

区建委将对此次燃气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复查,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且无任何防护措施的将依法予以上限处罚,同时停业整改,对拒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将依法上报区政府予以关停,情节严重的吊销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

六、工作要求

(一)各燃气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确定时间表、责任人,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各燃气经营企业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强化企业内部的责任追究。要根据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或安全管理问题,对隐患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警告或者采取经济处罚等手段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内部通报。

(三)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区建委将严格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严厉整治这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此次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企业将严肃追究责任,一律实行上限处罚,绝不姑息。

蓟州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5日

6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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