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的通知》(津蓟安办〔2019〕20号)文件要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清洁取暖"煤改燃"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安全运行,区住建委决定开展清洁取暖"煤改燃"工程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对我区清洁取暖"煤改燃"工程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本着查漏洞、补短板、狠抓整改、消除盲区、不留死角的目标,做到切查切改,有效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区清洁取暖"煤改燃"工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区住建委成立清洁取暖"煤改燃"工程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动实施:
组长:贾国英(区住建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杨长春(区住建委副主任)
成员:王春阳刘长龙郭三虎李勇陆广森幺一骏宋佳龙徐海波张大鹏王学彬丁学峰杨立军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煤改燃工程推动办公室负责,联系人:王春阳,联系电话:29038232。
三、排查整治范围
蓟州区范围内"煤改燃"工程施工项目。
四、排查整治内容
(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落实情况。看每个班组、每个岗位、每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
(二)查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整治情况。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是否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是否落实整改。
(三)查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完善;是否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看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是否落实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是否开展演练实战。
(五)工程建设管理情况。重点查看工程发包、转包手续是否完备;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工程外包队伍管理是否规范到位。
五、时间及阶段安排
本次清洁取暖"煤改燃"工程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从2019年3月31日至2019年4月20日,分为两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严格自查阶段(2019年3月31日至2019年4月10日)
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清洁取暖"煤改燃"工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文件精神,重点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等进行自查自纠,要高度重视此次清洁取暖"煤改燃"工程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进行查漏补缺,狠抓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自查方案,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做到对账销号。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将自查报告及隐患排查清单于2019年4月3日前报送至煤改燃工程推动办公室。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20日)
根据我区目前清洁取暖"煤改燃"工作现状,针对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制订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彻底整改隐患。区住建委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确保整改工作到位,对弄虚作假、隐患排查不实的将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清洁取暖"煤改燃"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清洁取暖"煤改燃"工程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负责人要亲自挂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措施,集中力量,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进一步提高清洁取暖"煤改燃"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水平,建立工程各方责任主体隐患问题台帐清单,同时对清洁取暖"煤改燃"工作安全生产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要加大资金投入,从根本上解决清洁取暖"煤改燃"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问题,确保生产安全。
(三)区住建委将对未按期完成整改,或者整改后不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的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自查整改工作不力、流于形式,特别是局部未整改构成重大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的,将实行"零容忍",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