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名    称 :
关于开展蓟州区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7322034/2020-0046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蓟建委发〔2018〕52号
主    题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建设项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业发展规划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蓟州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

蓟建委发〔2018〕52号

关于开展蓟州区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煤改气工程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市建委专项督查反馈情况和整改部署,认真吸取“4.24”事故教训,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百姓温暖过冬,决定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煤改气”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长效管护”的要求,对照市建委督查组反馈意见,对“煤改气”工程安全进行全面、彻底排查,落实整治责任,积极采取整治措施,狠抓整改、消除盲区、不留死角,做到边查边改,有效杜绝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煤改气”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蓟州区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成员由区建委、工信委、安监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支队、综合执法局等单位组成,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推动实施。办公室设在区建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建委主任兼任,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如下:

建委:负责检查煤改气工程建设施工质量安全情况;

工信委:负责检查架空燃气管道与电力线安全距离及LNG场站用电、村内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情况;

安监局:负责检查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和特种作业证书的检查;

市场监管局:负责检查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

消防支队:负责检查消防设施建设使用情况及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合格情况;

综合执法局:配合做好相关检查工作,同时做好相关治理工作。

三、检查范围及重点

渔阳镇、街道办、下营镇、穿芳峪镇、礼明庄镇、马伸桥镇、出头岭镇、西龙虎峪镇、侯家营镇、下仓镇、杨津庄镇、上仓镇、邦均镇等区域内“煤改气”工程;燕山、出头岭、下营3个LNG场站工程;气源高压管道工程。

四、检查内容

1.LNG供气站施工质量安全,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资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应急抢险队伍,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是否齐备,安全防护是否到位情况。

2.室外燃气设施施工质量安全,重点检查现场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应急管理等落实情况。

3.对建设、监理、总包单位工程档案资料归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等方面进行检查。

4.对属地政府“煤改气”工程推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安全员配置、用户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检查时间及阶段安排

(一)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20日)。

1.燃气企业要严格按照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农委、市工信委、市安监局五部门制定的《关于做好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工作的通知》(津建公用[2017]401号)要求,从LNG供气站、室外燃气设施、工程档案、落实安全工作4个方面,对所负责的“煤改气”项目施工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及时整改销号。对市建委督查组反馈的问题重点处置,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坚决整改到位。并将自查报告于2018年9月20日前报区建委燃气所。

2.属地政府要按照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农委、市工信委、市安监局五部门制定的《关于做好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工作的通知》(津建公用[2017]401号)要求,从是否建立“煤改气”工程组织推动机构、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各村居委会是否配备安全员;是否进行安全宣传方面做好自查工作,并及时整改到位。将自查情况表于2018年9月20日报区建委燃气所。

(二)集中检查整治阶段(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30日)。各成员单位将对属地政府、企业自查情况及我区目前“煤改气”工程施工现状进行重点检查,监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发现隐患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将对企业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施工现场和内业资料进行督查抽查,在这次督查抽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将对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三)限期整改阶段(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30日)。对受气候条件限制,难以消除隐患的重点部位、关键点位,企业要向区政府递交承诺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人员、资金等,确保9月底前整改完毕。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不出问题。

(四)完善建设手续阶段(2018年10月31日前)。企业要完善工程建设手续,加快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确保10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建设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此次“煤改气”工程施工安全大检查是贯彻落实市政府开展“煤改气”工程质量安全施工专项检查的举措,属地政府和燃气企业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隐患的严峻形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领导责任,增强担当意识、责任意识。主管领导必须亲自挂帅、亲力亲为;要有“一盘棋”思想,通力协作,相互支持,服从大局;要层层压实责任对于在整改过程中发现的失职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

(二)狠抓整改落实。燃气企业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标对表,不回避、不掩饰,立即行动,坚决整改,逐项逐件落实,不留死角、盲区。管理部门要举一反三,把隐患问题摸清摸透,建立工作台账,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健全各方面的风险管控机制,确实把“煤改气”这个民心工程做成放心工程。

(三)加强安全管理。属地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职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监管职责。要加强安全宣传工作的力度,普及燃气安全宣传知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各镇街、村、社区居委会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使用宣传教育,做到燃气安全家喻户晓。

附件:镇“煤改气”工程安全管理自查表



2018年9月14日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