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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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燃气行业运行安全及“煤改气”工程建设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7322034/2020-0047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蓟建委发〔2018〕64号
主    题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建设项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业发展规划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燃气行业运行安全及“煤改气”工程建设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冬季和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也是安全事故多发期。为切实加强燃气行业运行安全及“煤改气”工程建设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今冬明春我区燃气行业运行及“煤改气”工程建设安全稳定,按照《区安委办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津蓟安办[2018]60号)要求,区建委决定由即日起至明年3月全面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长效管护”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思想,以防范燃气行业运行、“煤改气”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对燃气行业安全运行及“煤改气”工程建设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措施,消除隐患,坚决遏制燃气行业设施运行及“煤改气”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区建委成立今冬明春燃气行业运行安全及“煤改气”工程建设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动实施:

组长:贾国英(建委主任)

副组长:杨长春(建委副主任)

成员:翟智慧 高天明 董明月 刘长龙 王春阳 李勇 陆广森 幺一骏 宋佳龙 马春伟 徐海波 张大鹏 王学斌 杨立军 丁学峰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燃气管理所负责,联系人:翟智慧,联系电话:29038232。

三、排查治理范围

1.15家液化石油气储配站、3家天然气供气企业(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蓟州区分公司、天津奥德天然气有限公司、天津市蓟州中燃宏凯能源有限公司)、4家汽车加气站(中油燃气开发区加气母站,奥恒(天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仓站、邦均站,天津市蓟县金润达加油站)。

2.非法经营加气(站)点。

3.蓟州区范围内“煤改气”工程施工项目。

四、排查治理内容

(一)供气燃气设施运行安全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日常巡检记录情况。

4.企业隐患排查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建立台账实施整改情况。

5.企业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极端天气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培训情况。

6.企业燃气安全宣传入户安检情况。重点检查入户安检人员名册、入户安检、宣传签字记录情况。特别是清洁取暖“煤改气”用户的安检和入户宣传工作情况。

7.企业客服、维护抢修情况。重点检查客服受理用户报修、投诉记录、抢修人员花名册、抢修抢险设备名册、抢修工程验收合格记录情况。

8.对清洁取暖供气户重点检查壁挂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燃气灶具预留甩口阀门是否用丝堵封堵,供暖季期间户内是否存在双气源等。

(二)非法经营加气站(点)情况

重点检查非法液化石油气储存销售、非法LNG储存销售情况。

(三)“煤改气”工程建设施工安全

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及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等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等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及闭环管理等情况。

6.现场安全管理。对分包单位带班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临边防护、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7.应急管理。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

五、时间及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20181110日至20181215

各燃气经营企业和“煤改气”工程施工有关单位要依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全面进行查漏补缺,狠抓薄弱环节,对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并将自查报告于2018年12月15日前报区建委燃气管理所。

(二)督查检查阶段(20181110日至2019315日)

领导小组将组织燃气所工作人员对燃气经营企业自查情况及我区目前“煤改气”工程施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做到燃气经营企业全覆盖、所有“煤改气”工程施工现场全覆盖、“煤改气”供气取暖镇乡街全覆盖,同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对发现隐患问题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三)总结汇总阶段(2019316日至2019320日)

全面分析这次燃气行业运行安全及“煤改气”工程建设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监管机制,实现检查常态化监管。

六、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元旦、春节接踵而至,人流物流高度集中,各种不安全因素增多,燃气经营企业及“煤改气”工程施工单位要清醒地认识到此阶段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挂帅,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今冬明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煤改气”工程建设工作及“煤改气”供气取暖安全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安全责任、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

2.深入检查,及时整改。

各单位对自查和督查检查中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按照整改时限,认真整改,切实把隐患整改工作落在实处。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隐患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3.严格执法,严肃追责。

对此次检查工作,区建委将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严格执法。对不认真配合、流于形式的企业将实行隐患“零容忍”,未按期完成整改,或者整改后不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的燃气企业,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特别是对构成重大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不及时认真整改的企业,将上报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办公室进行挂牌督办,依法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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