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发展改革委 等部门行政审批职责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蓟县县委、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立蓟县行政审批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蓟党发〔2014〕30号)精神和市审批办调整审批职责工作部署,现就调整县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行政审批职责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县发展改革委、县工经委、县农工委、县建委、县商务委、县市容园林委、县人口计生委、县人防办、县编委办、县民宗办、县规划局、县文广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房管局、县安监局、县档案局、县体育局、县统计局、县粮食局、县旅游局30个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责划转到县审批局(划转的审批事项见附件)。 二、行政审批职责划转后,各部门要加强本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有关政策、行业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要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体制机制,着力健全监管的组织体系。 三、按照“编随事转、人随编走”的原则,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要作相应调整。 附件:各部门划转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事项清单(共182项) 蓟县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部门划转县行政审批局 审批事项清单 (共182项) 一、县发展改革委 001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与备案 002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与备案 003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立项、可行、初步设计、投资计划、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 二、县工经委 004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批 三、县农工委 005 兽药经营许可 006 动物诊疗许可 007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许可 008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009 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 010 新兽药临床试验许可(初审上报) 011 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 012 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许可(初审上报) 013 农业机械牌证核发(初审上报) 014 农业机械驾驶证核发(初审上报) 015 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内陆) 016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 017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四、县建委 018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019 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许可 020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许可 021房地产开发项目资质预审 022建筑活动从业企业资质初始审核 023建筑活动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初始审查 五、县商务委 024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初审上报) 025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初审上报) 026 拍卖企业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初审上报) 027 赴境外投资(含赴港澳台)企业核准(初审上报) 028 生猪屠宰定点企业许可 029 外商(含台港澳侨)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030 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 六、县市容园林委 031 对关闭、闲置、拆除环卫设施的许可 032 建筑物外檐、构筑物、围墙和其他设施进行装修、改建、改变的,或者设置各类标志设施的许可 033 对临时悬挂标语或宣传品许可 034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 035 户外广告设施许可 036 对占道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杂物或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审批 037 工程渣土及建筑垃圾排放和处置审批 038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或占用绿化用地的许可 039 城市关于砍伐、迁移树木(古树名木)的许可 七、县人口计生委 040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审批 041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审批 042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 八、县人防办 043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许可 044 人防工程改造、拆除审批 045 防空、防灾警报设施拆除、迁建审批 九、县编委办 046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十、县民宗办 047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初审上报) 048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审批 049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 050 宗教团体、寺观教堂编印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或者其他宗教印刷品许可 十一、县规划局 05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05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053 修建性详细规划许可 054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许可 055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 056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057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058 选址意见书许可 059 规划条件许可 060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 061 测绘作业证核准 十二、县文广局 062 设立或变更文艺表演团体审批 063 拆除公共文化设施或改变其功能、用途许可 064 举办营业性演出及募捐义演审批 065 设立或变更娱乐场所审批 066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 067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许可 068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069拍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或利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举办大型活动许可 070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借用二级及其以下国有馆藏文物许可 071 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许可 072 修缮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许可 073 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方案许可 074 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迁移、拆除许可 075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指配及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初审上报) 076 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初审上报) 077 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及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核发(初审上报) 078 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审批(初审上报) 079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初审上报) 080 迁建广播电视设施审核(初审上报) 081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变更许可 082 音像制品制作单位许可 083 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经营活动的企业设立、变更 十三、县教育局 084 中等及中等以下民办学校变更举办者的核准 085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 086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筹设、设立、变更与终止的审批 087 公办中学、小学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审批 088 公办幼儿园举办、停办的登记注册 十四、县卫生局 089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卫生审查许可 090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 091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092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093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094 设置医疗机构许可和执业登记、变更 095 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审查许可 096 放射工作人员许可 097 医师资格认证和医师执业注册许可 098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初审上报) 十五、县民政局 099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100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101 设立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审批 102 设立养老机构许可 十六、县司法局 103 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审核(初审上报) 104 律师执业审核(初审上报) 105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十七、县财政局 106 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中介机构许可 十八、县人力社保局 107 企业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许可 108 集体合同审查 109 招聘会审批(市级权限委托实施) 110 职业培训机构设立许可 十九、县交通局 111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112 道路旅客运输及班线经营许可(区县域内) 113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除外) 114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115 国内水路运输、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许可 116 船舶进出港口签证 117 海事船舶管理许可 118 船舶登记 119 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依附城市道路建设管线、杆线等设施许可 120 公路、高速公路涉路施工许可 121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限车上路行驶许可 122 在公路、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公路、桥梁技术标准的车辆的许可 123在公路上行驶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运输机具许可 124 海事危防管理许可(初审上报) 126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初审上报) 127 水上通航净空尺度审核(初审上报) 128 通航水域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许可(初审上报) 129 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初审上报) 二十、县环保局 13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许可 13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132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许可(市级权限委托实施) 132 辐射安全许可(市级权限委托实施) 133 放射性防护设施验收(市级权限委托实施) 134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关闭、闲置或者拆除核准 135 建设项目夜间施工许可 136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生产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镍镉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 137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水、大气、噪声)的审批 138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参观旅游方案审核 二十一、县农业局 139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批 140 植物检疫许可 141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二十二、县林业局 142 征用、占用林地许可 143 采伐林木审批 144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145 狩猎证审批 146 驯养繁殖市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147 森林植物检疫审批 148 木材运输许可 149 迁移生态公益林内、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内林木许可 150 森林防火期内野外用火审批 151 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审批(初审上报) 152 驯养繁殖、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核(初审上报) 二十三、县水务局 153 用水计划指标许可 154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和位置界限许可 155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156 排污口的设置或扩大许可 157 取水许可、变更、延展 158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许可 159 水工程规划同意书和建设项目许可 160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161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减量运行或者停止运行许可 162 改动、迁移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及排水河防护范围 内新建、改建工程项目或施工临时占用许可 163 连续停水超过十二小时的行政许可 164 开垦禁止开垦坡度5度以上25度以下的荒坡许可 二十四、县房管局 165 物业管理企业二级资质等级核定(市级初审权委托实施) 166 物业管理企业三级资质等级核定 167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初审上报) 二十五、县安监局 168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非中央管理企业)(市级权限委托实施) 169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验收 170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外环线以外) 171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172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 173 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职业卫生审查、验收(不含诊疗机构放射危害建设项目) 174 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 二十六、县档案局 175 对出卖、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 176 携带、运输或者邮寄档案出境许可(市级权限委托实施) 二十七、县体育局 177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站点设立审批 178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 二十八、县统计局 179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180 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初审上报) 二十九、县粮食局 181 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三十、县旅游局 182 设立旅行社许可(市级权限委托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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