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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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08725L/2020-0090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蓟政发〔2014〕7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综合政务\机关事务;交通\公路交通;交通\轨道交通;交通\公共交通;交通\综合交通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

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保障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中小学生上下学便利安全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监督”的原则,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加强接送车辆监管,改善出行条件,打造安全顺畅的学生上下学交通环境,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人身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蓟县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乔金生

副组长:于 清

成 员:李宏岳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兆来 县教育局局长

王宗林 县交通局局长

王光会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韩 武 县工商分局局长

孙玉仲 县新闻中心主任

李思义 县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玉林 县交警支队队长

各镇乡镇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宏岳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刘兆来同志兼任,负责工作的具体组织推动。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07所、在校生92582人。目前,全县中小学均没有专用校车,学生上下学、住宿生周末回家返校主要采取家长接送、步行、骑自行车和电动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拼租社会车辆等方式。其中:家长接送的33791人;步行的12058人;骑自行车、电动车的25747人;乘坐公共交通的19564人;拼租车的1422人(常用拼租机动车为112辆,基本在农村,是主要的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安全意识不强。一些学生存在未到法定骑车年龄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现象。同时,很多家长特别是农村学生家长安全意识普遍较为淡薄,大多使用电动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等接送孩子上下学,安全系数较低。

二是存在超载超速现象。由于家校距离较远,家长接送不方便,一些学生选择了拼租车方式上下学,基本上是由家长与车主口头约定,车主没有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这些车辆大多不具备运营资质,且超载超速现象较为突出;一些运营车辆车况较差、濒临报废,安全隐患较大。

三是基础设施不完备。许多学校校园门前及周边没有专门的接送等候区,占道等候、阻塞交通现象较为普遍。主干公路安全技防设施不足,特别是一些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备,存在安全隐患。部分乡村公路维护不到位,通行条件较差。

四、整改措施

(一)健全组织体系。县教育局和各镇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狠抓责任落实;各中小学校要实行校领导包校、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学生的上下学交通安全监督机制,实现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常态化。(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各镇乡)

(二)开展专项治理。突出重点,聚焦整改,从现在开始到新学期开学前开展拼租车专项治理行动。一是依法监管正规运营车辆。对有运营资质的车辆,由县公安、交通等部门依法加强监管,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车辆接送时间、行车路线、车载人数进行检查,促进依法依规运营。二是严格规范社会拼车。村两委班子负责组织本村拼车,并对拼车车辆车牌号等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备案信息同时送学校、镇乡人民政府和交通等有关部门。在学校门口划定专门的接送区域和站点,学校教师负责核对接送学生车辆信息,确保学生乘坐登记在册的车辆不超员。对登记在册的车辆,每年进行免费检测,确保车况良好。教育家长和学生乘坐指定车辆,保证安全。三是坚决取缔非法运营。公安、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运营车辆、超载车辆予以严厉打击。(责任部门:县公安分局、教育局、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各镇乡)

(三)强化宣传教育。一是县新闻中心通过“两台一报”,各镇乡通过悬挂横幅、广播、张贴标语、版报、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二是各中小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队会、图片展览等方式,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掌握步行、骑车、乘车安全规范;教育引导学生不违规骑自行车和电动车、不乘坐“三无”车辆、超载超速车辆、拼装车辆、农用车等交通工具上下学,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印发《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使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有效提高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责任部门:县教育局、新闻中心、各镇乡)

(四)改善出行条件。结合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提升中小学生上下学道路通行环境。一是在城区,深入开展机动三轮车综合治理,巩固迎宾路、中昌路交通秩序整治成果,创建兴华大街、光明路2条交通安全示范路,改造平交路口3处,设置交通岗亭2个,新增道路交口信号灯9处,设置中心隔离护栏2400,封堵绿化断口36处。二是在国省干线安装中心隔离护栏、信号灯、电子抓拍、夜间照明装置,实施区间测速、机非分道行驶,增设让行标识、警示系统,合理施划道路交通标线,重点整治京哈、津围、邦喜、宝平等交通事故高发路段,提升交通事故防范能力。三是在乡村,实施山区公路安保工程,年内修建山区公路护栏20000;大修乡村公路300公里,保障学生和群众的通行安全。四是进一步优化城区公交线路,增加公交车辆、班次和站点;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促进公交下乡进村,让学生更多地通过公共交通上下学,逐步替代社会拼车。(责任部门:县公安分局、交通局、市容园林委、综合执法局)

(五)深化秩序治理。一是进一步深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规范学生上下学接送秩序,做到“三有三无”,即:有专兼职护导人员,无出入无序行为;有专门的接送等候区,无占道阻塞交通现象;有完善的安防设施,无安全隐患死角。二是发动学生家长积极监督违法接送学生车辆,形成家、校合力。三是加大学校门前及周边,特别是学生上下学时段巡查力度,做到学生上下学时段“三见”(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有效维护上下学交通秩序,确保接送学生安全。(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公安分局、交通局、综合执法局)

(六)优化学校布局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划片招生政策,规范学校布局调整,避免产生新的上下学难问题。同时,认真落实《关于解决中小学生用餐问题的实施意见》,为上学路途远的学生提供住宿或午餐,减少学生往返和家长接送次数,防范交通风险,保障学生安全。(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是全市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践行宗旨、保障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抓紧抓实抓好。

(二)精心组织落实。各镇乡、各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制定本辖区、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指导。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力组织推动,狠抓责任落实,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要深入开展拼租车专项治理行动,总结经验,创新举措,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镇乡、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进位、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找准突破口,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确保取得实效。宣传部门和新闻中心要发挥主阵地作用,做好宣传报道,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蓟县人民政府

201481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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