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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蓟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撤销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是:制订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强化对民营经济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和服务,确保鼓励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经委,办公室主任由马占庭同志担任。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县工经委、县商务委、县工商分局抽调。
蓟县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