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名    称 :
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08725L/2020-0107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蓟政发〔2004〕17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综合政务\机关事务;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大龄下岗

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03〕2 号)精神,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发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重点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中女40周岁、男50周岁(简称“4050”)人员,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维护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动员全市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做好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紧紧围绕落实再就业政策,积极开发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公益性岗位,带着深厚的感情,千方百计为下岗失业人员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和机会,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

二、岗位范围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门卫、勤杂工等岗位;

2.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岗位;

3.公共卫生保洁岗位;

4.保安、社区治安等岗位;

5.保绿护绿岗位;

6.社区城管协管岗位;

7.道路维护岗位;

8.街道居委会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

9.自行车、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员岗位;

10.其他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

三、责任分工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积极搞好公共管理和公益性岗位开发,其中,县人事部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房管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岗位开发;市容部门负责开发公共卫生、保洁、城区保绿护绿、城管协管岗位;建委负责城建和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岗位开发;公安部门负责社区治安、保安、停车场车辆管理岗位开发;交通部门负责道路维护岗位开发;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开发。对公益性岗位严格实行登记、报告、准入制度,坚决清退已招用的外省市人员及本市农民工、退休人员、企业内退等人员,广泛安置我县“4050”人员就业。

四、安置对象

开发出的公益性岗位,用以安置我县下岗失业人员,重点安置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

五、公益性岗位的认定与管理

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开发的公共管理和公益性岗位,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财政局共同审核认定,并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备案。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公共管理和公益性岗位进行归口管理,用人单位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务服务机构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人员由劳务服务机构实行劳务派遣并负责管理,同时提供岗前培训、劳务协议订立、社会保险接续等服务,并负责办理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手续。

六、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办法

根据津党发〔2003〕2 号文件精神,按照“鼓励就业、适度补贴”的原则,对公共管理和公益性岗位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岗位工资补贴。补贴标准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从事公共管理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经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以享受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七、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蓟县人民政府

                           二OO四年三月十二日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