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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振义、王宇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李振义、王宇光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区人民政府决定:
李振义同志任天津市蓟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王宇光同志任天津市蓟州区文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2023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