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蓟州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条例》要求,扎实做好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以高质量公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及时推进主动公开
2024年,全区通过“蓟州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约5.08万件(条)/次,其中通过“蓟州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940件(“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7900余件)、“智慧蓟州”APP公开政府信息4000余条、津云客户端—“云上蓟州”公开政府信息1500余条、政务微博—“蓟州发布”公开政府信息2400余条、政务微信—“掌上蓟州”公开政府信息2000余条、部门门户网站以及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13000余条、电子屏和公告栏公开政府信息12000余条。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2023年蓟州区政府、各信息公开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布。
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区政府网站主动发布政策文件及解读、机构职能、规划、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处罚强制、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重大会议、重大决策预公开等基础信息,助企纾困、食品药品监管、稳岗就业、养老服务、义务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涉农、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救助和扶贫、维护安全稳定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新产生的及时发布,有变化的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规范。如,在公文集中规范公开方面,全年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累计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主动公开区政府政策及人事任免文件15件、区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8件,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文件99件。在规划信息方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城乡规划四个子栏目全年集中公开有关村庄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各类规划信息388件。在财政预决算方面,在法定时间内集中公开除涉密部门外的全区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27个乡镇(街道)2024年预算、2023年决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方便社会公众查阅监督。在处罚强制方面,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建设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全年作出行政处罚、强制共计18.7万余件,分别通过“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时公开,区政府网站公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行政处罚决定5000余起。在助企纾困方面,区政府网站“营商环境—助企纾困”专栏累计发布政策文件、典型案例、监督与服务等信息304件,“津心办”APP“津策通”版块累计发布政策文件及解读64件,针对《蓟州区2024年营商环境建设“十百千万”专项行动方案》等政策,制作一图读懂强化解读。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区政府网站、“蓟州市场监管”“蓟州食安”“蓟州药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各类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按月公开食品各环节抽检结果等,“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全部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强制信息。在稳岗就业领域,主动公开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人社领域政府信息146件,同时拓宽“蓟州人力网”渠道,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引进培养人才、强化技能培训、维护劳动权益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在义务教育领域,及时公开《蓟州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方案,针对群众关切的上学和转学问题,及时公布蓟州区2024年第一中学初中部、晟楷中学随机派位录取结果。发布蓟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等招考录用信息。在卫生健康领域,区政府网站、“健康蓟州”微博、“蓟州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健康蓟州”抖音等平台发布各类卫生健康信息1200余件。发布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护士、专业技术人员等招聘信息,并公开录用结果。在生态环境领域,区政府网站、“双微”平台发布环境信息1700余件,其中按月发布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和杨庄水库饮用水水质状况;按月公开污水处理厂、电厂等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按季度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及时公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查封决定书等内容。在涉农领域,围绕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人居环境、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余件。及时发布《蓟州区2024年耕地深松(深翻)项目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公开蓟州区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入库等公示信息,以及生猪良种补贴、耕地地力补贴表等涉农补贴信息。在社会救助领域,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福利等社会救助事项,区政府网站重点公开救助政策、救助对象、救助标准等相关信息600余件,每月就新增、取消、调整情况公示,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强化权力规范运行。深化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围绕区政府重点工作,公开《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确定了《编制<蓟州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等6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同时,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公众参与程序,及时公开6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草案、3件政策草案,意见的征集采纳情况均全部公开。优化政策解读和咨询,围绕专项规划、教育招生、营商环境、集体用地等方面政策,区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共发布政策解读文件36篇,其中文字解读11篇、图片解读17篇、视频解读8例;公开区领导参加新闻发布会4期。同时,通过“掌上蓟州”微信公众号、“蓟州发布”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对涉及群众面广、影响大的5项政策及其政策解读协同发布,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推进会议公开制度落实,区政府网站“重要会议”栏目及时公开2024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19次,邀请群众代表、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3次,涉及营商环境、依法行政、谋划2025年经济工作等方面议题,列席和决策事项审议情况向社会公开。
(二)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要求,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理质量。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接收渠道和协调会商机制,有效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务求答复合法合规,解释说明合情合理。持续加大指导释明力度,积极听取申请人需求,引导申请人通过法定途径反映诉求,经沟通申请人主动撤件率达到10%。
2024年,全区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84件,同比增长19.8%,其中自然人申请647件,占比94.6%,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37件。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92件(含上年结转8件),办结680件,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66件、占比39.1%,不予公开24件、占比3.5%,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290件,属于信访投诉举报活动、重复申请等情形不予处理17件,申请人自行撤回、不属于政府信息等情形进行其他处理83件,另有12件依法转至下年度办理。区政府本级未发生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履行不力等现象。
(三)持续深化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动态更新、全面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并进行有效性标注。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确定公开方式,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防范失泄密风险。运用技术手段进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实时监控、每日刷新、定期检查,及时通报、督促整改相关问题。
(四)不断强化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网站公开主平台作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维护建设,定期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动态更新政策文件、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推进政府网站改进创新,在栏目架构、内容规划、页面设计等方面进行系统重构,完成无障碍、适老化功能改造。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落实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目前有效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共91个。拓宽线下公开渠道传统优势,按规定向3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报送纸质公开文件,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查阅服务。
(五)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区政府常务会专题传达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有关精神,并就做好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微信工作群、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微信工作群对各单位问题及时回应,动态纠错纠偏,跟进重点工作整改落实情况。对不同层次人员分专项重点开展面对面交流培训5批次,对新形势新要求、主动公开操作规程、依申请公开办理等进行定制化辅导,针对性提高各单位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同时,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2 |
2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159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87798 | ||
行政强制 |
466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842.40732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47 |
33 |
0 |
0 |
4 |
0 |
68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1 |
8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88 |
20 |
0 |
0 |
3 |
0 |
21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9 |
6 |
0 |
0 |
0 |
0 |
5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4 |
0 |
0 |
0 |
0 |
0 |
4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81 |
5 |
0 |
0 |
1 |
0 |
28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重复申请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其他 |
77 |
1 |
0 |
0 |
0 |
1 |
79 | ||
(七)总计 |
643 |
32 |
0 |
0 |
4 |
1 |
68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1 |
1 |
0 |
0 |
0 |
0 |
1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6 |
12 |
0 |
4 |
22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蓟州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对照新时代高质量政务公开要求还存在着不足:高标准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需进一步增强,政策宣传解读精准性实效性需进一步加强,基层单位依申请办理的规范性需进一步提升。
2025年,蓟州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各项决策部署,立足新时代政务公开职责定位,以高质量公开助力蓟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典范城市建设。
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有序推进全区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并通过区政府网站集中发布。二是进一步增强政策解读质效,推动政策起草单位加强面对面互动式解答政策咨询,提高政策服务质量,更好促进政策落实。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开展全区性实务培训,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增强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督促各信息公开单位落实合法性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为“其他”类的情况说明:此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79件,其中68件为申请人自行撤回申请;10件为申请人所申请内容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依法予以告知;1件为申请人所申请政府信息已移交档案馆,建议申请人前往档案馆查阅。
2.对上年结转的2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办理结果的说明:1件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1件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结果维持。
3.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保障申请人的合理信息需求。本年度对1个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发出按量计收信息处理费2860的收费通知,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蓟州区人民政府”官网查询,网址:www.tjj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