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蓟州区城市管理委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 |||||
序 号 | 普法对象 | 重点普法内容 | 时间和形式 | 工作目标 | 责任部门 |
1 | 区城市管理委领导干部及干部职工 | 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 组织举办专题培训、讲座等宣传活动,利用公众号平台、法治阵地和新闻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 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的能力,提高廉政意识。 | 委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市绿化条例》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天津市绿化条例》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 《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 《天津市公园条例》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 《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线井管理办法》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设施保护规定》 《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2012年)》 《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 《行政处罚法》 《天津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规定》 |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监管和提供服务过程中主动开展“面对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开展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 | 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加强依法行政主体责任。 | 各部门 | ||
2 | 社会公众 | 《天津市绿化条例》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 《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 《天津市公园条例》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 | 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建设中来,旨在唤醒公众环保意识,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的生态环保理念,全面铺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进我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积极运用法治手段创建生态宜居蓟州。 | 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进一步扩大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加社会公众法治意识。 | 委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