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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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城市管理委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蓟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1-22 16:08


蓟州区城市管理委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5年,在市城管委和委党委的正确指导下,蓟州区城市管理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推进城管工作依法开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法治学习,强化队伍建设

1.强化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率先垂范。通过班子会、工作部署会议及党支部学习会议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开展法律法规培训专题讲座。我单位高度重视干部队伍的法治思维培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履职能力。今年以来,组织开展蓟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各类培训12次,通过法治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提升学习效果。

3.全面加强学法用法。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不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培训,坚持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继续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组织、督促和指导力度,督促每名学员按时完成学法积分,全部合格通过。同时,切实提升依法有效化解矛盾能力,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能力。

(二)深化基层帮扶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着力强化乡街镇综合执法能力培训指导。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工作导向,累计组织开展5期专题培训,聚焦违法建设查处、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域外建筑垃圾治理、规范文明执法程序等基层高频事项与难点问题,对街镇执法人员进行全覆盖、基础性的业务辅导。坚持“以训促学、以学促用”,累计为渔阳镇、文昌街道等18个街镇乡提供专项法律咨询服务47次,针对性破解执法实务难题12类。同时,支援西龙虎峪镇完成为期15天的重点时段森林防火执勤任务,切实将培训成果转化为服务基层、保障一线的实际效能,有效夯实了街镇综合执法的根基。

二是扎实推进执法事项收回衔接与规范化培训。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乡镇(街道)履职事项调整的决策部署,专题研究并迅速启动城市管理领域执法事项收回的配套培训工作紧密围绕区政府公布的清单内容,重点解读“配合履职事项清单”边界,深入讲解“收回乡镇(街道)部分综合执法事项目录”的法律依据、适用情形及标准流程,进一步厘清了区级执法队伍与街镇之间的职责分工,确保收回的执法事项在区级层面“接得住、管得好”,推动形成权责清晰、协同高效、运行顺畅的基层执法新格局。

三是全面落实“吹哨报到”协同联动。聚焦违法建设治理,闻“哨”即动,全年累计47次响应街镇“吹哨”,迅速派出执法力量赴现场配合开展调查取证、法律宣导、拆除保障等工作,形成了区级专业执法力量与属地管理优势的有效叠加。通过机制化联动,不仅显著提升了单个复杂案件的处置效率,更有力震慑了违法建设行为,强化了治理过程的权威性与规范性切实将执法服务延伸到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三)全面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

一是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打造阳光透明政务窗口。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方位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全面、规范公示161项行政处罚事项的权责清单、59名执法人员资格信息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依据和程序,确保执法主体、权限、依据一目了然。通过政务网站平台依法及时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年内累计公示行政处罚案件1033起,自觉将执法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升了执法公信力。

二是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构建可回溯管理闭环。着力构建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的完整证据链条,制定出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明确要求通过规范的执法文书和同步的音像记录,对执法程序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真实、全面、准确记录。为一线执法力量配齐执法记录仪38台、具备摄录功能的对讲机80台,确保记录手段有效覆盖。统一执法文书标准,并细化现场照片、执法音像资料的存储、调阅、归档规则,确保所有记录资料得到妥善保存、规范入卷,为规范执法、固定证据、防范风险和解决争议提供坚实支撑。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筑牢依法决策防线。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作为保障执法质量、防范法律风险的必经程序和关键环节,成立委法制审核委员会,明确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案情复杂或可能对当事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纳入法制审核范围。审核过程实行办案单位、法制机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法律顾问共同参与的集体审议机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正当性及裁量合理性进行严格、全面的“法治体检”。今年以来,共集中审查燃气执法、违法建设拆除等重大执法案件34起,召开法制审核会议2次,从源头上确保了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与公正性,有效提升执法权威和办案质量。

(四)强化内外监督,维护法治公平

一是强化内部案卷审核。建立健全“办案单位自查、法制部门专审、分管领导抽检”的层级审核把关机制,对各执法大队办结的案件,法制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执法规范要求,普通程序案件进行100%全量审核,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均以书面形式逐案、逐项反馈,并督促办案单位限期整改、闭环销号。年内累计完成普通程序案件审核122件,通过精细化、常态化的案卷评查,倒逼执法人员提升责任意识和办案能力,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有效防范了执法风险和瑕疵。

二是强化全程跟踪督办。着力构建覆盖案件办理全周期的动态监督与绩效考核体系,推动执法工作提质增效。完善案件登记与跟踪台账,对所有立案案件实行纸质与电子档案“双轨”同步管理,实时监控案件办理进度,推动案件及时查处、高效办结。将执法行为的规范性、案件办理的质量与效率、当事人反馈等情况全面纳入执法人员及大队的绩效考核,细化评分标准,定期开展执法质量评比通报,年内已发布督查考核通报5期,累计发现并反馈各类问题1286个,均督促整改到位,实现“任务有部署、过程有监督、结果有考核、失职有问责”的闭环管理。

三是主动拓宽监督渠道。主动将执法活动置于多方监督之下,积极构建开放、透明的执法监督体系。在全区重点区域、行业设立12个“执法监督企业联络点”,作为收集社情民意、反馈执法问题、接受社会监督的前哨站。开展专项暗访走访活动,年内已走访商户、企业20家,面对面听取管理服务对象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共收集有效意见建议1条并已落实整改,打破内部监督的局限性,将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与专门机关监督有机结合,持续促进执法队伍增强依法履职、规范用权、文明执法的自觉性,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

(五)聚力矛盾化解,实现多元共治

一是高效办结建议提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始终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作为自觉接受监督、改进政府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今年承办的1件人大建议和1件政协提案,均聚焦于城市管理领域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过程中,坚持“办理前沟通意图、办理中调研协商、办理后跟踪回访”的原则,主要领导亲自牵头,深入实地调研,主动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充分听取意见,精准把握诉求核心,实现建议提案办理的沟通见面率、按时办结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三个100%,切实把办理成果转化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的实际成效。

二是规范处置信访事项,全力维护群众权益。严格遵循信访工作条例,不断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答复程序,致力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在小。工作中坚持热情、文明、依法接待,严格落实“四个到位”要求,今年以来累计办结各类信访及平台转办件共计5707件,其中常规信访8件、巡视组交办件3件、民生热线工单1509件、智慧城管平台案件2131件、电话信访2056件,所有事项均实现100%按时办结,有力推动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信访工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三是深化行政争议调解,推动矛盾源头实质化解。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行政调解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注重加强与司法、信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落实诉源治理要求,引导行政相对人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力求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对于已进入诉讼程序的行政案件,主动积极应诉,今年以来,涉及我委的行政诉讼案件共7起(主要为申请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地产解除转让限制系列案),已按照规定流程积极应对,力求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聚焦重点领域,推进专项行动

一是重拳整治露天烧烤与马路餐桌,守护市容与文明“烟火气”。坚持“宣传引导、源头治理、联合执法、常态管控”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牵头组织露天烧烤、马路餐桌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发布通告、上门告知、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经营者守法合规经营。全年累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173次,其中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11个部门开展大规模联合执法9次,形成了强大执法合力。依法取缔城区内经营性非法露天烧烤摊点25个,清理洲河湾湿地公园等重点区域占路经营烧烤摊点16个,规范治理个人非经营性露天烧烤行为20余起,有效遏制了占道经营、环境污染、噪音扰民等问题,在满足市民需求与维护城市秩序之间努力实现平衡。

二是持续开展重大活动保障,提升城市治理体系。

深入推进“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以“上合组织峰会”“夏季达沃斯论坛”等重大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坚持定岗值守与动态巡逻相结合,加强巡查,规范经营秩序,有效维护人流车流秩序,保障道路畅通与环境整洁。在履行精细管理职责的同时,执法队员还主动为市民、游客提供细致周到的便民服务,及时解答各类咨询,当好“城市管家”。同时,优化节日泊位供给,主动开放机关内部停车场,免费提供车位。有效缓解独乐寺、白塔寺周边停车压力,提升游客出行便利度。累计提供车位4000余个,服务游客2.1万余人次。

三是深化跨区域执法协作,凝聚京津冀协同治理合力。积极落实《京津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框架协议》,着力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推动执法联动向纵深发展,建立跨区域案件线索移送、证据互认、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协同破解交界区域城市管理难点问题。特别是在建筑垃圾治理领域,针对跨省市偷运乱倒行为隐蔽性强、查处难的特点,与北京、河北毗邻地区相关部门建立了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2025年,共同组织开展了代号“零点行动”的建筑垃圾跨区域偷倒乱倒专项打击行动6次,有力打击跨区域违法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嚣张气焰,共同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和市容环境秩序。

四是严守安全底线,强化燃气领域专项执法监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力拧紧城市运行“安全阀”。严格对照我市“6100%”用气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供气用气行为。围绕春节、全国两会、中高考等重要节点,提前制定专项保障方案,组织开展地毯式隐患排查整治,增加执法巡查力量,确保安全稳定。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68人次、执法车辆706车次,对燃气领域违法行为立案查处34起,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了城市“生命线”的安全平稳运行。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面对城市发展新阶段新形势赋予城市管理部门的新任务、新要求,城市管理规范化、法治化、精细化水平还有待提高,在法治建设中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全系统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仍需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水平仍需增强,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执法专业人员缺乏等。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提升法治业务素养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城管执法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为目标,筑牢“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理念,持续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知识素养,树立法治思维,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依法解决城市管理问题的能力。

(二)进一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流程,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考核,加大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对重大案件严格实施法制审核制度,推动城管执法公开、公正、透明。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依照部门权责清单逐步扩展,增加检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对象信息;三是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案件,按照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明确案件办理标准、步骤、程序、期限。

(三)进一步加强法规普法宣传

进一步加强城管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普法宣传,以主流媒体和城管微信公众号为阵地,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日等节点为契机,广泛宣传城管领域法律法规、执法流程和办事指南,让企业和民众更加了解城市管理职能职责,提高民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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