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蓟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1年,区城管支队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中心工作,对照我委2021年重点工作部署,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开展城管执法各项工作,担当作为、真抓实干,进一步强化城市基础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城区机动三轮车治理、道桥设施执法检查、供热燃气执法检查、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为全面推进我区“三地一城”建设、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保驾护航、献策出力。现将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强化城市基础管理执法工作。一方面,在日常道路环境秩序管理上,坚持早中晚错时延时管理,重点治理非法占路经营、占路加工作业、门市里空外摆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与渔阳镇、街道办的沟通衔接,有效改善管理辖区结合部因执法主体模糊而造成的管理滞后问题,实现城区道路环境秩序管理全覆盖。另一方面。加强街景立面治理,强化审批事后监管和服务,坚决拆除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广告牌匾和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实现广告牌匾设置符合审批要求、规范统一,同时,加强对违法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的治理力度,全面净化城区街景立面。2021年城管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3800余人次,治理流动摊21380个,治理门市里空外摆7200余个,规范占路加工作业910处,清理破损、陈旧布标486幅,清理非法小广告7800余张,覆盖喷度广告530条,拆除临街非法广告牌匾56块,拆除“双减”广告牌匾203块。
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狠抓《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落实。一是加强烧烤治理。通过前几年多部门多次联合执法,外摆炉具烧烤行为已完全杜绝。目前,主要是在巩固治理成果的基础上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室内烧烤油烟排放治理。二是加强跑冒撒漏治理。特别是对过境车辆及施工工地渣土运输车辆,我们坚持部门联动整治,强化源头治理与巡查管控相结合,占领式与巡查式管理相结合,对城区道路、施工工地出入口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严治运输车辆跑冒撒漏、车轮带泥污染道路等违法行为,适时联合公安交警和交通路政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管重罚,实现共建、共治、共管。2021年共查处苫盖不严、车轮带泥及撒漏车辆1312辆。三是加强秸秆禁烧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按照管理权限,压实属地政府禁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街乡镇网格化监管机制,强化秸秆枯叶落叶焚烧高发区域、市民举报重复点位、重点村庄及周边地区的源头管控。四是开展车容车貌治理专项整治,进一步改善车容车貌现状,实现浮尘污渍明显减少,共出动执法人员4968人次,检查点位283处,对各类作业车辆检查2073次,约谈企业负责人29次,整治车身不洁、未密闭运输、运输撒漏等行为71起,其中依法予以处罚的40起。
3.强化违法建设治理。坚决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强对城区主干道路两侧国有建设用地巡查管控,确保无新增违法建设。截止到12月底,区城管支队排查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建设6处,6间,建筑面积393.65平米,并依法拆除。同时,全面落实党建引领基层体制创新,强化“吹哨报到”机制落实,共出动执法人员512人次,配合各乡镇街进行违法建设拆除、整治道路环境秩序等保障工作21次,配合“1001工程”进场施工保障工作2次,配合官庄镇重点工程保障1次。
4.强化城区机动三轮车治理。在机动三轮车治理上,坚持日常监管的同时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支队充分发挥区“三轮办”职能作用,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销售环节的监管,定期组织交通、公安交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机动三轮车“五非”行为以及无牌无证“电动四轮车”非法上路行为,目前城区机动三轮车治理工作得到了有效控制。
5.加强城区道路桥梁设施执法检查。加大城区道路桥梁日常巡查力度,及时掌握道路桥梁运行状况,依法查处破坏城市道路、占用桥下空间或危及桥梁设施等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桥梁安全畅通。一年来,累计巡查45条城市道路730余次,对城区21座管辖桥梁巡查460余次。清理时代桥下“僵尸车”10辆、围挡25延米,清除南环立交桥下布标75条、拆除违章棚亭2间38平米;覆盖桥体喷涂广告10处170余平米,清除张贴小广告93张,清理占用桥下空间流动摊贩45起,整治外摆牌匾9块;发现并处罚占用城市道路行为10起,发现并处罚挖掘城市道路行为1起,发现并处罚特种车辆上路行驶损坏道路行为1起。
6.加强供热燃气执法检查力度。强化日常管理,积极开展燃气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按照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对全区燃气企业、农村“煤改气”企业、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企业进行地毯式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督促完成整改。同时,11月份对供热单位供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力确保我区供热平稳运行,加大对供热企业各换热站点巡查力度,及时处理各类供热问题,确保群众用热达标。
7.强化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在前期全区上下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区城管支队成立了专项检查组深入开展联合检查工作。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建账、边整改”原则,采取“四必查”和“市、区、乡镇街三级联动”的检查方式,深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学校、餐饮服务行业、居住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截止到12月底,区城管支队会同街镇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5795人次,检查区级党政机关 201次、餐饮791次、居住社区44次、收集运输企业9次、其他类208次、自愿参加社区服务免罚2件、责令改正54次、发放温馨提示78次;指导街镇乡检查党政机关2620次、餐饮16312次、居住社(村)区15775次、运输企业627次、其他3960次、自愿参加社区服务免罚878件。在检查过程中,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以保证执法检查过程全记录,认真做好检查登记,并现场指出检查存在问题。在检查过程中发放告知书12349份,责令改正7080起,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70起。
8.强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创文创卫工作。一方面结合《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重点治理辖区范围内存在的脏、乱、差等问题,积极开展乱扔乱弃、乱泼乱到、乱堆乱放、油烟排放、污水外溢以等综合整治工作,同时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强化门前三包责任落实,现已创建文昌街、迎宾路两条样本路。各大队利用电子大屏和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主动联系区新闻媒体中心做好专题宣传加大公众效应。2021年查处各类违法行为3812起。其中,查处乱扔垃圾348起、乱泼乱倒44起、乱扔烟头1175起、非法设置(散发)宣传品54起、违章占路经营382起、乱堆乱放45起、未经许可或者未按许可内容装修建筑物外檐2起、非法加气等燃气类执法23起、查处苫盖不严、车轮带泥及撒漏车辆1479辆、未经核准处置建筑垃圾4起、违法张贴广告2起、占路加工20起、随地便溺4起、焚烧落叶1起、在禁烟区域吸烟1起、倾倒生活废弃物1起、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不到位115起、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51起、违法堆放生活垃圾37起、未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粪便21起、占用城市绿化用地1起损坏花草树木1起、毁坏道路设施1起。另一方面,开展人行道净化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治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违规占路经营、违规设置广告牌匾等问题,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840余人次,治理共享单车违规行为32起,治理违规占路经营行为7245处,发放《消除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告知书》100余份,清理广告牌匾77处,清除占用人行道的停车牌、锥桶、隔离墩等140个。
9.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公正文明,以制度规范、约束执法队员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梳理城管执法领域行政处罚权责清单,并进行公示。二是在城市管理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树立便民为民思想,强化人民至上的意识。全面推行“721工作法”,执法队员主动上门服务,热心为企业商户提供支持。三是本着规范经营、疏堵结合的原则,对政府划定的、允许限时经营的街道加强管理,确保在“放”的同时,管理和服务到位。执法队员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针对出现违法行为的摊点,情节轻微,主动自行改正的以教育为主,减轻或免于处罚;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处罚。四是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检查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及经营状况12家,共出动执法人员679人次,出动车辆195余车次,处理违法案件23件,检查供热单位不按供热期规定供热,擅自改建、拆除、迁移供热设施,擅自停热、不按规定供热或者不及时抢修,影响用热户生产、生活等方面问题7家。
二、做好法治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加强法制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以“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为主题,重点对修改后的《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天津市消防条例》“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共享单车的法律法规、自由裁量权、《天津市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指导》、市城管委关于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执法情况的通报、日常执法中关于车辆清洗、占路加工及户外广告设置的法律依据等法律法规开展了专题法治培训,同时充分利用网上名师资源,围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案件与综合执法”开展线上专题培训,截止到12月底,共开展7场次专题法制培训,共计培训1054人次。
2.强化依法行政,推进规范执法。一方面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坚持全面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做到依法行政。2021年区城管支队累计处罚执法案件2549件,其中一般案件155起,简易案件2394起,其中对重大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法制审核28件。并积极督促检查各大队对已结案件在执法监督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录入情况,确保处罚案件及时公开、公示。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案卷评查,提高案卷制作水平。积极完成2021年度执法监督平台一般案卷案卷评查工作,细查每本案卷执法环节,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查找存在问题,确保公正执法,同时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今年行政复议案件1件,区政府予以维持我单位做出的处罚,后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最终法院予以驳回起诉。
3.强化普法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一方面,注重现场实地宣传,把法送出去。结合法定节日、12·4宪法宣传日、重要活动时间节点对城市管理相关的新颁布、修订及重要法律法规进行现场解读并发放宣传手册,先后在府君山广场、鼓楼广场等点位进行宣传,共制作展板10块,发放宣传材料6050份。同时,结合我支队工作职责,执法队员进工地、进商铺、进企业、进学校、进公园等场所,根据实际情况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送法到家,组织执法志愿者发放《法治宣传手册》400本,印刷发放“践行文明条例,倡导文明行为”宣传单页5000余份。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宣传,扩大宣传范围。通过互联网微信平台定向宣传,户外电子大屏、执法车播放音频直面宣传和“两台一报”扩展宣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二是重点做好创文创卫及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工作更好落实见效。三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打好“蓝天保卫战”。四是大力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五是净化街景立面,开展“城市变脸”整治工作。六是加强城管执法专项检查,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七是加强法制培训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八是全面落实“吹哨、报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