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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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蓟州区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公告
来源:蓟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7-31 17:10

关于开展蓟州区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公告


为高质量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委、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即日起至2024年10月在区级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7月-2024年10月

二、整治重点

(一)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重点纠治执法权下放变“甩锅”、基层执法单位权责不清;执法依据不清晰、制定绩效考核制度与罚款和收费挂钩、甚至以执法名义创收;执法自由裁量权较大和不够细化、执法随意、以罚代管、超越职权违反规定执法;在编执法人员干部“坐机关”、派劳务派遣人员一线执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执法监督缺位、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机制不健全;执法人员“耍特权、抖威风”,对群众态度恶劣,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工作拖拉敷衍、消极应付甚至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利用执法权吃拿卡要、刁难群众,收“好处费”“保护费”“买路钱”滥用职权等问题。

(二)扫黑除恶“破网打伞”方面。持续深挖彻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严肃查处基层执法和行业监管人员失职失责、滥用职权、权力寻租致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等问题。

三、举报线索受理方式

受理电话:022-82711996(转杨广东)

受理邮箱:jzqcgzd02@tj.gov.cn

信访地址:蓟州区渔阳南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邮编:301900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8:00

注意事项:反映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线索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导他人举报。请注明称呼及联系方式,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蓟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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